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第3/4頁)

 

“你相當慷慨嘛,老頭。”戈登撕開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費的,你要付錢,應該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頭。那筆錢我費好大力,怎麽會輕易給你?”

 

“哼,雖然那樣,你還是會給我的。要活命,那還是低價錢呢。

 

你們咋夜怎麽上了那輛老爺車呢?”

 

“逃出那個鎮後,在一個彎道處找到一個冷僻的地方,然後爬上一棵樹,逗留在那兒,希望可以阻住一輛車;但是、好久才過來一輛車,差點碾死我。估計他們會去報警,所以我們抓著手電筒,逃入林子,想找個屋子過一夜。就這樣。”

 

漢森笑了,“你以為你們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們是多麽幸運!這高山上沒有人居住,我想你們是誤打誤撞,撞上那輛破汽車。”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彈了,快見上帝時,開始下雪,手電筒的電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幹柴,生個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來了。”漢森搖了搖頭。

 

“你知道你應該凍死,不是嗎?你剛剛用完一個人一生中僅有的一次運氣。”

 

“少說廢話,”戈登擺了擺手,“走吧!”漢森紋絲不動。

 

“不付款之前我絕不走!”戈登打開了手槍的保護蓋。

 

漢森舉起了左手,“戈登,你玩過撲克牌沒有?我握牌坐著,你才要掀牌,你想誰會贏?你開槍殺我,然後你在山中到處轉,一直轉到死亡;也許你的運氣不錯,能找到一條路,或一間房子。可是你那雙糟糕的雙腳呢,我估計頂多再能走數小時,然後你就成了一個真正該做截肢手術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領你到處轉,一直到你冷得撐不住,兩腿壞得向我討饒,求我背你。等到那時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錢,一走了之。我是寧願你現在把錢交給我。那樣我們兩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雙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嗎?”

 

“假如我給你錢,你能多快領我下山?,漢森聳聳肩,撒謊道:“也許一小時吧。”

 

戈登開槍打到漢森頭頂上方的樹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願意再跟你走一小時,到那時如果我們還沒下山的話,我就殺死你。假如你現在不走的話,我就在這兒殺你。因為我估計,我距你要帶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時路程。”

 

漢森嘆口氣,伸手去取來福槍,他覺得自己逼這孩子已經逼迫夠了。

 

戈登雖然吃了食物,喝了熱茶,但仍在半僵凍中,而且靠那雙不靈活的腳磨磨蹭蹭地跟著跑,很可能已無忍耐力了。

 

他領戈登下了山坡,來到一道有轍跡的石砌矮墻,那條有轍跡的路像隧道一樣,穿過樹林。石墻只有膝蓋高,但是墻那邊的路面卻很低。

 

這對漢森並無問題,他可以越過矮墻,輕松地跳下去。而肌肉寒冷,兩腳凍僵的戈登則不那麽輕松了;但,也無他途。

 

“下面會好走一些。”漢森告訴他。“我們走哪一邊?”

 

漢森搖了搖頭:“告訴你,沒有錢,我只能領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邊,又看了看右邊,團團飄落的雪花和樹林,把他孤立在一塊幾平方米的世界裏,矮墻和路繼續延向看不見的地方,沒有什麽東西可以告訴你,哪個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個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帶。

 

漢森刷去石墻上的雪花,坐了下來。“你準不準備談生意?”

 

戈登眯起了雙眼、“我準備宰你,你這貪心的老農夫!我可不讓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獨吞那筆錢。我現在應該宰掉你,自己冒險!”

 

“在你開槍之前,記住,如果你選錯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認為選錯時,要再回頭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確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證,能持續多久。然後,州警來了,你就滿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輛車,而我就有車。”

 

戈登全身發抖,一言不發。

 

“現在我要拿錢,”漢森語氣銳利他說,“假如你到頭弄得沒有腳,或者死亡,錢對你何益?小子,你已經沒有牌發了。你是叫牌?還是收牌認輸?”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這麽說來,我是該收牌認輸了,老農夫,”他慢慢他說,“你們誠實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們願意用偷來的錢,但沒有膽量出去搶。但當你碰上像我這樣持槍而槍不管用的人的時候,你的手就伸出來了。”

 

他解開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紙包給漢森。“你以為萬一我給逮到時,我不會告訴警方,我把錢交給了你?”

 

“沒有關系,他們不會相信你,我會說,你必定是在林中遺失,”漢森用手試試錢包,“這兒沒有八千元。”但他並不失望,那數目打開始就是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