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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朗提議先分析情況,先厘清現場是否留下了線索,有誰知請,再試著推理警察是否會循線找上美月。理沙子也同意這項提議。

美月說,她不知道有沒有被人看到她行兇或運搬屍體。不過,當時周遭似乎沒人。

“我想問你一件事,”哲朗對美月說,“你說過你連人帶車開到隱秘的地方?”

“是的。”

“可是根據報導內容,警方是在鐵桶後方發現了屍體。車子在哪裏?”

“噢,”美月點點頭,“車子開到別的地方去了。我想增加查明屍體身份的難度,也想隱藏我留下的痕跡。在車內搏鬥時,我很可能掉了好幾根毛發,說不定也留下了指紋。”

“你把車子丟在哪兒了?”

“地名我也不清楚,我在半夜隨意亂開,就丟在某條路上。我想停在路上的車子多得是,應該不容易被找到。”

“你連大概的地點也不記得嗎?”

“我不記得了,我當時嚇得六神無主。”

“你棄車之後做了什麽?”

“我到大馬路上攔了計程車。”

“你還記不記得什麽?像是街道的樣子或建築物之類的。”

“對不起,我真的不記得了。我搭上計程車之後,根本沒心思看四周,一心只想著接下來怎麽辦。”

“那是當然的,任誰在那種時候都會嚇得手足無措。”理沙子袒護美月地說,然後問哲朗:“棄車的地點有那麽重要嗎?”

“車子只要一直停放在原處,附近的人遲早會報警。警方應該能夠輕易地查出車主吧。如果那名車主遇害的話,警方就會徹底調查那輛車。到時候假如日浦被列入嫌犯的名單,警方說不定也會根據留在車上的指紋或毛發,認定日浦就是兇手。”

“天啊,那就糟了。”須貝畏畏縮縮地問美月說:“怎麽樣?你覺得車子容易被找到嗎?”

“我不能確定,”美月自暴自棄地答道,“我連丟在哪裏都不知道。”

須貝抱著頭。理沙子露出困惑的表情,再次將目光落在報導上。她抓住報紙的手指,力道明顯加大許多。

哲朗決定改變發問的方向。

“除了你之外,有誰知到戶倉在跟蹤小香?”

“確定的有‘貓眼’的媽媽桑。其他的,我不太清楚。”

“戶倉最近也常去‘貓眼’嗎?”

“這兩、三個月沒去,他只在店外等小香。小香說,他以前也不算常客。”

“這麽說來,就算知道死者是戶倉,我們也不確定警方會不會立刻找上‘貓眼’了。”

問題是有多少人知道戶倉明雄的跟蹤狂行徑。哲朗抱著胳臂,因為睡眠不足頭很痛。他隱隱作痛的腦袋,迫切地想要知道跟多訊息。

理沙子從報紙擡起頭來,“店裏的人都知道你不是真正的男人嗎?”

美月對理沙子的問題有些意外,但她並沒有動氣。

“不曉得,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沒有發現吧。我看起來像女人嗎?”她一一看著三人的臉。

“你的聲音改變那麽多,一般人應該只覺得你是美男子吧。如果你不說,也許別人不會知道。”

理沙子和須貝也對哲朗的話表示同意。

“對吧?”美月滿意地稍稍揚起下顎。“我想知道的人應該只有媽媽桑和小香,是我主動告訴她們兩個。”

“她們知道你的本名嗎?”哲朗推測美月大概是用了假名,於是提出這個問題。

“我告訴過她們,但我不知道她們記不記得。她們好像也沒有把它寫下來。”

“履歷表上沒有寫嗎?”

“我不想寫。”美月幹脆地說,然後把嘴抿成了一條線。

“原本的地址和戶籍呢?”

“也沒寫,要是媽媽桑打電話到我家就糟了。幸好她也沒有要我出示住民票(* 針對市【區】町村的居民,以個人為單位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家庭成員、戶籍地及住址等事項的單據。第三者申請住民票時,除了必須提出申請者與被申請者的姓名、住址之外,還必須提出申請事由。)。”

哲朗想起了美月有一個“家”。那間房子裏,現在還住著她的丈夫和親生兒子。

“‘貓眼’有你的照片嗎?”

“除非被偷拍,不然應該沒有,我一向回避拍照的場合。”

“這樣的話,說不定有希望。”哲朗低喃道,“就算警方盯上‘貓眼’的酒保,也無法掌握你的真實身份。”

理沙子手肘靠在茶幾上托著腮,不知在想什麽。哲朗心想,說不定她現在還在猶豫。

“美月,”理沙子叫她,“你在店裏用什麽名字?”

美月稍微遲疑了一下,才答道:“阿充。”

“阿充?日浦充?”

美月搖了搖頭。“神崎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