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觸

夜裏他躺在監獄的床鋪上,聽著犯人們發出的聲音。有個年紀很輕的犯人在抽泣;一個老犯人敲著飯盒,唱歌打發時間。每唱一句,一個看守就叫喊,“閉嘴,喬治,你這個討厭的渾蛋。”可是,沒有人理他。還有個愛爾蘭人在唱愛爾蘭共和軍的歌曲,可大家都說他是犯強奸罪進來的。

利瑪斯坐牢期間,白天盡可能多地鍛煉身體,希望晚上能睡得好點,不過作用不大。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獄之痛,空虛的黑夜裏,身處可怕的囚室,你很難再自我欺騙。周圍是揮之不散的監獄氣味—囚服的味道和監獄廁所發出的刺鼻氣味。犯人們的吵鬧聲也一直不斷。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難過的時候,對利瑪斯來說,是他最想在陽光下的倫敦公園裏散步的時候。那時候他對關著他的醜陋鐵欄非常仇視,恨不能用手把鐵欄拉開,砸碎看守的頭,走向自由,走向倫敦的自由空間。有時他會想起麗茲,他只讓麗茲在腦海裏一閃而過,用很少時間回味撫摸她頎長身體的感覺,然後就把她從記憶中抹去。利瑪斯不是那種習慣於生活在夢境中的人。

他藐視他的獄友,而獄友們則痛恨他。他們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對人一直保持著神秘的感覺,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難做到的。他把自己個性的一部分隱藏得很好,談論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話題時,他也不會感情外露。獄友們不了解利瑪斯,他們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一般來說,新犯人分為兩類:有人在恥辱、恐懼和震驚中,逐漸了解監獄的生活方式。有人關進來後,就編些拙劣的故事,讓自己盡快地和同獄犯們熟悉起來。利瑪斯和他們都不一樣,他不討好別的犯人,也不招惹他們。而犯人們都恨他,覺得像被社會拋棄一樣,他也不需要他們。過了大約十天,犯人們就受夠了他,覺得要給他做做規矩才行。於是他們在吃飯排隊的時候開始“夾擊”他。所謂的“夾擊”是監獄犯人慣用的手法,據說起源於18世紀把人推來推去的行為。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場意外事故,在這過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盤打翻,把飯菜扣到囚服上。那天利瑪斯被人從邊上推了一把,另一邊的人擡手把他的餐盤打翻到他身上,就那麽簡單。利瑪斯什麽也沒說,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邊上的兩個人。隨後看守對他的臭罵,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來,盡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別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後,他們在監獄的花園裏用鋤頭幹活。他雙手握鋤,鋤把橫在胸前,把端離右手有六英寸遠。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體平衡時,他右邊的犯人突然雙手捧腹慘叫一聲。從那以後,再也沒有犯人敢“夾擊”他了。

讓犯人們覺得最奇怪的是他離開時的那個棕色紙袋。說起來有點荒唐,對犯人來說,棕色紙袋就像婚禮上要用戒指來見證一樣,它是犯人回歸社會的象征。出獄時,看守把棕色紙袋交給利瑪斯,讓他簽收,紙袋裏裝著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麽都沒有了。利瑪斯覺得那一刻是他三個月牢獄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獄門就把那個紙袋扔掉。

他在獄中算是個安分的人,沒做過什麽出格的事。監獄長對他的案子有一點點興趣,私下裏把利瑪斯的犯罪行為歸結於愛爾蘭人的急脾氣,發誓說他能肯定利瑪斯有愛爾蘭血統。

“你有什麽打算,”他問,“出獄以後幹什麽?”利瑪斯帶著一絲詭異的微笑對監獄長說,他要開始新的生活。監獄長說,那樣就太好了。

“你家裏人怎麽樣了?”他問,“你還能和老婆復婚嗎?”

“試試吧。”利瑪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過她已經再婚了。”

保釋官要利瑪斯去一家精神病院當男護士,利瑪斯同意去申請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車時間都記下了。

“現在的火車很多都電氣化了,很快就能到那裏。”保釋官又加了一句。利瑪斯說那倒不錯。然後他們把紙袋給他,他就離開了監獄。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車,接著開始步行。他口袋裏還有一些小錢,他想先去吃頓像樣的晚飯。他走過幾家公園,穿過幾個廣場,找到一家大點的飯館,進去點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那天的倫敦很美,正是晚春時節,公園裏盛開著番紅花和黃水仙。南邊吹來清新的空氣,讓他願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還帶著那個一定要扔掉的口袋。問題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紙袋塞進垃圾桶,可沒塞進去。他想到還是要留幾件東西,就是那些皺巴巴的紙頭,放在一個郵局的牛皮紙信封裏—保險卡、駕照和他的E.93。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費這個事了。於是在小路邊的長凳上坐下,把紙袋放在一邊。接著人移開,離紙袋更遠一點。過了幾分鐘,他站起來往回走,把紙袋留在了長凳上。他沒走多遠聽到後面有人在喊什麽。他轉身,轉得有點急,看到一個穿軍用風衣的男人在叫他,手裏舉著那個棕色的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