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故事

外祖母走後,我們茫然無措,不知道該做什麽,該說什麽,心裏滿滿都是痛苦和悲傷。我看著媽媽將襯衣拉上肩頭,扣好扣子,再把襯衣下擺紮進短裙中。她回頭給了我們一個顫抖的笑容,試圖讓我們不用擔心,可是看她這樣我的心卻揪得更緊了。媽媽笑得那麽無奈,讓人心疼不已。克裏斯垂下眼睛看著地面,他的腳在東方地毯上來回劃著,我知道他內心也定是備受折磨。

“你們聽我說,”媽媽強顏歡笑道,“不過是被柳條鞭抽了幾下而已,不太痛的。相比皮肉的痛苦,我只是自尊更受傷而已。被自己的親生父母像對待奴隸、對待動物一樣用鞭子抽打,讓我感到很屈辱。不過僅此一次而已。能和你們的爸爸還有你們度過十五年快樂的時光,哪怕再抽我一百次我都願意。可她讓我把這些傷痕展示給你們看,我一時接受不來……”說著,媽媽在一張床上坐下,伸出雙手示意我們靠近,但我只能小心翼翼的,也不敢抱她,擔心會碰到她的傷口。媽媽卻還是把雙胞胎抱起放到她的腿上,然後拍了拍床示意我們兩個也坐過去。沉默了一會兒,她說話了。她要說的是她自己難以啟齒的一段故事,我們聽得也十分煎熬。

“我要你們仔細聽好,並記住我今天晚上說的每一句話。”媽媽說著停頓了下,猶豫著環視了屋子一圈,最後目光停留在奶油色的墻壁上,好似那墻壁是透明的,而她可以透過墻壁看到莊園所有的房間。“這是一個奇怪的房子,而住在這裏面的人更加奇怪——我說的不是仆人,而是我的父母。我應該早就提醒你們的,你們的外祖父母是狂熱的宗教信徒。信仰上帝是好事,是對的。可如果在《舊約全書》中斷章取義地截取與自己信仰相符的內容,並從自己的角度對其加以妄斷,那就是偽善,而我的父母恰恰就是這麽做的。

“現在我的父親奄奄一息,這是確切無疑的事實,但每個周日他都會坐輪椅去教堂——如果他那天身體好一點兒的話,哪怕身體狀況不佳,也會讓人用擔架擡著過去。他會繳納什一稅——捐出他本人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那可是很大的一筆錢。也正因為如此,他非常受那些人的歡迎。他出錢修建教堂,教堂所有的彩色玻璃都是他出資購買,牧師和布道者也都受他控制,他要用金子鋪就一條通往天堂的路。如果說聖彼得可以被收買的話,我的父親肯定能通過天堂的門。在那個教堂,他本身就受到上帝一般的待遇,或者說人間聖人。所以當回到家,他便覺得自己可以理所當然地為所欲為,因為他已經盡了自己對上帝的義務,他花了錢,因此就會遠離地獄。

“當我慢慢長大,我和我的兩個哥哥就被強迫去教堂做禮拜。即便我們病得只能躺在床上,可還是不得不去。宗教就像是掐住我們喉嚨的一只手。聽話,聽話,聽話——這句話一遍又一遍地在我們耳邊響起。每天,普通人都可以享受的日常快樂到了我們這裏卻會變成罪孽。哥哥和我不能去遊泳,因為遊泳就意味著要穿泳衣,而那將會讓大部分身體裸露在外面。我們嚴禁打牌,或者任何跟賭博有關的遊戲。我們也不能跳舞,因為跳舞可能會讓身體和異性緊靠。我們甚至連想都不能想那些,任何有關欲望或所謂罪惡的念頭都不能有,用他們的話說,想法和行為一樣罪惡。然而青春的年紀正是最叛逆的時候,越是受到嚴格管制,就越想嘗試禁果。我們的父母煞費苦心想讓我們活得像個天使或者聖人,結果卻適得其反。”

我目瞪口呆。好似被人施了魔法一樣,而他們三個也是跟我一樣的反應,包括雙胞胎。

“當時你們的爸爸十七歲。那是一個暮春的日子,他站在大廳中央,破爛的鞋子旁邊放著兩個行李箱——身上的衣服看著十分破舊,而且明顯已經太短。我的父母跟他一起站在大廳,但他卻自顧自地扭頭打量四周,莊園的華麗擺設讓他目不暇接。我那時候很少關注周圍有些什麽,都已經習以為常了。反正東西就擺在那裏,那個時候我把它們當成我的財產的一部分,直到我後來結婚開始過沒錢的日子,我才意識到自己從小生長的環境是多麽優越。

“我的父親是個收藏家,只要他認為獨特的藝術品,就一定會買下來——這並非是因為他多麽欣賞藝術,不過是因為他喜歡擁有的那種感覺而已。如果可以的話,他希望全世界都歸他所有,尤其是漂亮的東西。我以前常常覺得我也是他的收藏品之一,他將我據為己有,並不為欣賞,只是不願讓別人欣賞屬於他的東西。”

媽媽沒有停頓,她臉色緋紅,眼神迷離,顯然是被記憶帶回了過往的日子——一個只比她大三歲的年輕男人突然闖入,從此改變了她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