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價值20萬元的鉆石項鏈(第2/5頁)

袁橋沒有說話,他似乎在努力保持鎮定。

“他們就是想看著我倒黴!”片刻之後,他終於恨恨地憋出一句話來。

“你是他們的獨子,他們拿出所有的積蓄供你讀完大學後,你又借口自己要出國,騙他們賣了你祖父留給他們的一間十平方米的小屋,你把到手的10萬據為己有後就銷聲匿跡了。他們還以為你出國了呢,其實你根本沒有。對不對?”

“是又怎麽樣,這又不犯法!”袁橋反問道。

“是不犯法,但足以說明你是個不誠實的人。”

袁橋深吸了一口氣後說:“他們對我有成見!所以我才不想跟他們聯系的,等我出人頭地後,我自然會加倍補償他們,但你不能單憑他們的那些片面之詞就把我一棍子打死!這太不公平了!”

“當然不止這一件。你說你曾經在聯城貿易公司擔任市場總監一職,但據我們調查你在那裏只是普通的市場部職員,但是你私自印制了市場總監的名片,因為這件事你還曾挨過上司的訓。你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私人企業當辦公室文員,但是你對別人說,那家公司的老板是你的舅舅,事後你因為這件事被老板開除。你在大西貿易公司任職期間,曾經兩次因為接受供貨商的回扣而遭到同事舉報,你對所有人說,你開了一家市場策劃公司,其實你跟華青一起在做保險經紀,我聽說你還曾經去過英國,但是我們沒在出入境登記處找到你的名字。”林仲傑盯著他的臉,“還要我再說下去嗎?”

袁橋沒有回答。

“我再問你一遍,這條鉆石項鏈是不是你送給你女朋友華青的。”

“我沒有送給她項鏈。”他仍然堅持說。

“那你為什麽要拿走那條項鏈?既然不是你送給她的,你為什麽要拿走?”

“這兩年我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我想拿回來。”袁橋嘟噥著。

“這麽說那條項鏈的確是屬於你女朋友華青的?”

“是的。”

“你確定嗎?”

“是的,我確定。”

“而你從她那兒搶走了它?”

袁橋再度沉默。

“總不會是她送給你的吧。”林仲傑正在把他推向一個進退兩難的陷阱。

“就算是吧。”袁橋終於承認。

“你知道那條項鏈值多少錢嗎?”

“不知道,也許幾萬元。”

“20萬。”林仲傑簡短地答道。

袁橋吃驚地擡起了頭。

“你毆打你的女朋友華青,並搶走了她價值20萬元的鉆石項鏈,搶劫罪加上故意傷害罪兩罪並罰,我想你至少會在監獄裏呆上十年。”林仲傑吸了一口煙。

袁橋的臉色很難看。

“如果沒什麽問題的話,我們就結案了,你不用操心,只要簽個字就行。”林仲傑說。

袁橋猶豫著。

“我沒搶她的項鏈。”過了一會兒,他終於說。

“那為什麽項鏈在你那兒?我們是在你的包裏找到它的。不是嗎?”

“因為那是我的。”袁橋終於說。

“你剛才還說那不是你的,而是你女朋友的。”林仲傑饒有趣味地看著他。

“我收回。”袁橋泄氣地說。

林仲傑輕嘆了口氣,心想這小子總算承認了。

“好吧,那是誰的?”林仲傑問。

“我的。”

“你從哪兒來的?”

“我撿的。”

“在哪兒撿的?”

“在地板上,在我臥室的地板上,”袁橋擡起頭,心急火燎地大聲申辯,“我知道這很難讓人相信,但我真的是在我臥室的地板上撿到的!”

“你說的是雨花石公寓902室,案發現場的隔壁?”林仲傑問。

“對。”袁橋的聲音有點發抖。

“你是什麽時候撿到的?”

“就是出事後的第三天。”

“在你臥室的地板上?它的具體位置是在哪裏?”

“在,在我的床底下。”

“你知道項鏈的主人是誰嗎?”

“是李今,我見她戴過。”袁橋的聲音很低。

“你為什麽不還回去?”

“我怕惹麻煩,而且我也在李今身上花過時間、精力和金錢,我想我應該得到補償。”袁橋緊張地說。

“你為什麽要逃?”

“我怕你們把我當成兇手。”

“如果你不是兇手你為什麽要逃?”林仲傑嚴厲地盯著他。

“我說了,我是怕惹麻煩。”

“你那天下午是幾點回到公寓的?”

“我說了,我不記得了,我沒看表。”

“李今給你發短信說要見你,你一定非常高興吧。”

“對,有一點。”

“但你看到她在陳劍河的房間的時候,你火冒三丈,對不對?”

“我是有點生氣。”袁橋輕聲說,隨即他似乎突然意識到林仲傑這麽問的意圖,立刻擡起頭申辯道,“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麽,我懂得如何控制我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