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愛與兇殘之間(2)(第2/3頁)

但劇變橫生,快得容不得他仔細考慮。黃大淼回答兩人問話說:“人在如歸客棧的客房裏,已經不行了。”話音才落,許天華和李觀瀾相互對視一眼,一前一後地急匆匆沖出門外,跳上車,油門一踩到底,風馳電掣般向如歸客棧駛去。

所謂如歸客棧,其實只是一排四間平房,隔成六個小間,後院建有兩間小房,作為衛生間。前院則姹紫嫣紅,鮮花開得正艷。

率先趕到的派出所警員已經在客棧門前拉上警戒線,外圍則站滿了附近的居民。在一周內,家塘湖底出現屍骨,何洪海又在家中自殺,兩起突兀的命案打破了植物園裏幽靜和祥和的氣息,恐怖的陰影籠罩在每個人的心頭。雖然陽光普照,圍觀民眾卻感覺陰風陣陣,身上發冷。

何洪海的屍身靜靜地蜷縮著躺在床上。深藍色的棉布床單已經褪色,但洗得幹幹凈凈。何洪海穿一身黑色紡綢套裝,腳蹬黑色布鞋,四肢收縮,似乎非常怕冷,皮膚泛黑,嘴角流出一攤鮮血,顯然已經死去多時。

許天華與何洪海的翁婿之情甚篤,見他死相淒慘,不禁胸口發酸,淚水湧上來,卻又強行忍住,雙唇抖動,抑制住內心深處的巨大悲傷。

詔安市刑警隊隊長馮華與李觀瀾早就認識,也知道他正在詔安辦案子,見他走進來,迎上去握握手,說:“死者是觸電身亡,房客發現的,可以認定是自殺,現場留有一封遺書。”

他的聲音不高,但許天華仍聽清了“觸電身亡”四個字,心頭劇震。

李觀瀾接過那封遺書,很厚,有十幾頁紙,寫得密密麻麻又工工整整,顯然何洪海臨死前曾做過精心準備和仔細考慮。遺書中對女兒何曉順和女婿許天華,表達了深沉的歉意,也詳細交代了他的作案過程:

“六年前,曉順以優異的成績如願以償地考上了松江省醫科大學,那是一所全國聞名的重點大學,對於我們這個最高學歷是小學畢業生的家庭來說,無異於山溝裏飛出了金鳳凰,甚至是植物園所有居民的驕傲。但令我難堪的是,家裏根本無法負擔她的讀書費用。醫科大學每年的學費就高達一萬五千元,加上一萬多元的生活費用,我即使不吃不喝,全年的收入也只夠支付這些費用的三分之一。曉順的媽媽死得早,她臨死前叮囑我一定要照顧好我們唯一的女兒。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也不要因為自己的無能讓何曉順中途退學。

“在這個念頭驅使下,我盯上了那些獨自出遊的女人。她們穿戴時髦,行囊豐足,每個人口袋裏的現金都足以幫助我們這個窘迫的家庭暫時擺脫困境。六年前的那個風雨交加的夏夜,我用自制電魚機電死了一名熟睡中的女人,把她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然後把她的屍體沉進了家塘湖,讓胡子魚幫助我毀掉她的屍體。

“第一次殺人後,我曾經擔心過一段時間,聽到警車響就心驚肉跳,看見穿制服的人就遠遠地躲開,畢竟在曉順畢業之前,我不能被逮捕或死去,否則我死也不瞑目。但是後來發現,一切都平靜如常,這個法子太隱蔽了,根本就沒有人注意到我的所作所為。從那以後,我開始連續作案,一有機會就殺人劫財。我的腿腳不好,不敢對身強力壯的男人動手,其實男人在睡夢中遭到電擊,也會瞬間死亡,根本沒有任何反抗能力,可我就是害怕,在曉順畢業前,我必須保證足夠小心,一個微小的失誤就可能滿盤皆輸。

“我究竟殺了多少人,自己也記不清了。十幾個吧,不會超過二十人。現在的女人講求個性嘛,獨自出遊的很多,我總能找到動手的目標。曉順畢業後,我就收手不做了,殺人畢竟不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其實那時候我已經萌生死意,殺過太多人,對生命厭倦而漠視,包括自己的生命。我希望能夠找到一個合適的時機和遠離人群的場所,靜悄悄地告別人世。

“但當死亡的威脅在靠近時,我仍不甘心束手待斃。兩年前,一個被我殺死的女人的姐姐到處找她,竟然找到了我這裏,向我打聽。這讓我極度恐慌,在經過反復考慮後,我終於在時隔兩年後再次動手殺人。我曾經向自己發誓這是最後一次,以後雙手絕不再沾血腥。誰知這最後一次竟是自掘墳墓。當警察從家塘湖裏打撈出那女人的屍骨時,我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或者自殺,或者被槍斃,我只有這兩個選擇。

“我至今也不知道警察怎麽會找到家塘湖這裏來,保安梁滿貴也不知道,植物園裏的住戶沒有人知道。我不信警察有千裏眼順風耳,也許應了那句老話,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再逃避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一死了之吧,結束我這卑賤而罪惡的一生。當然,我做下的滔天罪惡,就是再死十次也無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