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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紙袋。

“你到哪裏去了?”敦也嘴角往下撇。

“我去喝果汁……在自動售貨機那裏。”誠吞吞吐吐地說。

“我不是叫你在樓下等著嗎!”

“對不起。”誠知道自己的臉在抽搐,所以不敢正面看敦也。他小心翼翼擡起頭,正好和快兒四目相交,快兒的眼神似乎在探詢什麽。

“拿來!”敦也伸出手。

“什麽?”

“鑰匙啊,車子的。”

“啊……哦。”誠從口袋裏拿出鑰匙,放到敦也手上。他的指頭在顫抖。

“好,行了。”

敦也這樣一說,誠便點點頭往回走。正要邁開腳步,忽聽快兒叫道:“等一下!”

誠沒有轉過頭,但停下了腳步。快兒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將他轉過來。“你是不是有什麽話要說?”

“沒有……”

誠輕輕搖頭,快兒抓住他的衣領。

“別裝了,有屁快放!”快兒的臉扭曲著,眼中布滿血絲。

“電、電、電視上……”

“什麽?”

“我看見新聞了。然後,那個、那個、那個女的……”

快兒皺起了鼻子,揪著誠的衣領將他帶到巷子裏。“你這家夥,該不會是把我們的事說出去了吧?”

誠用力搖頭。“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真的?”

“真的。”

快兒稍稍松開了手,敦也在一旁接著說道:“快兒,讓這家夥也來幫忙,這樣他就成共犯了。”

“即使不讓他做,他也是共犯—明白嗎?啊?”快兒將誠的衣領揪緊。

“難道,那個女孩……”誠發出呻吟般的聲音。

“啰唆!”誠被推到墻上,快兒齜著牙將臉湊近,“那是意外,沒有辦法。”

誠沒敢問是什麽意外。事態嚴重已是不爭的事實,快兒和敦也好像在想辦法脫身。

“快兒,讓這家夥也加入吧……”敦也說。

“不,不帶這家夥,”快兒終於松開了誠的衣領,“讓他當我們不在場證明的證人。喂,誠,你先去一個地方,制造我和敦也的不在場證明。”

“可是……要怎麽做?”

“你自己慢慢想!要是敢隨便亂搞,我不會放過你!”

誠很困惑地看著他們。那兩人把責任推給他,好像覺得沒事了似的,轉身離去。

誠稍後才走出巷子,這時快兒和敦也正朝公寓走去。發現誠茫然地目送著他們,快兒舉起拳頭,示意他快點離開。

誠加快腳步離開那個地方,腦中一片混亂。

他們把那個女孩……把那個女孩……

不在場證明,要怎麽做……要怎麽做呢?

長峰在黑暗中醒來,一時間不明白發生了什麽,然後才發現自己終於小睡了片刻。

自從繪摩失蹤以後,這好像是他第一次睡著。

他躺在床上,並沒有換上睡衣,身穿長褲和Polo衫。他一直沒有洗澡,也沒有換衣服。

他拿起枕邊的鬧鐘,數字顯示已過十二點,但不知是中午還是淩晨。房間的木板窗都關上了,一片漆黑。

看著鬧鐘,他的記憶慢慢復蘇了。昨晚他也沒睡,一邊喝著威士忌一邊等天亮。天一亮他就出門查看信箱,期待著綁架繪摩的歹徒會寄些什麽消息給他。但信箱裏除了報紙空無一物。他很失望,走回房間躺下,就這樣睡著了。

現在他反而希望繪摩是被人綁架了,因為這樣她還活著的概率會比較大。如果歹徒是為了錢而綁架,至少還可以期待付了贖金之後,繪摩就能平安回來。從現在的情況看,他很難想象繪摩碰到了綁架以外的事,而且仍然平安無事。

然而在一天後,警察判斷這並非綁架案件,便向他提議讓媒體報道。他同意了。他認同警察所說的—將事情公開會有助於調查。

他慢慢從床上起來。他感到腦袋很重,全身倦怠無力,連思考的力氣都沒有。

他揉搓著臉,手掌觸摸到粗粗的胡茬,還有油脂附著在手掌上。他想起自己連臉都沒洗。

就在他慢慢站起來的時候,電話響了。

他在黑暗中轉過頭,看見枕邊電話機上的來電顯示燈正在閃爍。

自從電視報道以後,他接到許多人打來的電話。親戚、朋友和公司同事,每個人都來安慰他、鼓勵他。“沒關系,一定不會有事的。”明明沒有任何根據,但大家都這樣說。對於這種只會讓他感到心煩的電話,他還必須不斷道謝。其實他只想大叫:“讓我安靜一下吧!”

難道又是這種電話?

不,他想不是。沒有任何根據,但直覺這麽告訴他:這是一則和繪摩有關的重要通知。

他拿起電話,按下通話鍵。“喂?”

“請問是長峰先生家嗎?”是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