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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春課長向縣警本部長詳細匯報了自己的想法與建議,他推斷殺害芝田市戶倉寡婦的兇手,並不是目前正在地方法院接受審理的被告人鈴木延次郎,而是另有他人。他的根據是,在被告鈴木延次郎的口供中那些叫人難以理解的地方,都可以用這篇文章加以解釋。

“本部長,請您看這兒。”

香春課長打開了鈴木延次郎在芝田警署的第二次口供記錄。當時,鈴木還是犯罪嫌疑人。香春課長將口供中的某一部分指給本部長看:

於是我就想,有沒有糨糊或飯粒什麽的。在廚房間的地板上,我發現了一只鋁碗,裏面盛著一點米飯,還有一些煮熟的魚和魚湯。我心想,她家裏還養貓?怎麽剛才一直沒看到貓的影子,也沒聽到貓叫呢?我從鋁碗中取了一些沒泡在魚湯裏的飯粒,將其塗在包裝紙的邊上把口封住。這個過程大概花了十分鐘左右。

本部長擡起頭來。

“原來不是貓,而是狗吧?就是小說中寫到的那只棕色的小柴犬……”本部長領會得很快。

“是的。不是貓,而是柴犬。”香春課長說道。

“被害人的鄰居都說山根末子家沒養貓也沒養狗。可那只鋁碗中的飯,就是給闖進她家的柴犬吃的吧?”本部長說著又將目光移向文學雜志的那篇文章上。

“是的。就是小說中那個叫金井的畫家在和戶倉一模一樣的路上遇到的那個中年男子養的那條柴犬。那條小狗趁主人不防備時溜了出去,闖進山根末子的家。山根末子不知道那是誰家的狗,可能覺得它可愛,就給它飯吃。”

香春課長走到本部長的身邊,跟他一起仔細看桌子上攤開的雜志。

“這裏寫的是‘十月中旬’。如果這是事實的話,恰好在山根末子被害的十月二十八日之前。金井第一次遇見中年男子時,那個男子正站在十字路口四下張望,見金井朝他走來,就問道:‘有沒有看到一條狗?棕色的柴犬。’還用手比劃,表示是一條小狗。兩天後,金井再次遇見他的地點不是上次的那個地方,而是隔著一片田地。那人好像還在尋找他的小狗。第三次遇見的時間,文章中沒有寫明,估計該是兩三天之後吧。金井問那個男子……”

香春課長出聲地讀出下面一段:

“愛犬找到了嗎?”金井輕聲問道。

“找到了,可又跑了。”四十多歲身穿皮夾克的男人平靜地說道。

“哎?又跑了?”

“嗯,我拴住它了,可一不留神又讓它跑掉了。”

“啊呀,那不又要……”

金井想說“那不又要找一場了”,可還沒等他說完,那人卻平靜地說:“沒事,我知道它去哪兒了。”

他接著說:“這只狗呀,總是亂闖別人家,一旦它記住其中一家,就會覺得那家待它好,不想搭理每天養它的主人。從我家跑出去就一定是去那裏了。跟人一樣啊。”

那人朝著那棵大樟樹的方向走去。

“小狗去的那個地方,”朗讀結束,香春課長擡起頭注視本部長,“毫無疑問,就是山根末子家。這段對話的後面有這麽一句——‘那人朝著那棵大樟樹的方向走去。’在被害人家的實地勘察報告中記載有:‘院內有一棵高八米左右的古樟樹,在附近一帶很顯眼。’這兩者的記述完全一致。”

本部長點了點他的雙層下巴表示同意。

那只逃跑的小狗,在那個有樟樹的人家待了幾天。它的主人發現後,就去對方家把它要了回來。小狗回到主人身邊後,又鉆空子逃了出去。不過這次主人知道它去哪裏了,所以也不慌張。小狗無意中闖進山根末子家時得到了飯吃,所以它好像喜歡上了那裏。

小說將這種表現與主人公的人際關系聯系了起來。

比起看膩的主人,無意中闖進的人家更具有新鮮感。這種情況一旦發生,主人一大意它就會跑到那邊去。金井心想,這不就是亮子、村井跟自己之間的關系嗎?

“的確是啊!”本部長從招待用的香煙盒中抽出一支煙,湊近打火機點上火,“……由於這條小狗的關系,那個穿皮夾克的狗主人和山根末子就此熟絡起來了,對吧?”

“要說這‘熟絡’指戀愛程度,恐怕還不至於,因為時間太短了。皮夾克男子找狗這件事也就發生在山根末子被殺的十天前左右。”香春課長說道。

“可是,你這僅僅是按小說的設定來假設……”

“我認為事實的確如小說設定的那樣。”

“……”

“中年男子到山根末子家去要回了自己的狗。可要回後一不留神,小狗又跑到山根末子家去了。於是那男子又去找它。估計這樣的過程重復了兩三次吧。在上門找狗的時候,那男子從山根末子家後門看到了她家中的情況。每次要回小狗時,也會與山根末子攀談幾句。比方說:‘給您添麻煩了。’山根末子也會說:‘小狗好可愛哦。’大概兩天後,小狗又逃過去了。於是那個男子從山根末子家後門口進去問:‘小狗有沒有來這裏?’‘嗯,來了,在這裏。’寡婦笑盈盈地將小狗還給他。廚房地板上應該放著一個盛著飯的鋁碗。‘它是喜歡上這裏了。’那個男子不好意思地說著將小狗帶了回去。估計他們之間發生過幾次這樣的情節。當那個男子知道這麽大的屋子裏只住著放高利貸的寡婦一個人,又從後門看到屋內的情況,他會產生什麽樣的想法是不難想象的吧?”香春課長坐在椅子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