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鄧恩 2010年7月5日(第3/3頁)

“你就是不明白,艾米,你不明白。我從十四歲就開始打工,我沒有參加過該死的網球集訓營、創意寫作營、SAT輔導班和諸如此類的狗屎玩意兒,顯然每個紐約人都玩過這一套。因為當時我在商場裏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媽的打扮得跟‘哈克貝利•費恩’一樣開車去漢尼拔取悅遊客,到了深夜還要清洗油炸餅的煎鍋。”

我忍不住覺得好笑起來,簡直就要捧腹大笑,這場笑會感染尼克,眨眼之間我們就會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這次鬥嘴忘在腦後。他還真是說了一長串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呢。話說回來,嫁給尼克讓我多長了一根弦:為了鈔票,人們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從嫁給尼克以後,我總是對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樣討生活的人們友好地招招手。

“為了高攀得起這本雜志,我不得不比社裏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得多。二十年啊,基本上用了二十年,我一直在辛辛苦苦地奮鬥,現在一切都要毀於一旦,而且除此之外,我壓根兒不知道還有什麽別的活法,除非我想回家再靠著密西西比河過日子。”

“要扮演‘哈克貝利•費恩’的話,你這年紀也許太老了。”

“去你媽的,艾米。”

說完他便向臥室走去。以前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粗口,但這句話卻從他嘴裏順順溜溜地冒了出來,讓我覺得他尋思過這句話,而且尋思過很多次(以前我還從來沒有冒出過這樣的念頭)。我從來沒有想過我的丈夫會對我說出“去你媽的”,而且我們還發過誓絕不留下隔夜仇。要妥協,要溝通,絕不留下隔夜仇——所有新婚夫婦不都一遍又一遍地從人們那裏聽到這三條建議嗎?但從最近的情況看來,我似乎是我們之間唯一妥協的一個,我們的溝通沒有解決任何問題,而且尼克很會抱著隔夜仇入睡。他可以一下子截斷自己的情緒,好似關上一個水龍頭,此刻他就已經打起呼嚕來了。

這時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垃圾桶旁,撿出了桶裏的信用卡收據,以便查一查尼克整夜的行蹤……盡管這確實不關我的事,盡管尼克知道後會大發雷霆。收據上顯示著兩個酒吧、兩個脫衣舞俱樂部,我的眼前幾乎可以浮現出他在這些地方和朋友們談起我的景象,因為他一定已經提起過自己是多麽容易脫身,於是也一定已經提起過我。我想象著他們一群人待在那家昂貴的脫衣舞俱樂部裏,那些奢華的俱樂部讓男人們相信他們仍然是這個世界的主宰,女人命中注定要為他們做奴做仆。那些俱樂部裏的音響故意開得震耳欲聾,免得人們費神開口說話,一個女人跨坐在我丈夫的身上(他還發誓一切不過是鬧著玩呢),一頭長發在後背上起伏,兩片嘴唇透著光澤,但我卻不應該為此覺得芒刺在背:這不過是兄弟們尋歡作樂而已,我應該一笑置之,當一個輸得起的人。

我展開那張皺巴巴的便條紙,一眼看到了女孩的筆跡——“漢娜”,上面還有一個電話號碼。我倒希望這個情節能夠翻版那些電影橋段,女孩們有些“甜心”或“斑比”之類蠢頭蠢腦的名字,簡直傻到足以讓人翻個白眼,但那張字條上的名字卻叫作漢娜,這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女人,大概和我差不多。尼克從來沒有背著我劈腿,他發過誓,但我也知道他出軌的機會數不勝數。我可以問問他關於漢娜的事情,而他會說“我壓根兒不知道她為什麽會給我她的電話號碼,但我不希望表現得很粗魯,於是就收下了”。他說的可能是事實,也可能不是。他說不定在瞞著我出軌,而他永遠不會開口承認,還會因為我沒有發覺異樣而越來越看輕我。他會看著坐在早餐桌對面傻傻地吃著麥片的我,於是心下明白我是個傻瓜。誰會尊重一個傻瓜呢?

我又流下了眼淚,手裏握著漢娜的字條。

非要揪著一群哥們兒尋歡作樂的一晚不放,還把這個雪球越滾越大,想象成了一場會破壞婚姻的出軌,這種做法非常女孩子氣,對吧?

我不知道該怎麽做。我感覺自己像個耍狠的潑婦,要不然就是個傻透頂的受氣包,可我自己也分不清是哪一種。我並不想生一肚子氣,甚至說不準該不該生氣。我尋思著去找一家酒店入住,讓他嘗嘗猜不透枕邊人的滋味。

我在原地站了幾分鐘,然後深吸一口氣,踏進了彌漫著酒氣的臥室。當我鉆進被窩時,尼克轉身對著我,伸出雙臂將我摟進懷中,又把臉埋在我的脖子上,這時我們兩人一起開口說了一句話:“對不起。”

[1]該雕塑坐落於紐約第六大道,為美國藝術家羅伯特•印第安納的名作。——譯者注

[2]諾埃爾•科沃德(1899~1973): 英國演員、劇作家、作曲家。——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