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十字路口與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屍體埋葬在路邊,

寶貝,當我死去的時候,

我不會介意你把我埋在哪裏。

——羅伯?瓊森(Robert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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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下去會餓死人的。”

對葛林而言,赤夏丟出的這句話真是再諷刺也不過了,卻也因此讓他下定決心要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號星期天早上——這是葛林死亡的隔天早上,也難怪他會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了。

葛林的憂郁不全是因為心情不好。一個晚上過去了,他感覺到身體的明顯變化。天亮之後,他的腳出現了粉紅色的斑點。漸漸地,那斑點變成帶紫的紅色,還開始擴大範圍。雖說用手一按顏色就會變淡,但那無疑是人們稱為“屍斑”的惡心東西。血液循環停止了,血都集中到了身體的底層,葛林忍不住打起哆嗦。明明精神狀態與活著的時候幾乎沒有差別,然而肉體卻已開始死亡。

葛林從床上跳下來,走進浴室,端詳起自己的臉。毫無血色的蒼白臉孔正回望著他。不知是不是死後的肌肉僵硬狀態已經解除了,手腳竟然可以自由活動。不過,感覺還是有點不太一樣,好像自己變成了木頭人。聽說當屍體不再僵硬的時候,臉頰的肌肉會放松,變得好像在笑,不過,原本他的臉沒事就掛著一抹冷笑,所以這一點倒不特別明顯。總之,葛林這下真的成了“象牙色的Grin”。

葛林開始化妝,借以遮掩難看的臉色。龐克小子就算上了妝,周圍的人也只會想“又來了”,不會特別起什麽疑心吧!只有這種時候,葛林才會感謝自己的愚蠢笑臉和龐克打扮。

化完妝後,他發現眼睛由於幹燥開始變得有點混濁。於是他點了眼藥水,學早期的路?李德(注:【24】路?李德(Lou Read,一九四二——)是美國知名的搖滾歌手和吉他手。被譽為“龐克之父”,是“地下絲絨”樂團(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成員。)那樣,戴上又薄又貼的廣角墨鏡。如此一來,就不怕別人看出他是死人了。他們會以為他是個迷戀龐克到無可救藥的瘋子,主動把視線挪開。

折騰了半天,葛林覺得鏡中的自己總算是合格了。就在這時,赤夏突然闖了進來,提議去外面找吃的。在巴利科恩家,一向被視為神出鬼沒的赤夏和葛林,即使吃飯時間到了,也沒有人會來叫他們。

“OK,走吧!”

葛林接受了赤夏的提議。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鎮的醫院看昨天的分析報告了,不在家。而自己就這樣一直關在房間裏,等著天塌下來也不是辦法。不過要小心,千萬不能讓赤夏摸到。如今體溫已經降到十度以下,想必手冰得像大理石雕像一樣吧?

坐進粉紅色的靈車裏,握住方向盤,葛林不禁露出苦笑。

——這輛靈車也真夠衰的,被哈林區的小混混偷走,漆成一身粉紅還不夠,如今連原本應該躺在後面的死人都大搖大擺地霸占了駕駛座。

用這種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觀地看待自己,心情總算是輕松多了。

車子正要開走的時候,葛林透過後照鏡,看到停車場的奔馳。約翰抱著裝了貓的籃子正要坐進去。

赤夏看見約翰,出言譏諷道:“討人厭的家夥。他對那只上個禮拜買來的肥貓比對我還好。如果媽再生下寶寶的話,我鐵定會變成灰姑娘,成天穿著破爛衣服、被罰刷地板。”

葛林想藉由講話來轉移注意力,也就盡量跟她扯。

“這個可能性很大哦!對了,約翰要去哪裏?”

“聽說他要去大理石鎮住旅館,思索他的改造計劃。還交代說爺爺要是有什麽事再通知他。對那個人來說,自己的父親還比不上賺錢重要。”

“昨天他不是已經挑明了嗎?這就是他的人生觀。”

“我真搞不懂那家夥到底在想什麽。從昨天開始就避著媽媽,一個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媽也跟著心神不寧。”

“你媽是不是也在擔心著什麽?”

“嗯,應該吧!她雖然沒講出來,不過我是她女兒,多少感覺得到……啊!不講這個了,吃飯、吃飯,我快餓扁了。”

一二三號公路往大理石鎮的方向,沿路有個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前面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館”的店,加油站兼賣簡餐、飲料,這種店在美國很常見。葛林和赤夏不曾光顧過,今早卻決定進去試試。

一過十字路口,就看到豎立著一排仿佛染血墓碑的紅色加油機。葛林不經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枉死冤魂的聚集徘徊地”的迷信。這家店還真適合現在的自己,他心想。

兩人下了車,走進店裏。這家店不只外觀普通,連裏面也很普通。一進門的右手邊就是吧台,吧台後面,紅鼻子大叔正把漢堡肉叩到鐵板上。墻上掛的是三年前新推出的冷飲海報,角落裏擺放的點唱機,裏面的流行歌曲也都有五年歷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