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第3/5頁)

“那是一家愛爾蘭酒吧,不過在一個愛爾蘭氣質不太重的地方。”艾米說。

我一邊咬著嘴唇端起肩膀一邊審視著起居室,仿佛答案會憑空冒出來,她又等了好一會兒。

“當時我們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聲音聽上去有幾分懇求,但只怕馬上就要惱火起來了。

我聳了聳肩。

“是‘麥克曼’酒吧呀,尼克。記得嗎,當時我們在唐人街找那家點心餐館,卻遇上一場雨迷了路,餐館本該在孔子雕像旁邊,結果那地方有兩座孔子雕像,我們渾身都淋得精濕,就隨便找了一家愛爾蘭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摟著我吻我,那個吻……”

“沒錯!你應該把孔子加進提示嘛,那樣我就猜得到了。”

“孔子雕像不是問題的關鍵,酒吧才是關鍵,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關鍵,我覺得那一刻挺特別的。”她把最後幾個字說得十分嬌憨,我一度為這種口吻著迷。

“是挺特別。”我把她拉進懷中吻了吻,“我要在‘麥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當作周年紀念日的特別節目,我們再去故地重遊一次吧。”

“麥克曼”酒吧的酒保是個長著胡須的家夥,他一看到我們進門就咧嘴露出了笑容,為我們兩人倒上了威士忌,又把下一條提示送了過來。

當我心中淒淒慘慘,
只有一個地方能讓我重展笑顏。

結果那個地方是中央公園裏的“愛麗絲夢遊仙境”雕像,艾米曾經告訴過我(她告訴過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訴過我許多次):在孩提時代,那座雕像曾經讓她重展笑顏。我壓根兒不記得我們談過這些話題,這一句可不是假話,我確實想不起來其中的只言片語。我有點兒注意力缺失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點兒讓人眼花繚亂——在這裏我用的是“眼花繚亂”的本意,也就是說她讓我無法看個分明,尤其當她處在明亮的光線之下。在她身旁聽她說話就已經足夠,她究竟說些什麽並不十分重要。當然,我理應留心她的話,但事實並非如此。

等到忙完一天開始交換禮物的時候(我們的第一個結婚紀念日按傳統互送了紙質禮品),艾米已經不再答理我了。

“我愛你,艾米,你知道我愛你。”我邊說邊緊跟著艾米從一個又一個遊客中間穿進穿出,這些遊客一個個張著嘴待在人行道上,對我們兩個人渾然不覺。艾米從中央公園的人群中閃身而過,遊魚一般繞過了眼神淩厲的慢跑者、細腿伶仃的溜冰者、跪在地上的父母、像醉鬼一樣亂竄的學步孩童,一直跑在我的前方,抿著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計想要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後她終於停下了腳步。我拼命澄清自己,她卻擺出了一副冰塊臉,那神情仿佛一根冷冰冰的手指一般摁熄了我的怒火。“艾米,我不明白為什麽我必須把你做過的事情一樁樁一件件記得分毫不差,借此來證明我對你的愛,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愛我們兩人在一起的生活嘛。”

這時一名小醜在附近用氣球吹出了一只動物,一個男人買了一枝玫瑰,一個小孩舔了舔蛋筒冰激淩,我與艾米之間誕生了一條真正的傳統——這條傳統我永遠也不會忘記:艾米總是愛得太用力,我則永遠永遠抵不上她付出的心意。結婚周年快樂,渾蛋。

“我猜的話,五周年紀念啊,這回可真要氣炸了。”瑪戈接口道,“我希望你準備的禮物確實棒得不得了。”

“還沒準備呢。”

“嗯,五周年是什麽婚來著?紙婚嗎?”

“第一年才是紙婚。”我說道。玩完結婚一周年那場異常痛苦的尋寶遊戲以後,艾米送給我一沓豪華的信箋,信箋頂端按我的首字母縮寫壓印著一排凸字,紙質瑩潤如凝脂,我簡直以為它會打濕我的手指。而我則一心想著公園、野餐和夏季的陣陣暖風,於是送給妻子一只從廉價店買來的鮮紅色風箏作為回禮。我們兩個人都不喜歡自己收到的禮物,對方的禮物倒是讓我們情有獨鐘,整個兒是歐•亨利小說顛倒過來的版本。

“銀婚吧。”瑪戈猜道,“還是銅婚?象牙婚?幫幫忙吧。”

“是木婚。”我說,“木頭質地可實在找不出什麽浪漫的禮物。”

在酒吧的另一頭,蘇把一份疊得整整齊齊的報紙、一只空杯子和一張五美元的鈔票擱在吧台上起身離開,我們交換了一個沉默的微笑。

“我有主意了,”瑪戈說,“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幹一場,然後一邊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邊大聲喊,“木婚是吧,那就給你個小兄弟,讓你嘗嘗幹柴烈火的滋味,騷貨!”

我們齊齊放聲大笑,兩張臉孔上都泛起了紅暈,恰好浮在同樣的位置。瑪戈很喜歡動不動跟我開些葷玩笑,仿佛時不時扔過來一個手榴彈,並不顧忌兄妹之間的規矩。正因為這個緣故,高中時曾有流言聲稱我和瑪戈私底下上過床——活生生是一場孿生兄妹的亂倫之戀。誰讓我們兩個人如膠似漆呢:我們有別人聽不懂的私密笑話,我們避開眾人躲在派對的一角竊竊私語。我敢肯定自己無須辯白,但你又不是瑪戈,弄不好你還真的會錯意,因此我還是多說一句吧:我和妹妹從來沒有上過床,也從來沒有動過這種邪念,我們只是真的很喜歡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