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第2/3頁)

但可惡的是勞勃每次和莉莎約會都告訴我。

他下班回來,沖個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調,然後,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門。

在門外大喊:“耗子,我和莉莎約會了,你要不要聽聽我們昨晚做了些什麽?我在她的公寓過夜——多麽令人銷魂的夜晚啊!”

我只能呆坐在那兒,無言以對。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時,勞勃已經赴約會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訴我,晚上要在莉莎家吃晚飯。

七點鐘,我從冰箱裏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裏喝。

突然,我聽見一聲槍響,嚇得我手裏的汽水瓶應聲而落。

那聲音來自樓上。

我僵坐在那兒,半分鐘之後,我才移動了一下。

我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把門打開一道縫,側耳聽聽,外面靜悄悄的。

對面樓上住著一位學法律的學生,除了周末,平時看不見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戶,一位滿臉病容的老人,他是幾星期前搬進來的,我在過道上見過他幾次。另外的房間是空的。

這一天是星期四,房東在城裏辦公室做勤雜工。她每星期去三個晚上。

樓道對面有電話,我可以打電話報警,可是我上了樓梯。

我無法解釋為什麽,這種舉止不像我平素的為人,這必定是命運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樓。如果母親還活著,她一定會阻止我做這種愚蠢的事。

我上了黑暗的樓頂,走到中間的房門,轉動門柄。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門是開著的。

那個一臉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間地板上,手裏有一把槍,血從他的太陽穴流出來。

這種場景讓我想吐,可是我還是忍著惡心,看了看四周,茶幾上有一張紙條,我走過去讀那張字條:

“我沒有希望,每個人都袖手旁觀,我憎恨這個世界。我名下有一百二十七元,房租已付清。現在只是一個有病的酒鬼,一切都過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還有誰在乎我?”

我的第一個直覺是要下樓打電話報警,突然,幾天前勞勃譏笑我的話在耳邊響起:“你是一只沒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會選上我,你沒有膽量,女朋友被搶走了也只當沒事發生。”

我望著地上的屍體,再看看遺書,突然好像知道我要做什麽了。

我在屍體邊跪下來,拿起遺書放進口袋,並從屍體口袋中掏出皮夾,取出鈔票,裏面共計有五張二十元,一張十元,三張五元,兩張一元。我把錢放在桌子上,用手絹小心地擦擦皮夾,塞到屍體下面。

我拉開抽屜,把書桌前的椅子翻倒,從死者手上取下手槍,擦拭幹凈,放在死者的手邊。

然後我走出房間,順手關上門。

我來到勞勃的房間,擦掉每一個我可能留下的指紋,再把錢塞進一只茶色的破鞋裏,然後把手絹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後,我走出公寓,在街頭漫步,心裏把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槍上沒有指紋,警方不能以自殺案辦理。

公寓裏沒有其他人,他們會把焦點落在我和勞勃身上。

我循規蹈矩,從不侵犯他人,銀行還有不少存款,而且,我從不請假怠工,從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規律,沒人會懷疑我能做出這種事。

而勞勃,警方會查出他是個退學的學生,經常流連酒吧和賭場,個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殺被排除,而混亂的房間和屍體上的錢夾又值得懷疑,當他們搜查我們的房間時,會找到勞勃舊鞋裏的鈔票。

勞勃會說,他七點以前就離開公寓,乘出租車到莉莎家和她過夜。莉莎也會支持他的說辭。

至於死亡時間呢?大約七點十五分,醫生能夠說出時間,但不會精確到幾分幾秒。

而我知道勞勃的時間表。他會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後到處遊蕩。莉莎七點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廳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而在那之後是否有人看見都無所謂。警察會推測說,他在離開我們的住所之前,到樓上老人的房間看看有什麽可偷,發現老人在家,兩人大打出手,結果老人不敵被殺害,並被搶劫。

這一切都是那麽合理又無懈可擊。

我走進一家電影院,看了場粗俗的電影。我要為自己留下不在場的證明。

我徒步走回家。看見房東的汽車停在屋前,她已經下班回來。

讀法律學校的那個學生也回來了,他樓上的燈亮著。

我回到我的房間。

勞勃還沒有回家,他正躺在莉莎的臂彎裏,整夜都不會回來。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時勞勃還沒有回來,他可能直接從莉莎那兒去上班。

我五點下班,直接回家,心想這時候他們該發現屍體了。而一整天我都在等待著這一刻的到來,我終於不再是只膽小的耗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