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被活埋的男人

金元一籌莫展地望著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

他現在有四條路可走:第一,馬上跑去找看林人,通報他的發現,然後,跟看林人一起將此人送到鎮醫院;第二,把此人丟在這裏,任其自生自滅,也許第二天早上,看林人就會發現他,到時候,他們一定會送他上醫院,當然還會報警,這是最省事的做法;第三,將此人背出樹林,直接丟在鎮醫院門口;第四,反正他也是醫生,可以為其作簡單的傷口處理,然後想辦法弄醒他,讓他自己離開這裏。

他選擇四。

讓他背著這麽一個身高超過一米八的壯漢穿過荊棘叢,他實在沒那體力;而通報看林人,則是他最不願意做的。因為這麽一來,他夜闖許家樹林的事就會敗露。誰知道許家人會不會因此將他告上法庭?而更麻煩的事是,許家因此可能會加強對樹林的看管,也許因為這事,他今後再也不能來他的墓地了。這片墓地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可不想因為一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而失去它。

男人還躺在木箱裏。他先用手電筒將此人全身上下照了一遍。顯然,這家夥是被人謀害的,但血跡只集中在襯衫的領口處。由於此人穿的是黑色皮衣,所以暫時看不清衣服上到底有多少血跡,不過,至少乍看之下,血跡並不多;而衣服的下擺、褲子好像都很幹凈,這說明,傷口很可能在此人的頭部,而且傷口不會很大很深。另外,除了血跡之外,此人的衣服還算幹凈,沒有沾染汙泥或者別的什麽東西,說明此人很可能在受傷後,直接被弄進了木箱。他又用手電筒檢查了一遍木箱的四周,發現在箱子的角落,就在靠近男人鼻子的地方,有個小孔。他想,如果沒這個小孔,恐怕這男人早就死了。

我是不是該報警?他問自己。但回答是否定的。

鎮派出所一共有五個人,他認為他們中沒有一個願意在晚上10點摸黑到這片樹林裏來。再說,這人也沒死,傷得也不算重。對於派出所的人來說,人沒死,就等於什麽事都沒有。再說,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從衣著打扮看,多半是城裏人,老黃就算來了,也不會願意多管閑事。老黃快六十了,他最希望太太平平地混過這三個月,然後順利退休。如果這幾個月沒案子發生,對他來說就是好事。

這人被打破頭扔進木箱裏活埋,明顯屬於謀殺案,只不過是謀殺未遂。小鎮已經N年沒發生過惡性案子,老黃碰見這種事,躲都來不及呢。他估計老黃接案後,頂多隨便問兩句,然後就會勸此人到市裏去報案,這樣,他就可以把這個燙手山芋扔出去了。所以報警實在沒多大的意義。

他繞著箱子走了一圈,隨後在箱子的一邊停住。他放下手電,蹲下身子,用力扛起木箱的一端,箱子搖搖晃晃地豎了起來,他又走到箱子的正面,把幾乎直立面對他的男人,從箱子裏拽了出來。

他本來以為這麽一折騰,男人會醒來,可男人卻毫無反應。

他猜想這男人在箱子裏可能已經待了很長時間。不管是被擊傷還是吃了安眠藥,都很難讓一個人昏睡超過八小時。因而,他判斷這男人很可能是服用了過量的安眠藥,或者別的什麽藥物。換句話說,這男人是被投毒了。

投毒、鈍器打頭、活埋,這屬於三料謀殺吧?是什麽樣的菜鳥殺手,這樣還沒能殺死這男人?首先,“他”肯定是初犯,不然,“他”應該至少會準備一個更密封的箱子;其次,“他”可能是個女人,或者一個小個子男人,因為沒辦法在體力上抗衡對方,所以才會選擇投毒;最後,只有缺乏耕種經驗或體力差的人才會挖這麽淺的坑!只要有條野狗就能讓這只箱子暴露無疑。所以,這個人絕不會是農民,“他”應該來自於城市。

金元把男人平放在泥地上,這一次,他翻遍了男人身上的所有口袋,沒有錢包,沒有手機,什麽都沒有。看來兇手早就搜過這家夥的身了。

他決定先給男人作一個簡單的全身檢查。結果如他所料,男人身上唯一的傷口在後腦下方,傷口不深,口子也不長,不過四五公分而已,但有感染的跡象。他慶幸自己的急救包裏還有一把刮刀。他將手電綁在身邊一根顫巍巍的細樹枝上,然後,借著微弱的手電光,他先用刮刀迅速剃掉了男人後腦的大部分頭發,接著,他用酒精消毒,最後用專業外科手術線縫合了傷口。

這對他來說,只是個小手術。在診所,他算是個全科醫生,小到在手指上塗紅藥水,大到切除腫瘤,什麽都幹過,前些日子,他還替兩個孕婦接生過孩子。可是,樹林跟診所畢竟不同,由於光線太暗,手術時間比他預期的長,但還算順利。他沒帶麻藥,因而他一直希望手術的疼痛能將男人驚醒,但直到他包紮完畢,男人仍然昏睡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