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很快,一位紐約警察局的巡警就帶來一個身材矮小、氣色健康、身著昂貴西裝的商人。丹斯不知道警察是否真的逮捕過這個人,但是從他捂著手腕的樣子來判斷,他最近戴過手銬。

丹斯和目擊者打了招呼,發現他既害怕又憤怒。她點頭示意讓他坐在椅子上。她坐在他對面——兩人之間沒有放任何東西——同時向前挪了一下自己的椅子,直到跟對方保持中立的空間距離,這是一個心理學術語,用來形容調查對象和提問者之間的空間距離。這個區域可以隨時調整,以便增加或減少調查對象的舒適程度。現在,丹斯並沒有坐得太近,以免產生咄咄逼人的效果,不過她也沒有離得太遠,不至於讓對方產生安全感。(她在講座中經常說:“要學會調整對方的緊張程度。”)

“科布先生,我叫凱瑟琳·丹斯。我是警察,想和你談談昨晚你看到的情況。”

“太滑稽了。我都告訴他們了——”他沖著萊姆點了一下頭,接著說,“我看到的一切都說清楚了。”

“好吧,我才來,還沒有聽到你先前的回答。”

丹斯一邊作問訊記錄,一邊問了一些簡單的問題——對方的住址和工作地點、婚姻狀況,等等——這些問題可以建立關於科布的基準壓力反應。她仔細地聽著他的答案。(“注視和傾聽是訪談的兩項最主要的內容。最後才需要交談。”)

提問者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要確定調查對象的人格類型——內向還是外向。這些人格類型並非人們所認為的那麽簡單;它們不是用“暴躁”或“保守”就能形容的。人格的區別在於人們做出各種決定的方式。內向的人由直覺和情感來主宰,而非邏輯和理性;外向的人正好相反。歸納人格類型可以幫助提問者設計問題,以及在提問時采用合適的語氣,擺出正確的態度。例如,如果采用粗暴而厲聲的審問方式來對付內向者,這樣會迫使對方像烏龜一樣縮回自我保護的狀態。

不過阿裏·科布屬於典型的外向型性格,而且很傲慢——不需要對他過分小心。這是凱瑟琳·丹斯最喜歡對付的對象。與這樣的人進行訪談時,只需要不停地猛烈發問就可以了。

科布打斷了一個問題,說:“你們把我關得太久了。我得去上班了。這不是我的錯。”

丹斯微笑了一下。她的語氣帶有敬意,同時又很堅定:“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聽著,阿裏,我們談談昨晚的事情吧。”

“你們都不相信我。你們說我是騙子。案發時我並不在現場。”

“我並沒有說你在撒謊。但是你很有可能看到了一些對我們有所幫助的東西。也許就是你認為不重要的東西。明白了嗎,有時我的工作就是幫別人回憶過去。我會帶你一起重溫昨晚發生過的事情,也許你能想起什麽。”

“嗯,我什麽都沒看見。我只是掉了一些錢在地上。僅此而已。我把這事兒給搞砸了。真是倒黴透頂。”

“我們一起回想一下昨天的情況。一步一步地來。首先,你在辦公室上班。斯坦菲爾德兄弟投資公司。哈茲菲爾德大廈。”

“是的。”

“一整天都在工作嗎?”

“沒錯。”

“你什麽時候下班的?”

“七點半,也許還要早一些。”

“後來你幹了什麽?”

“我去漢諾威酒吧喝了幾杯。”

“那是在沃爾特街。”她說。提問時,要讓對方不停地猜測你究竟了解了什麽情況。

“是的。昨晚的特色是馬爹利加卡拉OK。他們稱之為‘馬樂利’之夜。意思是‘仙樂飄飄’。”

“這點子很精明。”

“我們一夥人在那聚會。我們是常客了。都是朋友。挺好的哥們兒。”

她注意到對方的身體語言表明他想添加一些信息——可能他希望丹斯問這些人的名字。如果調查對象過於熱心地提供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那麽這就說明其中可能有詐——調查對象往往認為提供此類信息能對自己有好處,而且警方也不會去核查,或者警方不夠聰明,沒能意識到,即使是晚上八點鐘在酒吧喝酒,這仍然無法證明嫌疑犯沒有在七點半實施搶劫犯罪。

“什麽時候離開的?”

“九點左右。”

“接著就回家了嗎?”

“是的。”

“是在上東區嗎?”

對方點了一下頭。

“你乘出租車還是豪華轎車?”

“豪華轎車,是啊,”他用譏諷的語氣說,“當然不是,坐的地鐵。”

“在哪一站上車?”

“華爾街站。”

“你怎麽走過去的?”

“我走得很小心,”他咧嘴笑著說,“路面都結冰了。”

丹斯微笑著問:“什麽路線?”

“我沿著華爾街走,然後從雪松街走到百老匯大街,接著向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