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9頁)

我追問道:“你記得那張名片寫著什麽名字嗎?”

黃經理沉思一下說:“我記得中間是‘余情’兩個字,其它沒有看清楚。”

我緊接著問:“這兩個字你確實看得清楚嗎?’他滿有把握地答:‘保證沒有錯。’我回到隊裏,馬上調兵遣將,派了許多探員到各區警察局戶籍股,把本區所屬的戶口全部拿出來,專門尋找‘余情’這個名字。

整整花了一天的時間,派出的探員紛紛回來報告,在全市一百多萬的人口中,找不到一個“余情”,在現場所得的推一線索又告中斷。

我感到非常苦悶,當晚,我一個人躺在床上,頭腦裏一直思索著這個問題。久久不能入睡,一直到了半夜網點,我忽然醒悟起來,打破了這個“余情”之謎。

第二天清早,我就派第三組組長袁信馬上到弧光照相調查黃經理的歷史。不久,袁組長回來。他說,黃經理是學徒出身,這個人交際手腕很好,但是文化程度很低,字認得不多。

我聽了這個報告,心中暗暗叫好,立即又調兵遣將,叫他們再到各地警察局戶籍股去,今天我叫他們查的不是“余情’,而是‘佘倩’。我想,‘佘’姓的很少,字又偏僻;‘倩’是女人的名字,也不常見。黃經理文化程度有限,名片從地上撿起來,只不過一晃間就送還給她;而且又是女人的名片,按禮貌更不敢多看,很可能兩字個都看錯了。大家認為這個判斷很對。

探員派出不到兩個小時,派到上區警察局的那個小組探員回來報告:佘倩已經找到了,就在本管區瑯琊路七十五號,正名佘韻秀,別號佘倩,年二十四歲。她的丈夫沈默,年二十六歲,是該戶的戶長,籍貫昆明大學畢業,從重慶遷來,職業技術員。余倩,沒有職業,只寫家務,也沒有籍貫。

所得的材料就是如此,但我已是喜出望外了。

我馬上帶領三組組長袁信和四組組長姚志芳一起駕車前往佘倩家。

到了瑯琊路七十五號,我們下了車,一看,那是一個獨立的小別墅,圍墻裏面有一幢雙層的小洋樓。大門已經上鎖,我們三人只好翻墻進去,只見裏面的洋樓也上了鎖。我馬上調來一個銅匠,整整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才把各門的門鎖通通打開。

我們進內一看,已經是人去樓空。臥房的一張油光漆的辦公桌上,擺著一本“桌上日歷”,撕到七月十五日星期六,由此證明,這對夫婦是出事當天晚上走的。

開啟所有櫥門、箱子、抽屜,所有值錢的東西通通帶走了,廚房裏面燒了一大堆紙灰,在這個屋子裏找不到一點可供偵破的線索。

當我感到失望之際,突然看到茶幾上放著一支已經打過的強心劑針筒,還有一小團藥棉,拿起藥棉一聞,還有些微酒精味道。

我估計,當天晚天,這雙男女之間,有一個可能因神經過份受刺激,心臟病發作或休克了。

我們再仔細搜查,又在垃圾簍裏發現了一個破瓷茶杯,我把它所有的碎片檢了起來,放在桌上,用膠布慢慢粘起來。這個白瓷茶林,瓷薄質好,是江西景德鎮的名產,杯面繪有一幅風景畫,上有一首隸字唐詩,寫著:“月落烏啼霜滿天,江楓漁火對愁眠,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詩的左上方寫著:“沈默孫女婿留念”,詩的右下方寫著:“楓橋老人佘韜題贈”。

看到這裏,我的眼睛一亮。仿佛看到了一位曙光。我想“姑蘇就是蘇州,寒山寺在楓橋鎮,也稱楓橋寺。楓橋在蘇州的閶門外,佘韜是佘的祖父。由此證明,佘倩的娘家就在蘇州閶門外的楓橋鎮。”

想著,我便高興地對袁信和志芳兩組長說:“沈默夫婦肯定逃到蘇州去!”

偵破貴在抓緊時間,當天,我便帶著袁信、姚志芳和李鳴三位組長追蹤到了蘇州閶門外楓橋附近,找了余倩的娘家,怕打草驚蛇,不敢直接進去。通過側面調查,證實沈默夫婦沒有回來,這出乎找的意料之外,我的希望又落空了。

當晚,我們住進蘇州旅館,夏秋之間,是個熱惱的季節,在失望之下更覺熱惱。我跑進衛生間沖了個冷水浴,雖然滌凈了身上仆仆風塵,但卻沖不散內心的煩燥。

我憑窗遠眺,只見萬家燈火,佘倩和沈默這對男女。躲在哪裏呢?一陣秋風迎面吹來,夾雜著爽朗的涼意。突然,那支已打過強心劑的玻璃針瓶在我的腦海裏隨波蕩漾開來,我不覺一陣驚喜,受到了很大的啟發。這可能是所謂靈感吧!我便把自己的興奮情緒讓三人共享,他們很贊同我的看法。

我認為余倩夫婦因為殺了人,不敢馬上回到娘家,可能還在旅館裏;或者其中有一人由於當天親手殺人,刺激過度,心臟病復發,也許是神經失常住進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