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二次屍檢

馮欣然和陸偉把骨灰盒帶回來後,同事揶揄他們“事沒辦成先鬧出動靜”。兩人顧不上理睬,徑直將骨灰盒交到李觀瀾手裏,長舒一口氣,如釋重負。

骨灰盒在李觀瀾那裏才放置了半天時間,楚君就打來電話索要。李觀瀾感到有些奇怪,楚君對情敵李玉潔恨之入骨,按理說應該拒絕並抵觸她的骨灰,怎麽會主動來要?

楚君解釋說,既然埋葬李玉潔骨灰的墓地要動遷,必須再找地方安置,他們理應擔起這個責任,畢竟範強生在生前攬上了這樁事,家人也不能違背他的意願把骨灰隨便丟在什麽地方或幹脆一拋了事。不過再買一塊墓地需要花不少錢,李玉潔和他家非親非故,孩子們肯定不樂意,虧得副校長張五福古道熱腸,幫著張羅了一個存放骨灰的地方,是私人經營的骨灰堂,價格很便宜。目前只剩下一個骨灰位,趁早把骨灰盒送過去,占上位置,也就省心了。

事主既然這樣說,李觀瀾也不好再堅持,畢竟這骨灰處置權是屬於人家的,就同意把骨灰盒交還給楚君,要她到隊裏來取。

才放下電話,蘇采萱敲開門,一臉嚴峻地走進來。李觀瀾察言觀色,心中不知是喜是憂,說:“有新發現?”

蘇采萱點點頭說:“否定自己是很痛苦的事,不過我必須承認,我在第一次屍檢中犯了嚴重錯誤,險些鑄成一件錯案。無論局裏給什麽處分,我都認了,沒有一絲怨言。”

李觀瀾說:“現在還不到賞罰的階段,而且即使偵破範強生案的過程中有重大失誤,也不能由你個人承擔,我作為案件的主要偵辦人,責任更大。先說說你的新發現,為什麽認定自己在第一次屍檢時犯了錯誤?”

蘇采萱說:“我在範強生屍身的後腦部發現線性骨折,當時誤以為那是造成他死亡的致命傷,不過我剛剛發現,這處骨折是在範強生死亡後,兇手刻意制造出來的,用意顯然是模仿公園系列搶劫殺人案,誤導警方的偵破方向。”

李觀瀾感覺自己的心跳在加速,範強生案在瀕臨定案前發生顛覆性的逆轉,這是他從警以來前所未有的局面。他追問一句:“怎麽能斷定屍體的後腦骨折是死亡後被刻意制造出來的?”

蘇采萱說:“如果是生前骨折,在微細裂線處,可以清楚地見到纖維蛋白網和紅細胞相互黏結,沒有例外。而在死後造成屍體骨折時,由於生命體征已經停止,不會出現這種現象。範強生的後腦骨折處,沒有纖維蛋白網和紅細胞的黏結,我用放大鏡仔細觀察過,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李觀瀾說:“我的法醫學知識非常有限,不懂你的分析,不過對你做出的結論一向都非常信服。如果範強生後腦的打擊傷不是致命傷,那麽他的致死原因是什麽?”

蘇采萱皺著眉頭說:“我現在還無法確定。這的確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幾乎找不到死因,他似乎是自然死亡。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一名癌症晚期患者自然死亡後,誰又會煞費苦心甘冒風險去作弄他的屍體呢?我眼下有一個猜測,不過尚未得到驗證,等落實後再說。另外需要提醒你的是,兇手在範強生屍體後腦上制造打擊傷時,至少擊打了三次。”

李觀瀾思考著這句話的含義,眼前一亮,說:“這是個重要發現。”

蘇采萱說:“是,範強生屍身的後腦骨折部位附近有三處挫裂傷,由於極輕微,而且是死後形成,沒有血液淤積,如果不是刻意在頭皮上尋找,幾乎不可能被發現。這三處挫裂傷均系由重物打擊所致,所以我判斷,兇手在範強生死亡後,在他的後腦至少擊打了三次。”

李觀瀾說:“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可以提供許多有用的信息。我們可以這樣假設,發現範強生屍體的湖邊不是第一現場,死者是被拋屍到那裏的。兇手在死者後腦連續多次擊打,以造成骨折的效果,這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兇手在揮舞重物進行打擊時力矩很短,力度不夠大,才需要連續擊打。也就是說,兇手作案的第一現場是在一個較狹小的空間裏面。”

蘇采萱贊同說:“我事先倒沒能聯想到這個作案場景,但聽起來很合乎情理。”

李觀瀾說:“在日常生活中,最經常身處其中的狹小空間是什麽地方?”

蘇采萱的眼珠來回轉了兩圈,脫口而出:“汽車!”

李觀瀾說:“沒錯,是汽車。範強生從醫院裏出來後,在兇手的汽車裏遇害,說明他和兇手並不陌生,可能是親戚、朋友、同事這些關系比較密切的人。兇手在作案時駕駛汽車,從他策劃的周密程度來看,這輛車不應是單位公車或者是借來、租用的,這些車輛的私密性差,兇手一旦在車上留下蛛絲馬跡,容易被人發現。最大的可能是兇手的私家車。所以兇手應是有固定工作而且收入水平不低的人。這樣,我們懷疑對象的範圍就大大地縮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