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我要對容金珍已有的人生故事作點故事外的補充說明和追蹤報道,這就是第五篇,合篇。

和前四篇相比,我感覺,本篇就像是長在前四篇身體上的兩只手,一只手往故事的過去時間裏摸去,另一只手往故事的未來時間裏探來。兩只手都很努力,伸展得很遠,很開,而且也都很幸運,觸摸到了實實在在的東西,有些東西就像謎底一樣遙遠而令人興奮。事實上,前四篇裏包裹的所有神秘和秘密,甚至缺乏的精彩都將在本篇中依次紛呈。

此外,與前四篇相比較,本篇不論是內容或是敘述的語言、情緒,我都沒有故意追求統一,甚至有意作了某些傾斜和變化。我似乎在向傳統和正常的小說挑戰,但其實我只是在向容金珍和他的故事投降。奇怪的是,當我決定投降後,我內心突然覺得很輕松,很滿足,感覺像是戰勝了什麽似的。

投降不等於放棄!當讀完全文時,你們就會知道,這是黑密制造者給我的啟示。嗯,扯遠了。不過,說真的,本篇總是這樣,扯來扯去的,好像看容金珍瘋了,我也變瘋了。

言歸正傳——

有人對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提出置疑,這是首先刺激我寫作本篇的第一記鞭子。

我曾經想,作為一個故事,讓人相信,信以為真,並不是根本的、不能拋棄的目的。但這個故事卻有其特別要求,因為它確實是真實的,不容置疑的。為了保留故事本身原貌,我幾乎冒著風險,譬如說有那麽一兩個情節,我完全可以憑想像而將它設置得更為精巧又合乎情理,而且還能取得敘述的方便。但是,一種保留原本的強烈願望和熱情使我沒這麽做。所以說,如果故事存在著什麽痼疾的話,病根不在我這個講述者身上,而在人物或者生活本身的機制裏。那不是不可能的,每個人身上都有這種和邏輯或者說經驗格格不入的痼疾。這是沒辦法的。

我必須強調說:這個故事是歷史的,不是想像的,我記錄的是過去的回音,中間只是可以理解地(因而也是可以原諒的)進行了一些文字的修飾和必要的虛構,比如人名地點,以及當時天空顏色之類的想像而已。一些具體時間可能會有差錯;一些至今還要保密的東西當然進行了刪減;有些心理刻畫可能是畫蛇添足。

但這也是沒辦法的,因為容金珍是個沉溺於幻想中的人,一生都沒什麽動作,惟一一個動作——破譯密碼,又因為是秘密的,無法表現。就是這樣的。

另外,最後找到容金珍是在M 縣的造紙廠還是印刷廠,這是沒有一個準確說法的,而且那天去帶容金珍回來的也不是瓦西裏,而是當時701 的頭號人物,局長本人,是他親自去的。那幾天裏,瓦西裏由於過度驚累,已經病倒,無法前往。

而局長大人10年前就已離開我們,而且即使在生前,據說他對那天的事也從不提起,仿佛一提起就對不起容金珍似的。有人說,局長大人對容金珍的瘋一直感到很內疚,就是在臨死前,還在絕望地自責。我不知他該不該自責,只是覺得他的自責使我對容金珍的結局更充滿了遺憾。

話說回來,那天隨局長大人一同去M 縣接容金珍的還有一人是局長的司機,據說他車開得很好,卻只字不識,這是造成“印刷廠”和“造紙廠”模糊的根本原因。印刷廠和造紙廠在外觀上確實有某些相似處,對一個不識字的人,加上又只是粗粗一見,把它們弄混是很正常的。我在跟這位司機交談時,曾極力想讓他明白,造紙廠和印刷廠是有些很明顯的區別的,比如一般造紙廠都會有很高的煙囪,而印刷廠不會有,從氣味上說,印刷廠會有一股油墨味,而造紙廠只會流出濁水,不會溢出濁氣。就這樣,他還是不能給我確鑿無疑的說法,他的言語總是有點模棱兩可,含含糊糊的。有時候我想,這大概就是一個有文化和沒文化人的區別吧。一個沒文化的人在判斷事情的真假是非上往往要多些困難和障礙,再說幾十年過去了,他已經變成一個老態龍鐘的老頭子,過度的煙酒使他的記憶能力退化得十分嚇人。他甚至肯定地跟我說,事情發生在1967年,不是1969年。這個錯誤使我對他提供的所有資料都失去了信心。所以,在故事的最後,為了少個人物出場,我索性將錯就錯,讓瓦西裏取代了局長大人,到M 縣去“走了一趟”。

這是需要說清楚的。

這也是故事最大的失實處。

對此,我偶爾地會感到遺憾。

有人對容金珍後來的生活和事情表示出極大的關注,這是鼓勵我采寫此篇的第二鞭。

這就意味著要我告訴你我是怎麽了解到這個故事的。

我很樂意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