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衣 第8節

輕輕推開會議室的門,胡蘿蔔見滿滿一屋子黑色警服,個個警銜都比自己大,趕緊找了把靠墻的椅子,還沒坐定,坐在橢圓形會議桌中腰位置的省公安廳王副廳長一眼瞅見他,立刻招呼:“老胡,前邊坐!”說著拉開身邊的一把椅子。
這時,胡蘿蔔才發現墻上的省級和縣級的兩張地圖都又黃又破,落了一層土,早就該更換了;會議桌上也凈是被煙頭燙出的小洞,還有往日開會時有人閑極無聊用圓珠筆畫的畫兒,兩只漏了底的暖水瓶擱在上面……
胡蘿蔔不好意思地解釋:“廳長,咱們這裏條件簡陋……”
王副廳長手一揮打斷了他,“先說案子。會剛剛起個頭兒,既然你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就請你把經過詳細地給大家介紹一下吧。”
會議室裏,除了胡蘿蔔在講述案情,只聽見每個人用筆在本子上記錄的聲音。
只有兩個人沒動筆:一個是王副廳長,他是這裏的最高領導,隨行的秘書會記錄下一切;另一個是楚天瑛,他手中握著筆,面前的桌子上也攤開了本子,上面卻是一片空白。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胡蘿蔔,專心得像一個讀唇語的聾啞學校的老師。他身旁的李闊海想:這楚處還真膽大,啥也不記,就不怕王副廳長怪他不敬業?
但是王副廳長顯然毫不在意,在偶爾向楚天瑛投去的目光中,反而還有一絲掩藏不住的欣賞之色。
省廳裏的每一名警察都知道,這份欣賞來之不易。
一年前,楚天瑛還是省城刑警隊的一名支隊長。當時市郊發生了一起案子,一家四口睡在一張通鋪上,半夜屋裏突然著了大火,這家的男主人逃出來了,女主人卻和兩個孩子同時葬身火海。刑警勘察後,判斷為一起意外事故。事件不發生在楚天瑛的轄區範圍,但是,在每周五下午省公安廳舉行的一周大案要案通報會上,楚天瑛聽到這個案子,就跑到現場去了。
案發現場成了一片廢墟,散發著一股濃重的焦味兒。附近的住戶都比較貧窮,房挨著房不說,各個院落裏還堆了許多易燃的破爛,所以起火後,救火的鄰居們見火勢越來越猛,生怕最後來個“火燒連營”,於是把房屋搗毀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了幾塊墻板。
楚天瑛到屋子裏走了一圈,沒有什麽發現,來到院子裏,看見院落的一角有一只二十公升容量的塑料壺,擰開聞了聞,裏面還剩一點汽油。找來居委會主任一問,得知這家人的生活中並無任何需要用到汽油的地方,於是他的眉頭鎖得更緊了。
肩膀上有人拍了一把,楚天瑛一回頭,是負責偵辦這起案子的一名警長:“你來這裏幹嗎?”
楚天瑛回答:“我覺得這個案子有疑點,過來看看。”
“疑點?”對方詫異地揚起了眉毛,“什麽疑點?”
“我怎麽也想不明白,一家人都睡在屋子裏,著火了怎麽最後只逃出來一個?其他人就睡得那麽死嗎?當爹的怎麽就不能順手拉一個孩子出來?”
在辦案過程中,只有核實每一個疑點,才能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所以在警察內部,對案子提出質疑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但剛巧這名警長是王副廳長的外甥,一向作風張狂:“我覺得你是沒事找事呢。屍檢報告上寫得明明白白的,被燒死的那女的和倆孩子的氣管裏都有吸入的煙灰,這說明火災發生時三人都還有生命征兆,是火災窒息死亡——‘張舉燒豬’的故事,你沒聽過?”
“張舉燒豬”是宋代法醫著作《折獄龜鑒》裏記載的一則故事。說的是古時候浙江省句章縣發生了一起火災,丈夫被燒死,其弟認為是嫂子先殺了哥哥再放火的,於是一紙訴狀告到縣衙。縣令張舉為此做了一個實驗:令人先殺死一頭豬,再把一頭活豬捆好四肢,然後把活豬與死豬同時扔進火堆裏。大火熄滅後,張舉讓人查看這兩頭豬,被殺死的豬口中幹幹凈凈,而被活活燒死的那頭豬,張著嘴巴,嘴裏有很多煙灰。讓仵作再去看那個“被燒死”的丈夫,口中也是幹幹凈凈的……最後,被害人的妻子不得不承認自己殺死丈夫後放火燒屋的罪行。
活人具有呼吸能力,在火災現場,呼吸時不可避免會將火焰中的煙灰和炭末吸入呼吸道。因此,“張舉燒豬”成為後人處理此類案件的一個重要參照。在火災現場,死者的口、鼻、咽喉、氣管和支氣管中如果發現有煙灰、炭末等附著物,就說明是被燒死或窒息而死的,否則就是先被殺死、再棄屍火場的。
這個故事相當有名,楚天瑛當然知道,但他從來不是個讀死書的人。
“古書的記載,不一定就是對的。”他毫不客氣地說,“張舉最可貴的,並不是通過燒豬發現了真相,而是那種對命案尋根究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