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元(第2/3頁)

 

雷馬克猶豫了一會兒,最終還是說:“珍妮小姐,作為銀行經理,我必須說,你做的事,有可能鑄成大錯。”

 

珍妮小姐輕松地點點頭,說:“不管怎麽說,我也要感謝你。現在——我可以提走我的錢了嗎?”

 

雷馬克說:“不談投資吧,攜帶那麽多現金,這很危險,你知道,我們這裏最近發生了很多搶劫案。”

 

“我並不擔心,我只留在家裏,晚上比爾下班後就從城裏開車來”她站起身。“雷馬克先生,再次感謝你的關心。”

 

雷馬克不再爭論,陪著珍妮小姐到哈維的櫃台提錢。回到辦公室,他覺得這事非常荒唐,深信她是把錢扔進水裏了,五千元就這樣——突然,他坐起來,指頭猛敲桌面。等等!怎麽沒有想到——他根本就沒有想過——珍妮小姐單身一人住在鎮郊一棟白色的平房裏,那兒只發展了一小部分,也就是說,天黑後被人看見的機會很校天黑之前,雷馬克便把車停在一棵楓樹下,距那棟平房一條街。

 

他深信,天黑前,珍妮小姐的侄子不會出現,理由很明顯,珍妮小姐曾說他“今晚”開車來,而不是說黃昏,她還說他是下班後,那表明比爾現在有工作,那樣的話,不可能提前從城裏趕來。

 

雷馬克坐在車裏,很不舒服,不停地扭來扭去,身體和良心在進行搏鬥。真該死,有生以來,他還沒有做過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可是,又不能坐失良機。怎麽就這麽巧,比爾要的現金跟他“借”的數目相同,這筆錢能救他的命。至於珍妮小姐,這事對她也沒有什麽傷害,她自己說過,她並不靠這筆錢活。

 

雷馬克眼望著夕陽,手摸著大腿上的襪子,再過半小時,天就要黑了……突然,他看到一輛黃色小汽車開過來,拐進小路。他輕輕地咒罵著,不!

 

是他!雷馬克已經好久沒見比爾了,他現在留著長發,相當時髦。他拎著手提箱,自信地大步向珍妮小姐的屋裏走去。

 

雷馬克氣憤地想:比爾在他姑媽給他錢後,不會逗留多久。天還沒有黑就下手,這太冒險了。即使用襪子蒙著面,也可能被鄰居看見,那樣一來,就會引起麻煩……雷馬克只希望比爾和他姑媽多說一會兒話。

 

十五分鐘不到,比爾就出來了。他滿臉笑容地走到車前,放好箱子,開走汽車。

 

雷馬克心涼了半截,無精打采地跟在比爾車後。他曾想跟到郊外,把比爾逼到路邊,然後再下手……荒唐!整個計劃本來就是不可能的,為什麽要這樣幻想呢?

 

這時,奇跡出現了。因為比爾突然拐進一家小酒吧的停車常雷馬克大喜,跟了進去。比爾顯然想喝點酒,會在這兒耽擱很長時間。他拎著手提箱,下了車……三十分鐘後,比爾從酒吧出來,天已經很黑了,冷不防,他的左太陽穴挨了一棒,手中的提箱被槍走,人則昏倒在地。

 

第二天上午,雷馬克精神抖擻,穿衣服時還哼著歌,早飯胃口特別好,比平常早半個小時離家上班。他只需要幾分鐘,就可以把錢放回金庫。

 

他沒有達到目的,因為銀行外面有位不速之客在等候,他就是加德警長。當雷馬克走近時,警長抱歉地笑笑說:“早晨好,雷馬克,我知道我來早了,不過,我是打算在你忙碌之前見到你。”

 

雷馬克感到一陣擔心,不過他很快就鎮定下來。警長態度悠閑,又一臉笑容,再說,這人也不太聰明。

 

他們進入銀行時,雷馬克勉強一笑,把他領進自己的辦公室,請他坐下,不經意地把手提箱放在文件櫃上。

 

“什麽事,警長?”他問,在辦公桌後面坐下。

 

警長翹起二郎腿,說:“是關於比爾的事。你知道,他是珍妮小姐的侄子。”

 

雷馬克皺起眉頭。“你是說他回鎮上來了?”

 

“不只那樣,昨晚他纏了我好幾個小時,說他在酒吧停車場被打昏,身邊的五千元被搶走。”

 

雷馬克眉頭皺得更緊了。“五千元!”

 

“是的,”警長說。“比爾發誓說是他姑媽給的,要做什麽特別生意,只要現金,她也證實了他的話。”他停了一下,“雷馬克,你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是怎麽樣的,他們一有了什麽困難,就騙人,用苦肉計,也許他姑媽覺得應該幫助他。所以我想來和你談談,你知不知道,珍妮小姐最近取了一大筆款,或者借了一大筆款?”

 

雷馬克輕松起來。“她是取了,”他告訴警長,“昨天下午取的,五千元整。”

 

“你沒有勸她?勸她不要取?”

 

“我當然勸了,”雷馬克說。“我一聽到她要取那麽多現金,就勸她,”他攤開雙手,“我有什麽辦法?她一定要取,我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