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

天剛亮的時候,已能夠看清入林的路了。

 

漢森離開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愛的山谷,他心中有一個願望,希望昨天的牡鹿還在那兒。

 

多年來,他的木屋壁爐上,他一直保留著一個位置,等候懸掛巨大的鹿頭。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頭牡鹿。

 

他發誓:假如必要的話,要狩獵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禦零下十度。裏邊的襯衫塞著兩份三明治,口袋裝著一個保溫壺,裏邊盛著熱茶;還有他的武器——左臂挎著的來福槍。

 

漢森邁著穩艦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這地區他已經多年沒有狩獵了。

 

他在一個低低的小丘頂上停步了。斜坡的盡頭通向樹林、一輛被雪花覆蓋的老轎車孤零地躺在那裏,它的輪子和窗戶不知去向。

 

自孩提時代起,那部車就停在那兒。

 

有個春天,積雪融化後,老轎車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樣,長了出采。

 

不論誰把轎車開到那兒,必定要穿過矮叢林和樹林,老漢森先生在世時就曾說,只有醉得一塌糊塗的醉漢在沒有月色的晚上,才會做那種事村民對老轎車議論紛紛。從非處理掉那部汽車不可的歹徒,推測到某位固執的陌生人,迷路後,疲倦地睡著,早晨醒來說聲去他的,然後走開。

 

漢森信步下斜坡,然後突然停步。

 

那是三個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詭計;否則,怎麽會有煙從汽車裏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車裏面生火,那並不稀奇,獵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車過夜並非首次。以前還有人設想周到,在車頂上鉆上一個洞,地板上挖幾個洞,當作是壁爐的鐵柵。

 

當漢森走近時,他看見了兩個男子。他們不是獵人,都戴一頂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個畏縮在後座的一個角落,帽子蓋住兩眼;另一個彎身在將熄滅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們好!”漢森大聲招呼。

 

那個彎身烤火的擡頭,眼神呆滯地注視著漢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領上,臉孔慘白而惟淬,紅色頭發,年齡可能不到漢森的一半。

 

雖然有火,但是破車裏仍然寒冷徹骨。他知道,這孩子必須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雖然漢森身強力壯,但是他不想抱著一個和他一樣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熱茶,伸手遞過去,說:“慢慢喝,然後,我們再弄你下來走,你必須活動起來,讓你的血液加速循環。你的朋友呢?”

 

那個孩子嗓著茶,雙手緊緊地抱著杯子,低喃說:“死了!”

 

漢森拉開車門,想弄直那個縮成一團的人。不錯,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個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汙漬。

 

這時,漢森知道這兩人是誰了。

 

昨晚,新聞播報該區一件稀有的事。北邊二十裏的鎮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電視機的五金行,遭到兩個歹徒的搶劫,其中一個好像搶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時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槍。

 

漢森很顯懷疑:他們怎麽會到這個荒山野地之中?

 

他擡頭,正看見那個孩子也在看他。

 

“你沒有凍死算是幸運。”他說,讓那孩子認為漢森不知道子彈洞的事。

 

漢森繞過汽車,拉開另一道車門,伸出手說,“走吧,你必須活動活動。”

 

他們在雪地上踐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腳能活動,漢森才讓他自己來回單獨拖曳著走。

 

他間:“你的腳怎樣啦?”“一點感覺也沒有。”

 

“脫下鞋子,襪子,”漢森看著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煩!”

 

他遞給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輕輕揉搓,讓腳恢復一些知覺。”

 

汽車上的屍首圍著一條羊毛圍巾,漢森把它解下,交給那孩子。

 

“有沒有感覺?”

 

“還沒有。那孩子搖了搖頭。

 

漢森拋給他一條大手帕。“用手帕擦幹你的腳,穿上你的鞋和襪子,把圍巾裹在頭上,蓋住兩耳。我們得離開這兒。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麽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們現在出發,回頭再找人來擡你的朋友。”

 

漢森用鏟子鏟些雪,蓋住汽車上的火,屍體是不需要火的。

 

當他轉過身來,一把手槍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漢森大笑,“你想幹什麽”“脫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後走出這該死的林子。”

 

漢森拉開穿在身上的夾克拉鏈,“你要這衣服,我送給你,你以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著樹林,“你要走哪一個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認為那雙腳可以走多遠?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裏長大的孩子,除非我帶你出去,否則,你會死在這裏。所以,你把槍拿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