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頁)

“我們從左邊繞過去,穿過那個樹林。路是遠些,但我們可以隱蔽接近公路。”

“幾點了?”劉易斯問。

“這有關系嗎?”

“我只是想知道,我們還要多久才能把這他媽的事給了了。”

“路還長著哪,”哈特說。

詹姆斯·傑森斯提著大毒蛇.223步槍【注】,望著那邊的巖壁,剛才的那幾槍就打在了那上面。他已經盡力了,光線那麽暗,距目標又還有二百多碼遠的距離。

【注】:美國緬因州大毒蛇武器公司的產品。

他在那裏一邊等著,一邊用夜視望遠鏡掃視著那片區域,但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見了蹤影。剛才那邊差點上演了一場穴居人大仗——兩個男人在滾石和原木的攻擊下左閃右躲。

他掃視著那片開闊地和周圍的森林,看了有十分鐘。

她們在哪兒?

兩個男人已經逃回到那個石坎的下面去了。既然他們已經丟了車,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他們一定會去州際公路——去攔車。但從石坎到公路他們會有很多不同的路線可走。從大方向上看,他們可能會往這邊走。這一路雖然草木茂盛,但傑森斯還是有可能會發現他們的。不過,他們也可能會繞過那座山的遠端,去追那幾個女人。那邊的山爬起來似乎要陡得多,而且很可能還沒有什麽隱蔽,誰知道呢?也許,這兩個人因為受到了剛才的那番攻擊,氣急敗壞之下,非得要搞定他們的獵物不可。

不過,傑森斯現在還不想馬上就采取什麽行動。他注視著那片灌木叢,用夜視望遠鏡四處觀察著。很多草木都在動,但似乎皆是微風使然,而不是在逃之人。

這時他看見不遠處有動靜。他眨了眨眼睛,拿著望遠鏡定睛一看,吃了一驚。他看到了一只野生動物,是一匹郊狼或野狼。

夜視望遠鏡裏那畜生的顏色灰綠灰綠的,就像幽靈一樣。那畜生的臉瘦瘦的,一日潔白的牙從光禿禿的唇頜之間露出,看得清清楚楚。幸虧離得還有些距離。它很漂亮,但也很兇悍。

那畜生擡起頭,嗅了嗅鼻子,轉眼就不見了。

回家的路還很長、很長,詹姆斯·傑森斯暗自思忖。他得編個故事給羅伯特,故事裏會有這只動物,但不會有剛才那場槍戰。

他繼續掃視著附近的開闊地和樹林,但再也沒有看見那兩個殺手的蹤影。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來到這裏,但他卻不可能從密林中發現他們。

格雷厄姆和那個警官現在怎麽樣了呢?

在兩個殺手來到那個石坎之前響起的那聲槍響似乎在暗示著他們的命運。但他卻束手無策,真是沒用。沒法出手。

傑森斯又等了十分鐘,覺得是該去州際公路的時候了。他挎上帆布袋,槍也沒有拆,就融入了森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