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我的艷遇及奇遇 第4節

這樣的時機說到就到。

翻過八月,有朋自北方來,帶著滿懷疲倦和病情,要去九寨溝玩。這位朋友曾經是我的恩師,現在身患絕症,陪他走這一路也許是我今生惟一能為他做的事了。走之前,我本想見她一面,卻沒有實現,那天她似乎不在城裏,在哪裏她似乎也不想告訴我。

一路上,我都悄悄地在給她物色禮品,最後在松蕃縣,我選中了一塊當地出土的璞玉,雖然價格偏高(喊600元,400元成交),但東西著實不差,頗有說頭,看上去白裏飄紅的,切面呈手掌形狀,捏在手裏涼涼爽爽的,手感極好。

有了這塊玉,也有了泄露一下私情的念頭和機會。朋友聽罷,怪我此行未將她帶出來。

“哈哈,我是多好的幌子,你怎麽不好好利用一下?給你提供這個機會,也算是我臨死之前物盡其用啊。”

說是這麽說,可我又怎麽能這麽做。利用一個身患絕症的人來做什麽,除非是無恥之徒,要麽是大禍臨頭,迫不得已的。但既然秘密已道破,不妨將心中一些疑慮訴諸朋友,看他能否指點迷津,於是便說起她胸上的黑記。“它是黑色的?”

“黑得發藍,摸上去有點毛茸茸的。”

“每次都那樣的?”

“每次都這樣,一碰它她就換個人似的,變得妖冶、迷亂。”

“你問過她什麽嗎?”

“沒有。”

“你為什麽不問她?”

“這顯然是她的一個怪異,我怕傷害她。”

“你不怕她傷害你?”

“她為什麽要傷害我?”

“你不是常說神秘和恐懼是連在一起的。”

“她不是個神秘的人。”

“我看她已經夠神秘的了,無私無怨地愛你,身上還有個秘密的性器官。套用你的話說,秘密是和秘密連在一起的,誰知道一個秘密女人到底有多少秘密?”

“你這是在告誡我不要跟這個女人來往嗎?”

“我是個要死的人,我心裏已經沒有了恐懼,我現在可以做任何的事,不管是危險的還是邪惡的。所以,我現在心裏想的和嘴上說的,對你和任何人都沒什麽意義和價值的。”

朋友是個謹慎又穩重的人,在不知道自己病之前,他的生活是拘謹又笨拙的,即使現在這種拘謹和笨拙依然沒有離開他。他對我跟這個女人持什麽態度,我想我是聽明白了的,只不過我不以為然罷了。我以為,林達確實有神秘之處,但她的神秘似乎只叫我感到好奇,並沒有恐懼。

我們的旅行並不順利,回來路上遇到了山體塌方,耽誤了我們將近兩天時間。回到成都後,朋友迫不及待地買了當天晚上的機票。在我送朋友赴機場的半路上,我接到林達的一個傳呼,時間是晚上七點多鐘,上面有這樣的留言:有非常要緊事,請速回電話。號碼是家裏的,和以往的傳呼相比,這個傳呼要求回傳的口氣顯得尤為堅決,問題是這時候我怎麽可能去見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馬上又造一個什麽理由去幹什麽。

這真是一個不合時宜的傳呼,它逼迫我日後要對林達撒謊,因為無論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見她的,所以我沒給她回傳呼。回傳呼說什麽?還不如權當不知,以後要問起來,我就說還沒回來呢。我相信,談婚外戀,類似的謊言總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術,或是失憶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傳呼,發現林達又呼我了兩次,口氣還是那麽緊急。我想什麽事這麽急,撥去電話,電話沒人接,我又呼她。和以往一樣,傳呼很快回來了,我抓起話筒,只感到一股陌生的氣流沖進耳朵。

“你是誰?我找林達。”

“我是林達的朋友,我叫張莉。”

“林達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麽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氣要求我盡快跟她見一面。

半個小時後,我們在林達房子附近的一個報亭前相見,見面我便認出她就是和林達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個人(有這麽一張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鏡,也許是換成隱形眼鏡了。雖然沒有謀過面,但我知道她和林達是好朋友,兩人從中學就是同班同學,一直同到大學畢業,畢業後又一起放棄工作(西寧的),在成都一個三資企業裏打工。這一切意味她們的交情決非尋常,彼此的底細也了如指掌,包括我和林達的關系,我看她似乎沒比我少知道一點。我們一邊往林達房子走去,一邊她告訴了我很多林達過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