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膨脹的欲望侵犯財產犯罪

所謂物欲型犯罪,是指犯罪人為了滿足其物質需求,使用非法手段侵犯他人財物或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這是以犯罪動機來區分的一種犯罪類型,又被稱為利欲型動機犯罪或者貪利型動機犯罪。犯罪客體則主要是財產關系,小到盜竊,大到貪汙,包括搶劫、搶奪、詐騙、敲詐勒索、走私、受賄、制毒販毒等在內的財產犯罪和經濟犯罪都屬於物欲型犯罪。

引子:物欲膨脹與犯罪

所謂物欲型犯罪,是指犯罪人為了滿足其物質需求,使用非法手段侵犯他人財物或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這是以犯罪動機來區分的一種犯罪類型,又被稱為利欲型動機犯罪或者貪利型動機犯罪。犯罪客體則主要是財產關系,小到盜竊,大到貪汙,包括搶劫、搶奪、詐騙、敲詐勒索、走私、受賄、制毒販毒等在內的財產犯罪和經濟犯罪都屬於物欲型犯罪。可以說,物欲犯罪是全世界大部分國家和地區中當之無愧的犯罪“高地”,穩居犯罪數量的頭把交椅。

物欲犯罪大多源自內心的貪婪和極差的自控力。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能憑借薪水等合法收益,做到完全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願意利用自己有限的合法收入,選擇性地滿足一部分需求,然後憑借自控力來抑制某些不合理、不理性的物質需求。概括而言,就是根據自己的收入來決定自己的支出,而不是根據自己的欲望來決定自己的支出。但也有一部分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貪欲,一味地滿足不合理需求,這就使得自己的合法收益顯得捉襟見肘,從而產生邪念,走上犯罪的道路。

但丁在《神曲》中列舉了人的七宗罪,分別是好色、暴食、貪婪、懶惰、憤怒、嫉妒以及傲慢。事實上,在人類的犯罪動機當中,貪婪才是最為活躍的一個,其出現的頻率遠高於嫉妒、性欲、信仰等其他犯罪動機。當然,也存在個別物欲犯罪者因自身的合法收益無法滿足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不得已實施犯罪的行為,例如新聞報道中常見的“丈夫搶劫為妻子籌集醫療費用”之類的案例,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值得同情的。

但對於大多數物欲犯罪者來說,他們之所以犯罪並不是源於自身的基本需求,而是貪圖享樂和奢靡的生活。一個家境貧寒的人非要讓自己在物質生活上與那些富商巨賈們比肩,這在正常情況下顯然是無法立刻實現的。積極的做法當然是通過不懈努力讓自己也成為富有的人,消極的做法就是不願意付出和不願意辛苦努力,妄想不勞而獲,從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造成物欲犯罪的原因有很多,總結起來不外乎主觀與客觀兩種,上面所講的貪婪就是主觀因素當中最重要的一點。至於社會資源分配不均之類的客觀因素就更多了。有些人可以住豪華別墅,開幾百萬的超級跑車;有些人卻勉強維持自己的溫飽,甚至在生死線上苦苦掙紮。如果把社會總財富比作是均勻灑在大地上的雪花,那麽個人財富就是一個個被滾起來的雪球。大雪球總是更容易變大,小雪球卻總是兢兢戰戰,一方面小雪球變大的速度極為緩慢,另一方面小雪球又得小心翼翼避免被周圍滾過的大雪球所吞並。而當大雪球和小雪球長期並行的時候,小雪球自然就會心生不滿,大雪球也難免會自驕傲慢,仇富心理由此而來。

很多人會辯稱自己不是仇富,而是仇為富不仁。但在人們的潛意識當中,“富”本身就代表著“不仁”。小雪球想要通過正常方式成長到大雪球的程度,顯然比較困難,它需要更快地滾動,也需要有更廣闊的雪地讓自己不斷成長壯大。而一旦這些正常的方法行不通或者奏效太緩慢時,它就可能會采取一些不被允許的方法,比如說吞並其他更小的雪球,又或者在大雪球的必經之路上放置一塊石頭,讓它撞得四分五裂,好趁機壯大自己。他們一旦嘗到了甜頭,就會在犯罪的道路上一發不可收。

人們的價值觀當然會受到經濟、文化、教育、政治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如果一個人從小接受的價值觀就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那麽即便內心的貪婪再活躍,也會被控制在一個有限的範圍之內;而如果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想要就必須得到”,那麽一旦欲望萌發,就會被無限地放大,直至不擇手段地令其得到滿足。可見,人生長的環境因素尤其重要,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就目睹自己身邊的人為了些許蠅頭小利爭吵不休,又沒有人來給他灌輸正確的價值觀,那他就很可能會成長為一個貪婪的人、一個無法自控的人。

同時,社會中的普遍價值觀也是影響因素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比如當今社會的女性穿超短褲、吊帶背心上街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而如果放在一百年前,那就是一種嚴重的不道德,甚至會觸犯法律的事情。所以,如果社會中普遍存在著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思潮,那麽身處其中的個人也很容易變得貪婪起來。可見,想要減少物欲型犯罪,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與全面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