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裏的眉筆(第4/4頁)

 

他是瘋了。他只是一個公園巡邏警察,但一個警察要具有對人的細致的觀察,尤其是對專門制造麻煩的年輕無賴。他討厭無賴。因此,他脫下鞋襪,卷起褲管,涉水進入池中。

 

他總算把那東西撈到岸邊,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筆。

 

他兩腳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筆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當然,這種東西一定屬於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會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車旁,用無線電和值班副警長聯絡。

 

“也許你最好先查那輛馬自達。”他提議,“號碼JO—一五七八,我很有興趣看看車是誰的。然後,查查紅色佳寶老爺車,一九五九年的,牌照號碼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長打岔說,“車主犯了什麽罪?”

 

“在公園裏遊泳。”

 

“遊泳?”

 

“罪名當然就是這個!”彼特吼道,“在他們逃跑之前逮住那兩個家夥,好嗎?以遊泳的罪名拘留他們,一直到我放幹池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