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七 呼蘭大俠和滅門案 第454章 郵局指向

呼蘭認得我,他只記得兩件事,一件是要找到一個叫方涵的人,說這個人,對他來說,很重要。另外一件,則是他想找回一把匕首,那是屬於他的武器。而當年呼蘭縣的連環殺人案,兇手使用的兇器,也是匕首。

警方根據屍檢,判定死者全部死於一種短型的刀具,更有可能是匕首。而最後一起案件,兇手留下了一把匕首,通過比對,警方終於取得了不算是進展的進展:找到兇器了。只是,兇器其實並不是警方找到的,而是兇手留下的。

如果兇手是為了挑戰司法權威,他無疑是做到了。那個發布懸賞令的領導死了,那是當年那起連環殺人案的最後一起案件。那個領導,死在了自己的家中,兇手也的確在死者家中留下了匕首和字,那行字,與坊間傳聞的差不多。

因為死者說找到匕首,都願意出重金,所以兇手在他的家裏留下字,說既然他喜歡那把匕首,那就把匕首送給他。並且,死者家中的財物被盜,那是連環殺人案當中,唯一一起有財物丟失的案件。

警方考究,可能是兇手覺得他自己給死者提供了匕首,所以死者理應兌現承諾,重金酬謝,這才盜走了一些財物。這無疑是對警方,最大的蔑視。李隊說著,嘆了口氣:“方涵,不管你的那個朋友,是不是兇手,是不是和這起案件有關系,都必須先找到他,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請告訴我。”

我這才從驚訝中走出來,我搖頭:“我是真不知道他去哪裏了。那把匕首,有什麽特殊嗎?”

李隊說在和警方聯系的過程中,他還沒有那麽詳細地看過卷宗。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把匕首,還在警方手裏,匕首的照片,警方也絕對還保存著。李隊說,他會盡快確認匕首的事情。

如果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呼蘭應該不會記憶那麽深刻。而如果警方手裏的那把匕首,真的非常特殊的話,那就很有可能是呼蘭要找的那把武器,而呼蘭,就更加可能和當年的連環殺人案有關系了。

交談至深夜,我們才各自睡下。第二天,李隊一大早就敲了我的門,他說這次是秘密偵查,所以不適合大搖大擺地走進警局。如果警方接到的線報是真的,兇手又出現在呼蘭縣的話,那不打草驚蛇,讓兇手放松警惕,是最能抓住兇手的辦法。

李隊告訴我,警方會有人跟他碰頭,但是,他不讓我跟著。其實,我也沒打算跟去,李隊告訴我,郵局的事情,他已經通過電話安排好了,他讓我直接去郵局,不出什麽意外的話,就能夠直接查閱記錄了。

我換了身衣服,第一時間到了郵局。果然,警方已經打過招呼了,我亮了身份之後,郵局的工作人員,帶著我進了工作室。他們準備了一摞厚厚的材料,說他們還保留的郵寄資料,都在這裏了。

這個郵局,采用的還是手工記錄,我按照分類,逐一查找。雖然有了分類,但是分類並沒有太細致,數量也多了,我整整花了一個上午,才終於找到了我想要查找的資料。這下,我有些死心了,因為,記錄上,從原省寄來的那封信,的確是寄往一個叫開化街道的地方。

雖然有精確的地址,可是連開化街道在哪裏,我都不知道,根本沒有辦法找到那地方。而這些信,竟然都寄出去了,沒有被退回。一般而言,寄不出的信件,要麽被退回,要麽就會被處理掉。

我想了想,叫來了工作人員,我問他,既然沒有開化街道這個地方,那這些信是怎麽寄出去的,他叫來了好幾個工作人員,還把郵遞員給叫來了。可是,大家交頭接耳,誰都沒弄明白。

倒是有幾個工作人員有印象,他們說,之前在整理信件的時候,的確發現了找不到地址的信,但是後來那些信是怎麽送出去的,他們沒在意,所以也沒有記住。我考慮了一會,問道:“近期之內,郵局裏是不是有工作人員發生了變動。”

我這麽一問,馬上就有人告訴我,郵局裏本來是有一個工作人員,大家叫他小安,不過就在前不久,離職了。我馬上就感覺不對勁了,我問他們知不知道這個小安住哪裏,他們都搖頭。他們說,小安不愛與人說話,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家在哪裏。

我已經基本斷定,那些寄往開化街道的信,可能是被小安送出去了,上面的地址,根本就是一個假地址。很快,有人在苦想下,說小安有的時候會往縣城的南部跑,郵局在現成的北部,騎車過去,都需要幾十分鐘。

信,很可能是被送往縣城南部去了。只是,縣城南部,範圍還是太大。無奈,我跟郵局借了輛腳踏車,朝著縣城南部騎去了。已經過了中午,我也顧不上吃飯,幾十分鐘之後,我越發覺得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