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4/7頁)

公寓的業主當然是前煙鐵工所。一層的南側正好有一間帶廚房的一居室空著。

滋子夫妻已經商量好了,由真一支付一定的租金和生活費。真一有自己的存款,是父親留下的遺產,原則上要到成年時才能使用。但是,先動用其中一部分也是可以的。

石井良江為真一的事去見了管理真一財產的吉田律師,今天來也是要告訴滋子和真一她去見律師的結果。

“吉田先生也非常吃驚。”良江說,“他說,這可不能不管,得去找負責案子的檢察官談談。他還要找通口秀幸的律師談談。”

“不管怎麽說,采取一些辦法是能制止通口惠子的行動的。”

良江嘆了口氣:“吉田先生也從沒遇到過這種事兒,至於具體怎麽辦,他現在也不能馬上答復。”

滋子說:“應該先有個提議,要求檢察機構發個禁止令什麽的。禁止那女孩兒在真一的半徑二百米之內活動。”

“那可不是一時半會兒能辦到的。”

真一搖了搖頭說:“沒有用。她又沒有固定的住址。”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真一,你也是這麽說的吧?”

滋子看著真一問道,真一擡起頭說:“她不是說過嗎,你去報告警察吧,去法院告吧,她根本就不在乎。”

“她怎麽這麽說呀!”良江不禁提高了嗓門兒,“她憑什麽這麽狂啊?”

“她不是說嗎,警察也不能抓我,因為我是未成年人。我又沒犯法,能把我怎麽樣。你到法院也一樣,你能告我什麽呢?再說,我連固定的住址都沒有,你怎麽告我呀?你連傳票都沒地方送。看來她還真學了點法律呢。”

“她母親在幹什麽?”滋子皺著眉頭說,“看樣子她母親也沒有固定住址吧?”

“吉田先生就是說要先確定一下她母親的情況,看看她母親知不知道惠子幹的事兒。”

良江生氣地說:“她母親也真是的,怎麽不管管自己的女兒。”

滋子說:“這個女孩兒有她自己的想法,她認為只要真一在減刑申請書上簽了字,就有用。這也許是他父親出的主意呢。”

良江睜大了眼睛,說:“你是說通口秀幸?”

“是啊。通口惠子不是能見到她的父親嗎?”

“這是什麽樣的父女呀!”

良江兩手握得緊緊的。

“真是畜生都不如,難道他殺了三個人就沒事兒了嗎?”

滋子看著真一的側臉,只見他眼睛朝下看著,用手摸著冰冷的玻璃杯。

“不管怎麽說也應該判他死刑。”

良江憤怒地說。

“不知道為什麽還不能判決,他們幹的事兒不是明擺著的嗎?到現在還不審判,說是那幫人還要求精神鑒定呢。什麽精神鑒定,不就是在找借口嗎?難道對這種殺人不眨眼的人法院還要維護他們的權利嗎?”

“伯母……”

“他們是些什麽人啊!是些殺人犯。如果要維護罪犯的權利,那被害人的權利呢?如果法院什麽也做不了的話,我也要把他們給殺了!”

良江憤怒地邊說邊擦著眼淚。

“我也恨不得殺了他們,伯母。”

真一艱難地從牙縫裏吐出一句話。

良江吃驚地擡起頭,身上不禁打了一個冷戰,忙用手遮住張大的嘴。

“對不起,我不該說這些。”

真一微微點了點頭,坐在他對面的良江並沒有看見。

“恨不得殺了他們!”真一像木偶人一樣反復地說著,“決不能,我決不能讓他們活著,就算父母親和妹妹不能死而復生,也決不能讓他們再活著。我決不能忍受和他們一起生活在這個世上。”

“真一君。”滋子搖了搖頭,對真一說,“別去想了。”

“我做不到。”真一說,“除非殺了他們,只要他們還活著,我就想殺了他們,這一點伯母應該很清楚。”

良江的臉變得蒼白:“真一君……你還是這麽想嗎?”

“這是我的責任。”真一慢慢地堅定地說。

滋子打斷真一的話,說:“我們不談這個話題了。”

石井良江緊緊抓住冰冷的玻璃杯。可以看見杯子裏的水在顫動。

走到街上,滋子和真一在通往地鐵禦茶水站的路口與良江分了手,看著她的步履蹣跚的背影一點點消失在人群之中,真一說:

“我想走一走。”

“好啊。”滋子附和著。

他們說著,朝秋葉原的方向走去。走了一會兒,真一突然問滋子。

“你怎麽不問我呢?”

“什麽?”滋子不解地問。

“我說過在我家的事件中我有責任的話,你怎麽不問我是什麽意思呢?”

“是啊,我是沒有問。”滋子說,“我是想在你願意回答的時候我才問。”

兩人又沉默著走了一會兒,感到有些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