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金戒指

凡是住過小鎮的人都知道,小鎮居民都有好記性。

 

我媽媽遇害時,鎮上的人很自然地先懷疑爸爸。因為沒有證據,案子成了懸案,一直沒有解決,爸爸只能背著黑鍋度過余生。

 

那時候我剛剛十一歲,姐姐露西十四歲,我們住在鎮南端一幢又臟又破的小木屋裏。

 

我們惟一取暖的東西是一個火爐,它雖然占據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間,但對我們沒有起到多少保暖作用。

 

爸爸是個油漆匠,即使在經濟恐慌的時候,他仍可養家糊口。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是有了上頓沒下頓。

 

爸爸和一般人都處得不錯,尤其是女人。他長得不英俊,不過,我猜他一定有什麽吸引人的地方。他個子高高的,四肢瘦長,頭顱大得不相稱——頭頂寬寬,下巴尖尖,濃厚的棕色頭發,密密的眉毛卷曲著。我小時候,他那對從不整齊的眉毛下向外窺伺的黑色小眼睛,常常使我驚恐不已。

 

我不太記得媽媽。他們鑲在銀色鏡框的結婚照就放在收音機上,但我從不能把那位苗條、漂亮的女子和我認識的媽媽聯系在一起。她必定是胖了許多,因為我記得那枚細細的金質結婚戒指幾乎嵌進她的指頭。

 

媽媽被謀害的時候是三月初——是那種大地開始融化的春天。

 

那晚我和姐姐去看電影,我沒想到我們可以去,因為爸爸總說他沒有錢去浪費在那類事情上。

 

但那晚,他比平時寬容了許多,我們一開口,他就答應了。那是一部叫《勇敢的船長》的電影,以後有好長時間,我都不敢再領教史班塞·崔西的電影,不過姐姐一點兒也不在乎。

 

十點還差幾分的時候,我們看完電影回家。從鎮中心徒步走了一裏路——那是一個滿天星鬥的寒夜,刮著南風。姐姐和我每走幾步,便轉過身,用帶手套的雙手遮住臉,背著風走。

 

我們一轉進拐角,就發現街上發生了什麽事情。

 

“看來像是唐·金家。”姐姐說,“他一定又喝醉了回來,不過,他妻子平常不報警的。”

 

我腦海裏擠滿了不祥的前兆。那一閃一閃的紅燈,圍觀的人群,使我感到恐懼。

 

在微弱的星光下,我可以看見人群中每一個頭都轉向我們這個方向,姐姐和我開始加快腳步跑了起來。

 

當我們跑近的時候,他們正把她擡出來,送上救護車,鄰居的胖太太摟住我,把我的臉擋在她寬大、柔軟的胸前。

 

我聽見一聲尖叫,是姐姐,她試圖掙脫胖太太家的雙胞胎男孩兒,他們在阻止她撲向媽媽——媽媽正被擡走。

 

當天晚上九點鐘的時候,胖太太敲門,來我們家裏借糖,準備做巧克力軟糖。她發現媽媽躺在臥室門邊,當她看清楚是怎麽回事的時候,尖叫得房屋都要塌下來。幾分鐘後爸爸回家時,救護車已經到了,街坊已開始議論。

 

爸爸有所謂的“不在場證明”。整晚有人看見他在蓓蕾咖啡廳喝咖啡;井且在阿福撞球場進進出出的打撞球,還在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兩杯啤酒。

 

但這之間,他還有許多時間可以回家下手。人們甚至談論說,那晚他讓我們姐弟看電影,是為了趕走我們,免得礙事。但他們也不十分肯定。

 

在我們看來,只有一個人認為不是爸爸下的手。他是新來的警察。但同意他看法的人並不多。

 

兇案現場,人們發現媽媽的一只手被切掉,這只手後來一直沒有找到,誰都想不透為什麽。只有那個新警察除外。他說兇手可能是性變態,不論是誰殺死媽媽,切除了她的手,那人一定是個“崇拜手的人”。

 

“你一定聽說過崇拜腳的人,”我聽見他在對警長說,“還有崇拜女人內衣的人。”

 

警長沒有聽說過,別人也沒有聽說過,大概多少年後也不會聽說。

 

“兇手肯定是個崇拜手的人!”新警察斷言。

 

雪地上沒有任何足跡;祖父做的一把木柄切肉刀不見了,他們也沒有找到。

 

沒有任何線索,案子逐漸平息下來,沒有人被提出指控。

 

不過,如果爸爸被警方審問,然後再被宣判無罪,也許結果會好些。人們當著爸爸的面不說什麽,但是,他們彼此心照不宣。

 

媽媽一去,我和姐姐的生活更糟了。我們倆盡量避開爸爸,但在這樣小的房子裏可不容易。夜晚我和姐姐做功課,爸爸就發牢騷,說人們在街上給他眼色看。

 

“他們認為是我幹的。”他說,“可你們知道我沒有幹,你們知道的;不是嗎?我怎麽能對你們的媽媽做那種事,我為什麽要做?”

 

真奇怪,爸爸從不在乎別人,竟會因為別人的眼色而煩惱。他不會喝烈性酒,而現在他竟會悶坐一旁,自斟自飲。夜深時我們會聽見他倒在床上的聲音,雖然他不打我和姐姐,但是他喝醉時的樣子,更讓我們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