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七 呼蘭大俠和滅門案 第453章 呼蘭的傳說

我的心頭猛地一顫,我立刻站了起來:“兇手是呼蘭?”

呼蘭大俠,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稱呼,呼蘭已經沒有了從前的記憶,但是那麽多人,都稱呼他為呼蘭。呼蘭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麽,他只知道,很多人都叫他呼蘭,那只是一個稱呼而已。現在,我們所在的這個縣城,也叫呼蘭。

這一切,不可能是巧合。李隊點了點頭,反問:“你知道這個人,還是,你認識這個人?”

我的眉頭緊蹙著,一時之間,我的腦袋有些混亂。我問李隊還記不記得,在沅溪鎮的時候,我的身邊有一個人。李隊說他知道,只是,當時,我把那些人,全部轉移走了。李隊這麽說,我更是感覺到李隊的不簡單了。

原來,當時,他什麽都知道,只是沒有說破而已。李隊也更加嚴肅了起來,他沒想到,跟在我身邊的那個男人,竟然也叫呼蘭。李隊不是一個不謹慎的人,他也不排除這只是巧合,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想證明我認識的那個呼蘭,和呼蘭縣的連環殺人案有沒有關系,還需要進一步地調查。李隊問我那個呼蘭去哪裏了,我搖頭,說他已經不見了蹤影。回答完李隊的問題,我對呼蘭縣的連環殺人案,更加上心了,我讓李隊更加詳細地說說當年發生的案子。

李隊馬上就說了起來。這一系列連環殺人案,因為死者都是警察,加之數量之多,手段之殘忍,因此被公安機關列為特重大案件。一開始,警方雖然立案調查了,但是對這起案子,顯然沒有後來重視。

隨著死去的警察越來越多,警方很快就意識到,這是一起專門針對警察的、有預謀的特重大刑事案件。一起連環殺人案,死了二十多個人,放到哪裏,都可以算是特重大的案件,更何況,這些人並不是普通的民眾。

性命沒有貴賤之分,但卻有特殊和普通之分。這起連環殺人案的死者,全部都是警察。警察是偵查人員,代表偵查機關,是偵查權和法律的代表,這些人被殺,不僅僅只是丟了性命,更是丟了警方的權威。

我一聽死者的身份,就感覺,這很有可能是一起挑戰司法權威的案件。果然,李隊接下來說的話,更讓我確定兇手作案的動機了。通過當年對所有死者的調查,警方發現,這些人平時並沒有與人結仇,更沒有共同的仇人。

死的那二十多個警察,身份各異,有的是領導,有的是普通民警,也有刑警。死者的不規律,已經隱隱可以把是有對象的仇殺給排除在外了。警方也推斷,兇手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仇恨整個警界,所以挑了那麽多警察下手,是在挑戰司法權威。

挑戰司法權威的案件,非常典型。警察,無疑是兇手在挑戰司法權威的刑事案件中最合適的目標。這類案件,時常會伴有搶劫、盜竊等其他罪行,但更多的卻不為財,看似沒有目的地殺人報復。

兇手享受殺人的過程,更加享受警方權威和顏面掃地的過程。而且,警方調查了當年呼蘭縣官方的一些重大決策,也沒有發現有什麽可能會讓群眾產生仇視心理的重大決策。所以,殺手的直接殺人動機,至今為謎。

殺人動機分直接和間接,如果說通俗一點,挑戰司法權威,只能算是間接的殺人動機。而那個觸動兇手想要挑戰司法權威的原因,則是最直接的動機。除了一些嚴重精神病犯罪之外,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會有直接的殺人動機。

沒有人無緣無故就突然想要殺人,而且還殺那麽多人。兇手連殺那麽多人,至今沒有落網,有嚴重精神病的可能性,不大。觸動兇手殺人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或許是他曾經遭受過傷害,卻沒有得到法律的救助,又或許是他覺得法律不公,甚至可能是更加荒誕的理由:有警察曾經和他發生過爭執,哪怕僅僅是一個眼神。

犯罪動機,從來都沒有牽強與不牽強的說法。任何事情和接觸,都可能成為殺人動機,那些復雜至極、兇手花了數年甚至幾十年布置下來的案件,很可能動機很簡單:受害者曾經嘲笑過他。

李隊是專業的偵查人員,他當然深知這一點,他嘆了口氣,繼續說道:“可惜的是,警方調查了這麽多年,甚至還有京市派去的專案組和專家,都沒能研究出這起案件的前因後果。”

更可怕的是,這起案件,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竟然得到了輿論的支持,一個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竟然被冠以“大俠”的稱呼,這是讓警方寒心的。在法律面前,犯罪就是犯罪,不能有任何借口。

關於這一點,我深有體會,徐蕓和方韻,就是這樣被送進監獄的。

傳聞中,這位呼蘭大俠,不殺好人,只殺壞人,而且還傳聞他所殺的那些警察,全部是偵查界的害群之馬,做過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盡管警方已經將真實的調查結果公布,但是卻終究敵不過強大的輿論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