羅賓漢的故事(第4/7頁)

“不要打,”利思幾乎帶著哭腔說,“如果我告訴了你們,即使我關在牢裏,也會被他們殺掉的,他們有組織,是個非常嚴密的組織……”

我看了看吉姆手中的鈔票,問利思:“錢數不對呀,應該有五萬,可現在只是兩萬五,那一半呢?你和什麽人對分啦?是不是你雇兇殺人啦?”

面對我一連串的追問,利思默不作聲,只是一個勁兒地搖頭。

我朝吉姆和露伊絲做了個手勢,示意他們先到房間門口去,而我則一邊用槍對著利思,一邊慢慢退到門口,靠近吉姆和露伊絲,低聲向他們說了我的計劃。

“我同意。”露伊絲微笑著點點頭。

“吉姆,你的意見呢?”我問道。

“沒問題,我們就這樣幹吧!”吉姆也表示贊同。

我轉向利思,對他說:“喂,利思,我們談談條件好嗎?”

“條件?”利思疑惑不解望著我。

“很簡單,就是給你的朋友打個電話,告訴他又有兩條魚上鉤了,並且把我們的位置也告訴他,其余的事就由我們來料理了。”

“這對我有什麽好處呢?”腦瓜活絡的利思立刻提出了抗議,“如果你們失敗了,他們就要找我算賬,會認為我是你們的內應,而你們呢,仍然會說我是共犯,或者說我雇人行兇,那時我會是怎樣的下場呢?”

“噢,你多慮了,我們是不會失敗的。”我平靜地說,“我們只想知道那個兇手是誰,並且要逮住他,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如果他被處以刑罰,你也就不用擔憂性命的安全了,至於你自己,我想無論如何你也免不了要坐一陣子牢,如果你肯合作的話,我保證你不會坐太長的時間,請相信我。”

“可,可是那些錢呢?”利思追問著。

“這好辦,我把它留下來就是證據!”吉姆微笑著把錢放進了口袋。

“你們謀劃得太周密了,為什麽不給我任何選擇的機會呢?”利思近乎絕望地狂叫著。

“利思,別著急,我們給你留了一個機會。”說著,我用手指了指櫃台上的電話機。利思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緊皺眉頭,若有所思地在考慮著,過了一會兒,他問道:“如果我那樣做了,你們用什麽方法對付他呢?”

“那就是我們的事了,你只要告訴他出酒店的後門,向南到第三街去就行了。”我說。

利思別無選擇,只好向前面櫃台的電話機走去,我為了防備他搗鬼,就持槍跟在他的後面,最後停在了儲藏室的門邊。

利思開始撥電話了,他先是壓低聲音和對方說了幾句,然後又聆聽了一會兒,還連著答應了幾聲,最後掛上了電話。我相信他沒敢搗鬼,就示意他回到房間裏。

“那人是什麽模樣?你給我描述一下。”

“個子很高,”利思回憶著說,“他平時總喜歡穿一件黑色皮夾克,頭發是金黃色的,右側面頰上有一條疤痕。”

“他手裏有什麽武器?”一旁的吉姆插嘴問道。

“一根棍子。”利思說。

“不用問了,吉姆,這些就足夠了,我們現在就可以行動了。”接著,我又轉身對露伊絲說:“我們把利思就交給你了,記住,無論如何都不能讓他溜掉!”

“沒問題,你們去吧!”露伊絲笑著說,並把那支小手槍頂在了利思的背後。

我和吉姆各自從櫃台上拿了一瓶酒,然後朝著酒店後門走去。盡管我們故意裝出一副醉態,步履蹣跚、搖搖晃晃,還不時發出幾聲怪笑,但我們的大腦卻是異常清醒,對周圍的風吹草動和任何聲音都十分敏感。有趣的是,一路上我們居然遇到了好幾個東倒西歪的真正酒鬼,他們被我們手中的酒瓶所吸引,糾纏著我們要酒喝,當然我們很容易就把他們推開了,畢竟我們的醉態是裝的,而他們則不然。

我和吉姆晃晃悠悠地走著,最後來到了第三街,這裏非常偏僻,連一盞路燈都沒有,月光透過薄雲照在地上,四周朦朧一片。我和吉姆假裝精疲力竭,歪倒在一家早已停業的飯店的水泥台階上,我們半躺在那兒,嘴裏含混不清地說著什麽,但眼睛卻不時地瞄著街口,等著那個身材高大、滿頭金發、右面頰有疤痕、身穿黑色皮夾克的人出現。

街口不時有形形色色、三三兩兩的行人經過。

忽然,我們發現不遠處出現了一個牽狗的老婦人,年紀六十歲左右,她的頭發是灰白蓬亂的,戴著墨鏡,一只手牽著一條法國牧羊犬,另一只手拄著一根白色拐杖,腳上拖著一雙破舊的鞋子,她的身子佝僂著,好像半身不遂一樣,醜陋的嘴巴向上翹著。

我們對這位老婦人感到很好奇,就一直盯著她。

老婦人步履蹣跚地走著,她經過街口朝著我和吉姆的方向走來,突然,她將牽狗的皮帶松開,迅速摘掉墨鏡,放進破舊毛衣的口袋,身軀也直了起來,拎著白色拐杖,步伐矯健,就像運動員一般向我們飛奔過來,那只法國牧羊犬的眼睛也閃著興奮的光芒,搖著尾巴緊隨其後。到了我和吉姆跟前,她高舉起拐杖,兇狠地朝著吉姆頭頂砸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