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謝保羅(第5/5頁)

我們立刻談定離開的計劃。“我們去台南。”我說。以前一個銀行的同事在台南開手工面包店,曾聯絡我過去幫忙,我跟朋友聯系,工作仍在等我,他說面包店附近老小區看到幾個空房子,租金便宜的兩樓透天厝,租金只要七八千。無論是工作或住處,都很適合我們,只要離開台北,做什麽,住哪,都可以解決。不再匯錢給那家人之後,我身上攢了幾萬元,去到台南,即使不去面包店,我也可以找工地的工作,或者任何粗工、臨時工,我想市區裏也找得到管理員的工作,至於美寶的部分,再慢慢想,主要先逃離這裏,安頓下來。

“我們從頭來過。”我說。從頭來過,我第一次萌生如此強烈的念頭,人倘若不願被往事束縛,渴望脫離自己的罪惡感與負疚,必須從頭來過,無論何時開始都不算晚。

接下來的日子,我下了班會去網咖上網找工作找房子,美寶好像也終於下定決心,開始行動。她說她跟大森分手了,也對大黑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但林大森跟大黑都還不願放手,“需要一些時間處理”。美寶也跟阿布請辭,將家裏與繼父的事全都說出,阿布雖然不舍,卻也願意讓她離職,只要找到新的人員,就讓她離職。阿布建議她先報警,以防萬一,因為工作上的交接需要時間,需要兩三個星期,月底前一定要走。美寶說阿布幫她存了錢,有二十萬,如果她想到台南開店,甚至願意幫她出資,還找了在地的朋友幫忙照顧她。一切看來都很有希望,唯一的問題在顏俊,我們倆決定一安頓好,就把顏俊接過來住,這才能杜絕後患。報警恐怕只是更加暴露美寶的行蹤,警察無法遏止繼父的瘋狂。我建議美寶下班後先到我的住處住一陣子,但她說得收拾行李,大樓裏安全,在店裏反而要小心。她說。

說來,不是為了色心,我們第一次之後,根本沒再上過床,是美寶說的,“我想把一切都處理好,再跟你交往”。我不怕等,我也沒在等待什麽,對我來說,除了安全帶她走,我一無所求。我在大樓櫃台的時間,會特別留意咖啡店那邊的監視器,晚上美寶下了班,我不方便上去找她,但至少我守著大門,不可能讓那個有疤痕的男人走進來。

事發前幾天,她臉上帶著淤青來上班。上次跟大黑談分手,他差點動手,沒想到她要跟林大森分手,他竟打了她。“只要可以分手,受點傷不要緊,畢竟是我辜負了他。”這是美寶處理事情的方式,但到底她的死亡與這兩個男人有無關系,我無法確認。

我們什麽都想到了,每一個細節都不遺漏,但還是來不及,不知道是誰,在我們離開前,奪走了她。

我知道我有嫌疑,因為屋裏到處有我的指紋,那天早上我還去過她家,我不會推脫卸責,無論如何,沒能來得及帶她走,就等於害死了她。我不知道兇手是誰,但我也是有罪的,任何事,我都願意承擔,然而,我這番自白只希望你們快點找出鐘美寶的繼父,他一定與美寶的死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