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06

信紙上的字跡和信封相同,寫著如下內容:

現將保管了很久的物品奉還給您。這可以說是令孫的遺物,想必會令您格外傷感,但這是我們工作上的要求,希望您能諒解。

昨天局裏得出了最終報告,讓我先從結論說起吧。這次的火災被判定為一起因用火不慎引發的事故,起火的源頭是一樓中間雅和的書房。最近這段時間天氣比較幹燥,類似的火災頻繁發生,想必夫人您也有所耳聞。

但恕我直言,我個人無法認同這個結論。好幾個疑問在我心頭揮之不去,其中最令我懷疑的一點,就是在起火房間的廢墟裏發現了一個裝煤油的一鬥罐

關於這個問題,您作了如下解釋。

您說,雅和嫌特地去地下室取暖爐用的煤油太麻煩,所以經常在房間裏備有一個煤油罐。

我們從原家務女傭倉橋民子那裏也得到了同樣的證詞。

然而我無論如何都難以理解。從火燒後的痕跡來判斷,雅和的書房裏陳設的都是高档家具和日常用品,既厚重又雅致。在如此富麗堂皇的房間裏,放上一個像煤油罐這樣煞風景的東西,即便是在不起眼的角落,都是很難想象的事情。

坦率地說,我至今仍堅持最初直覺的判斷。是的,就是那個曾經讓夫人大發雷霆的不祥推測——這場火災很可能是父子倆同歸於盡的結果。

從現場找到的佑介的手套,也證實了我的推理。在我代為保管的這雙手套上,手指的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之間留下了清晰的咖啡色細紋。那明顯是銹跡。為什麽會沾上這種銹跡呢?我思考了所有的可能性,其中最有說服力的就是,這是搬煤油罐時留下的痕跡。那個煤油罐上有一個細細的金屬把手,如果把手上生了銹,戴著手套拎起煤油罐時,就會留下幾乎相同的痕跡。

所以我將那雙手套保管了一段時間。

但鑒定的結果,無法確定手套是否曾用於搬運煤油罐。既然無法確定,也就不具備證據上的價值,相信夫人也很清楚。

其他還存在幾處就單純的火災來說很可疑的地方,但都缺乏決定性的證據,無法為父子同歸於盡說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雖然心有不甘,我還是決定對這次的案件就此罷手。事實上這也是客觀因素的限制,另外又發生了一起重大案件,我不得不將精力轉移到那裏。

今後恐怕不會再有機會見面了,希望您保重身體,盡快從悲痛中走出來。

在署名後還有一段附言:

又及最近接到一起奇怪的通報。二月十一日,也就是案發當天,有人在動物園看到您二人的身影。從時間上看,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夫人您自己也說那天是獨自外出購物,所以完全不吻合。我們向那位通報者這樣解釋了,但他似乎並不是很信服。估計他是看到了一個長相和您相似的人吧。

讀完後,我把信紙遞給了沙也加。她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趁這時候,我查看了一下隨信寄來的那雙手套,的確如刑警小倉信上所言,手指的部分有一道咖啡色細紋。

“怎麽會這樣!”我禁不住喊出聲來。佑介的死,果然還是和復雜而醜惡的人性有關嗎?

“同歸於盡……”沙也加喃喃道,“火災原來不是單純的意外嗎?”

“好像不能確定吧。那個刑警也只是推測而已。”

“但他在信上說,火災存在很多疑點,包括這雙手套也是。”她盯著我手上的手套說。

“在書房的廢墟裏找到煤油罐,的確很可疑。”我說,“警方本來也準備認真調查一下吧。”

沙也加似乎從我微妙的措辭裏聽出了弦外之音。“什麽叫‘本來’?”她立刻問道。

“禦廚啟一郎是法官,當然在警察裏也很有人脈。因為這層關系,警方很可能沒有深究。倘若禦廚夫人再向警方高層提出請求,希望他們放棄深入調查,那就更不必說了。”

“你是說,禦廚夫人明知這是一場有預謀的同歸於盡,卻想要隱瞞真相?”

“有這種可能。”我回答,“換個角度看,警察沒有積極地調查,正說明這場火災並非單純的失火。”

沙也加目光再次落到信紙上,隨即又擡起頭。“如果這場火災真是企圖與對方同歸於盡的謀殺,那麽策劃者是誰?是父親雅和,還是……”

“根據刑警小倉的推理,應該是佑介。”

這個答案似乎在她的意料之中,她並沒有顯出吃驚的樣子,看她的表情,更像是為擔心的事情成為現實感到沮喪。

“如果搬運煤油罐的是佑介,這也是順理成章的結論。”

“火災發生在中午十一點前後,而且二月十一日是休息日,說不定禦廚雅和還沒起來呢。他好像很喜歡喝酒,這時候宿醉沒醒也有可能。要是佑介打算和他同歸於盡,這正是絕佳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