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我是法醫。

我的工作內容是和人打交道,活人或者死人。

經常有人問我,每天面對血淋淋的傷口和奇形怪狀的屍體,會不會惡心得吃不下飯,說這話時,他們看我的眼神活像在看一只怪物。

我就輕松地回答他們,我的胃口一向很好,最喜歡在剖開一具屍體的五臟六腑後,晚餐加一道溜肝尖,如果正在經手一起碎屍案,晚餐就吃紅燒肉。

問話的人沒有得到期待的答案,半信半疑,就會故作可愛地沖我做個鬼臉。不過在我看來,成年人無論男女,扮鬼臉時都不怎麽可愛。

其實,屍體遠沒有人們所想象得那麽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活人。人性的狠毒和黑暗,一次次地拉低我對人類道德底線的認知。如果沒有法律,也許整個人類社會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甚至比叢林更可怕,因為人類有其他動物不具備的謀害同類的智商。

他們殘忍嗜血,費盡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