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獵人與獵物(第2/2頁)

原來,方才來了一輛豪華轎車,是一輛“歐寶·創紀錄”,開車的是個臉色蒼白的男人,五官隱藏在煙色玻璃後面。它的後車門打開又關上。接著車子沉重地加速,毫不理會一聲尖銳的呐喊——一聲充滿憤怒和指控的叫喊。那也是一聲完全不知所措和滿懷怨恨的嘶叫,像是什麽力量把它從發聲者的胸膛裏硬抽出來,陡地響徹整條空蕩的馬路,又陡地熄滅。那警察疾奔過來,打開手電筒。在光束的照耀下,那小個子男人沒有動一下;他只是死盯住遠去的豪華轎車。車子在圓石馬路上疾馳,偶然在濕滑的電車軌上打滑一兩下,無視紅綠燈的存在,最後消失在往西通向華燈點點的山丘的方向。

“你是什麽人?”

手電筒光束照在英國粗花呢大衣上,而對個子這麽小的人來說,這件大衣未免太毛茸茸了一點。他做工精細的鞋子上沾著泥巴,暗沉的眼睛毫不閃爍。

“你是什麽人?”警察重復問了一遍。教堂鐘聲此時已是無處不在,而它們的回聲倔強地持續著。

一只小手伸進大衣的衣縫裏,掏出來一個皮夾子。警察朝氣蓬勃地接過皮夾子,單手解它的扣子,左手則勉為其難地同時應付手電筒和他不熟練地握著的黑色手槍。

“怎麽回事?”他把皮夾子歸還的時候問道,“你剛才為什麽大聲叫喊?”

小個子男人沒有回答。他在人行道上走了幾步。

“你以前沒有見過他?”他問,眼睛仍然望著車子開走的方向。“你不知道他是誰?”他的話音輕細,仿佛生怕吵到在樓上睡覺的小孩。一種脆弱的聲音,對寂靜充滿敬意。

“不知道。”

線條緊繃的臉龐松弛了下來,做出一個有安撫作用的笑容。“不好意思。我擺了個烏龍。我還以為我認識他。”他的腔調既不完全是英國腔,也不完全是德國腔,而是介乎兩者之間,位於一片自行選定的三不管地帶。感覺上,為了聽者的方便,他是可以把腔調朝兩個方向加以調整的。

“是天氣搞的鬼,”小個子男人說,“天氣突然冷下來讓人容易認錯人。”他邊說話邊打開一盒荷蘭小雪茄,遞了一根給那警察。警察沒有接受,他徑自給自己點燃一根。

“暴動,旗幟、標語——”警察慢慢回答說,“這些東西搞得我們整天神經兮兮。這個星期是漢諾威,上個星期是法蘭克福。他們搞得天下大亂。”他是個年輕人,對自己的職守盡心盡力。“應該禁止他們搞下去的,”他說,用的是一句流行語句,“跟共產黨沒兩樣。”

他對小個子男人行了個微微的敬禮;對方再次微笑,這次是一個持續一陣子和帶情感的微笑,傳達出依賴感,暗示著友誼。這微笑不情願地慢慢縮小、消失。那警察站在原地,諦聽漸漸遠去的腳步聲。聲音一下子停下來,然後再次響起,變得更快,而且變得——只是他的錯覺嗎?——更有決心。那警察沉思默想了半晌。

“在波恩這裏,”他在心裏嘆了口氣,回想起剛才那個陌生人渾若沒有重量的腳步聲,“就連蒼蠅也是有來頭的。”

拿出筆記本,他仔細記下時間地點和發生過的事。他不是個腦筋轉得快的人,但工作態度卻一絲不苟得讓人沒話說。他又把車牌號碼記下,這個號碼不知道為什麽讓他過目不忘。突然間他愣住了,瞪著他剛剛寫下的東西看:那個名字和車牌號碼。他又回憶起那個壯胖男人和他行軍般的大步伐,心臟開始跳得飛快。他記起了在育樂室公告欄讀過的那份秘密指示,還有那張年代久遠的模糊照片。手上仍然拿著筆記本,他以腳上靴子容許的最快速度向電話亭奔去。

在去那兒的路上

有個德國小鎮

那兒住著個鞋匠

他的名字叫舒曼

我是一個音樂家

我在為國家

我有一個大低音鼓

你瞧我就這樣打!

德國占領區的英國軍隊進餐時唱的祝酒歌,以淫穢的調子模擬舒伯特的《軍隊進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