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4頁)

“讓我們想一想,薩克斯。他制定了這個計劃——雖然是即興創作,但卻很精密——分散我們的人手,趁機將裝置放進汽車內。這表示他一定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何處、在做什麽,以及他如何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去放置這個東西。這些告訴了我們什麽?”

薩克斯已經在掃視街道了。“他在觀察。”

“是的,非常好,薩克斯。還有,他可能去了哪些地方?”

“街對面應該有最好的觀察點。但是有幾十幢建築他都可能進入。我不知道是哪一幢。”

“的確。但哈萊姆是一個社區,對嗎?”

“我……”

“明白我在說什麽嗎?”

“不十分清楚。”

“家庭,薩克斯。這裏都是住家,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不像那些單身的雅皮。如果有人闖進家裏,不會沒人注意到;同樣,如果有人鬼鬼祟祟地躲在門廊或街道裏,也不會沒人注意。這個詞不錯,鬼鬼祟祟,不是嗎?說明一切。”

“你想說什麽,萊姆?”他的好心情回來了,但她卻有些生氣,因為他更關心的是案件中的難題,而不是普拉斯基復原的可能性,或羅蘭·貝爾和吉納瓦·塞特爾幾乎被殺這樣的事情。

“不是某間公寓,也不是某個屋頂——這些地方羅蘭的人一直盯著的。他是從別的地方進行觀察的,薩克斯。你認為可能在哪裏?”

她再次掃視街道……“一幢廢棄的建築物上有一塊廣告牌,上面滿是塗鴉和手寫的傳單——很多,你知道,很難發現有人從裏往外看。我過去看一下。”

她仔細地檢查是否有不明嫌疑犯一○九躲在附近的跡象,沒有,她穿過馬路,走到那幢舊房子——似乎是一家燒毀的商店——背後。從後面的窗戶爬進去,她看到地板上都是灰塵——是保留腳印的完美表面,當然,她立刻就看到了不明嫌疑犯一○九貝斯步行鞋的鞋印。但是她還是在特衛強防衛服配套的靴子上綁了橡皮筋——這是萊姆發明的小技巧,以確保勘察犯罪現場警官的鞋印不會與嫌疑犯的相混淆。警探手裏握著格洛克,盯著室內。

她跟隨不明嫌疑犯的腳印來到建築物的前面,不時停下來,傾聽著。薩克斯聽到一兩聲迅速的動靜,這在臟亂的紐約並不陌生,她立刻就知道,入侵者是一只老鼠。

來到建築物的前面,就在他之前站立的地方,薩克斯從木制夾板拼成的廣告牌上的一道裂縫往外看,沒錯,這真是一個觀察街道的極好的視角。她拿起一些基本的刑事鑒定設備,回到屋內,在墻上噴了紫外線噴劑,然後用多波段光源燈照射。

但是她只找到一些乳膠手套的印子。

她告訴萊姆她的發現,然後說:“我會從他站的地方搜集證據,但我沒有看到什麽。他似乎不會留下任何東西。”

“太專業了,”萊姆輕輕嘆了口氣,說,“每一次我們以為自己比他聰明時,他卻早已超過我們了。好吧,就把你搜集到的東西帶回來,薩克斯。我們先看一看。”

在等著薩克斯回來的同時,萊姆和塞林托做了一個決定:雖然他們相信不明嫌疑犯一○九已經離開了那一幢公寓的周圍地區,但還是安排吉納瓦的姑婆莉莉·霍爾,以及她的朋友在這段時間裏搬到旅館去住。

至於普拉斯基,他現在在加護病房,依然昏迷不醒。醫生們目前還不能判斷他能不能保住性命。塞林托在萊姆的實驗室聽到這個消息時,憤怒地將電話聽筒摔回座機上。“他只是個他媽的新手,我不應該把他派到貝爾的團隊去。我應該自己去的。”

這有點奇怪。“朗,”萊姆說,“你也是一步步升上來的。你是什麽時候學會這些護衛細節的?有二十年了吧?”

但這個大個子警察沒有接受安慰。“讓他擔任無法勝任的事,我真是笨,該死。”

他又一次摸向臉上的那塊發熱的地方。這名警探今天似乎特別暴躁,而且萎靡不振。他今天比平時穿得少:淺色襯衣和深色外套。但萊姆很想知道,這是不是他昨天穿的那套衣服。看起來似乎是。沒錯,他外套袖子上仍有一個幹了的血漬——好像他穿著這套衣服在懺悔一樣。

門鈴響了。

過了一會兒,托馬斯帶了一名瘦高的男人進來。這個人皮膚蒼白,身姿很難看,胡子雜亂,棕色卷發。他穿一件淺色燈芯絨的外套、棕色便褲、勃肯鞋【注】。

【注】:勃肯鞋(Birkenstock),德國著名的鞋子品牌,有二百三十多年的歷史。

他掃視了一下實驗室,然後打量著萊姆。表情嚴肅地問:“吉納瓦·塞特爾在這裏嗎?”

“你是誰?”塞林托問。

“我是韋斯利·戈茨。”

啊,原來是法律終結者——這人原來不是虛構的,萊姆有些驚訝地發現了這一點。塞林托查看了他的證件,然後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