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 損傷

為什麽很多人說,法醫在命案偵破工作中的地位舉足輕重,法醫的成敗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偵查破案工作的成敗呢?因為法醫除了掌握調查、現場勘查的信息以外,他們還掌握了最重要的屍體信息。

一起命案中,屍體是整個現場的中心,所有的犯罪活動都是圍繞屍體進行的。屍體上,也最能反映出犯罪活動的痕跡。人體結構大多一樣,但是屍體上,卻有著不同於其他人體的信息。除了我們之前介紹的屍體現象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損傷。而法醫病理學,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重點就圍繞在研究損傷上。

在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屍體上,或多或少都會有損傷的存在。有的損傷直接決定了機體的死亡,而有的損傷雖然不造成死亡,卻能給法醫提供比致命傷更有用的信息。

不是很完全地概括,機體若是非正常死亡,主要由以下幾種因素導致: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中毒、潛在性疾病導致的猝死。中毒和猝死的屍體可能不會有什麽明顯的損傷,但是機械性損傷和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一般都會有損傷的存在。這一篇中,我們主要是概括性地對機械性損傷進行介紹。機械性損傷是法醫所見屍體中,最為多見的一種死亡成因。也是法醫最多利用,作為推斷作案過程、刻畫犯罪分子的依據。所謂的機械性損傷是指致傷物作用於機體,引起組織結構破壞和功能障礙。

損傷在人體上的表現形態主要有擦傷、挫傷、創、骨和關節傷、肢體離斷以及出血。這些屍體上的損傷,可能是因為有運動物體撞擊人體所致,也有可能是運動的人體撞擊固定的物體所致,也有可能是運動的人體和運動的物體撞擊所致。物體和人的運動靜止狀態,法醫都可以通過一些細微的變化進行判斷。

比如:一具屍體的後枕部發現有一塊皮下出血以及顱骨骨折。那麽,這一處損傷,究竟是運動的物體打擊的呢,還是運動的人體撞擊地面形成的呢?這決定案件的性質,究竟是他殺還是意外摔跌?法醫通過屍體檢驗,發現死者後枕部腦組織有一處挫傷出血以外,對側的額部也發現了腦挫傷和出血。這就是法醫們常說的“對沖傷”。對沖傷一般是減速運動造成的,換句話說,是運動的頭顱枕部碰撞靜止的地面,不僅在碰撞處發生了損傷,而且對側的額部腦組織也和顱骨因為慣性作用碰撞而出血。而擊打之類的加速運動是不會造成對沖傷的。所以,這是一起摔跌致死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不是被人突然襲擊的他殺案件。

常見的損傷,主要有鈍器傷、銳器傷以及火器傷。法醫可以根據每一處損傷的具體形態來分辨。比如屍體頭上發現了一處創口,那麽這一處創口是被刀砍的呢,還是被磚頭打擊撕裂的呢?法醫會對創口進行仔細的研究,如果創口光滑整齊、創腔內沒有錯綜復雜的軟組織纖維,說明這處創口是銳器切開的;反之,如果創口邊緣不整齊,創腔內有一些沒有斷裂的軟組織纖維(組織間橋),那麽說明這處創口是鈍器和骨骼相互擠壓,導致軟組織撕裂所致。分辨鈍器傷、銳器傷還是火器傷,並不是想象中那麽簡單。有的案件中,還真容易混淆。比如屍體上有一個圓形的小洞,貫穿了手臂。那麽這處損傷是槍彈形成的呢,還是諸如鐵釬那樣圓形刺器形成的呢?這裏面就有很多學問了。

法醫在研究損傷的時候,首要的是要研究哪一處損傷是致命傷。一般能夠致命的機械性損傷,要麽就是導致顱腦嚴重損傷,傷及生命中樞導致死亡;要麽就是重要氣管破裂,不能維持生命而死亡;要麽就是器官和血管破裂,導致大量失血而死亡。偶爾也會有一些其他因素導致死亡的案例,比如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看起來並不能致命,但是這些損傷卻導致機體出現擠壓綜合征,最後急性腎衰而死亡。

其次,法醫還會研究一些不能致命,但是對案件分析有重要作用的損傷。比如我們經常說的三種特殊形態損傷:威逼傷、抵抗傷、約束傷。這些損傷在每具屍體上的表現不同,但是經過分析只要能夠確認,就可以對案件有幫助,有時還會是關鍵性幫助。

【案例】2010年,安徽省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滅門案件,一家五口被殘忍地殺死在家中。經過調查,認為這一家中被殺的男主人有著很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存在很多仇恨矛盾。經過現場勘查,技術人員在現場發現了三萬元現金。所以很多專案組成員,認為這是一起因仇導致的殺人滅門案件,偵查方向指向那些和男主人曾經有過恩怨情仇的人。但是法醫卻在屍體上發現了一些蹊蹺。男主人的身上有很多小片狀的擦傷,和致命傷的刺創明顯不同。經過分析,法醫認為,這是兇手用刀尖反復戳男主人上身而導致的。那麽兇手為什麽要這樣做呢?這就是典型的“威逼傷”。我們知道,因仇殺人,一般都是進門就殺,何必要威逼男主人呢?所以法醫認為兇手的這個威逼動作,是要男主人拿錢給他,只是男主人並沒有降服,兇手只有殺人後逃竄。偵查方向因為這幾處小損傷而發生了巨大轉折,偵查員們開始以侵財案件進行調查。案件破獲後,果然證實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