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當某人宣稱自己與上帝共度了整個周末,而且是在一間棚屋之中,誰會相信呢?然而這就是《棚屋》的故事。

從去田裏幫鄰居捆幹草喂兩頭奶牛算起,我和麥克相識已經二十多個年頭了。那會兒,我和他就像當下孩子們所說的,總“廝混在一起”,同喝一杯咖啡,或者我來一杯熱騰騰的印度拉茶加豆奶。我們倆談話時感到由衷的快樂,笑聲不斷,偶爾也會感動得掉下一兩滴眼淚。坦率地說——要是你懂我的意思——我們越老越喜歡混在一塊兒。

他全名叫麥肯齊·艾倫·菲利普斯,大多數人都叫他艾倫。這是他們家族的傳統:男人最前面的名都一樣,通常人們稱呼中間的名。這大概是為了避免有裝腔作勢之嫌的“一世、二世、三世”或“老麥肯齊、小麥肯齊”等稱呼。對於自稱朋友來套近乎的電話推銷員,這個法子倒很有效。所以他與祖父、父親以及長子一樣,擁有指定的名字“麥肯齊”。關系普通的人都這麽稱呼他,唯有他的妻子南,以及一些極親近的朋友才叫他“麥克”。不過我也曾聽見個別素不相識的人對他嚷嚷:“哎,麥克,你是怎麽開車的?”

麥克出生於中西部某處的一個農家。在這個愛爾蘭裔的美國家庭裏,少不了生老繭的手和嚴格的規矩。他那身為教會長老、過於苛刻的父親,盡管看上去很虔誠,背地裏卻是個酒鬼。他總能找到各種理由喝酒,比如天老不下雨,或者雨又來得太早等等,其實下不下雨他都是如此。麥克極少談到父親,但一旦提及,他的臉上就如退潮一般沒了表情,只剩下陰沉、呆滯的目光。從麥克對我說的幾件事來看,他老爸不是那種喝醉之後便樂陶陶入睡的酒鬼,而是打了妻子再懇請上帝寬恕的狠毒卑鄙的小人。

十三歲時,在一次青少年信仰復興活動中,麥肯齊萬般無奈下向一位教會領袖敞開自己的內心,憶起了有關父親的一切。受這一時刻堅定信仰的激發,麥克流著淚懺悔說,他不止一次目睹喝醉的父親失去理智般毒打媽媽,自己卻一直袖手旁觀,沒去幫一幫她。令麥克想不到的是,聽他懺悔的人與父親是同事,兩人在一起主持教堂儀式。回家的時候,父親正站在房子的前門廊上等他,媽媽和姐妹顯然都不在家。他後來聽說,她們被送到梅阿姨家去了,為的是方便父親自由地就尊嚴問題給膽敢背叛的兒子一次教訓。差不多整整兩天,他一直被捆在屋後的大橡樹上。父親每次從醉中醒來,放下酒瓶,都會一邊念《聖經》,一邊揮舞腰帶抽他。

兩個星期後,等到終於能擡腳走路,麥克就從床上起來,離家出走了。不過在離開之前,他將老鼠藥放入了農場裏能找到的所有酒瓶,然後從戶外廁所附近挖出一只滿是泥土味兒的小錫盒,裏面有一張全家福,照片裏大家都眯著眼睛,仿佛在迎著太陽,父親則遠遠站在一邊;一張一九五○年路克·伊斯特①【路克·伊斯特(1915—1979),美國職業棒球手。】的新秀卡;一個裝過約一盎司“瑪姬”香水的小瓶,他媽媽只搽過這種香水;一卷線和兩根針;一架銀色的美國空軍F-86噴氣式模型小飛機;此外,還有他所有積蓄,共十五元十三分。他躡手躡腳回到房子,在媽媽的枕頭底下塞了一張紙條,上面寫的是:“希望有一天您能原諒我。”父親剛大醉一場,此時正鼾聲如雷。他發誓永不回頭。他也確實做到了——在相當漫長的歲月裏再也沒有回來過。

十三歲的孩子並未長大成人,可麥克別無選擇,他很快就適應了。他很少談那之後許多年的經歷。那麽多年他都在國外漂泊,滿世界打工賺錢,然後把攢下的寄給外公外婆,由他們交到媽媽手裏。

我想,在遠方的某個國家,他曾拿起槍卷入了某種可怕的沖突,因為從我認識他起,就發現他出於某種隱秘的情緒強烈地痛恨戰爭。不管發生過什麽,到了二十出頭的年齡,他終於進了澳大利亞一所神學院。學得滿腹神學和哲學之後,他回到美國,與媽媽和姐妹團聚、和解。隨後他搬到了俄勒岡州,在那裏認識了南尼特·A·薩繆爾森,並娶她為妻。

如今滿世界都是誇誇其談的人,只有麥克勤於思考,注重實幹。除非你直截了當地問他(大多數人不會這麽幹),他才多說幾句。然而,當他開口說話的時候,你會心生疑惑:這人是不是個外星人?因為他對人類的觀念和經驗總有與眾不同的認識。

事情的關鍵在於,他在這個世界上總能引起不快,因為大多數人更願意聽自己樂意聽的話,盡管那並沒有什麽意義。假如他最大限度地隱瞞自己的想法,那麽認識他的人都會非常喜歡他。當他發表看法時,人們也不是不再喜歡他,只是很難再自以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