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是我親自染的色(第2/6頁)

“他是誰呢?”

“就是死者,胡彌先生。”

“他手上拿的是什麽?”H.M.用比較大的聲音問道。

“安士偉上尉的手槍,就是你放在那邊桌子上的東西。”

“請把那把槍拿給證人。仔細看看,確定那就是死者在禮拜五早上從那個餐具櫃裏取出來的那把槍。”

“這就是那把槍。”證人說,他念著槍上的流水號,然後握在手裏,他拉開彈頭,再壓回去,把槍口轉過來,讓陪審團裏坐得最近的一位女士嚇了一跳。“哎,有次他們開酒會鬧得太亢奮,就是我去把子彈卸下來的。”

“告訴我們,你見到胡彌先生之後怎麽樣了?”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啦。他拿出一本小筆記簿,很仔細地跟裏面記的什麽資料查對了一下;然後把槍收進口袋裏。呃,這就太過分了,我很快地走了出去說:‘哈啰。’我對到這裏來偷東西的家夥不必尊重啦。這讓他嚇了一跳,不過他假裝沒事的樣子,轉過身來,兩手背在後面,眉毛垮了下來——我敢說,他是想裝出一副拿破侖的樣子。他說:‘你可知道我是誰嗎?’我說:‘知道呀;我也知道你剛剛偷了安士偉上尉的槍。’他說別胡說八道,他說那是在開玩笑。我聽得出那種幹了壞事想唬過去的語調;我可清楚得很;我知道他也明白這一點。哎,就像有一回,波費斯特黎爵爺在背心口袋裏偷藏了A,K,J的牌被活逮的時候——”

“這些不用說了,”法官說道。

“很好,大人。我說:‘不管是不是開玩笑,你要去見管理員,解釋一下你為什麽剛才偷了安士偉上尉的槍。’這下他安靜下來。他說:‘好吧,可是你知道怎麽樣會對你有利吧?’我說:‘我不知道呢,老爺;因為我這輩子還沒見過什麽有利的事。’他用我敢打賭他從來沒在銀行裏用過的口氣說:‘要是你肯閉嘴不談這件事的話,就能有一鎊的好處。’我想我當然知道他想幹什麽,所以我說:‘我知道那是什麽,老爺,那叫蠅頭小利;這種利呀,我倒是見多了。’他說:‘好吧;十鎊,這就是我的上限了。’於是他帶著槍走了。”

“你收了那十鎊的錢嗎?”法官問道。

“收了,大人,我收下了,”葛拉貝爾一副毫不在乎而挑釁的表情回答道,“換了你會怎麽樣呢?”

“這不是我敢判斷的事,”法官包德金大人說,“請繼續,亨利爵士。”

“他帶著槍走了,”H.M.搖了搖頭,“後來你又怎麽樣了?”

“我知道他不幹好事,所以我想我最好把這件事告訴安士偉上尉。”

“哦?你有沒有把這事告訴安士偉上尉呢?”

“有呀。不是說因為他是個好人;而是因為我覺得那是我應盡的責任,如此而已。”

“你是什麽時候告訴他的?”

“當時沒辦法跟他說,他去鄉下了嘛,不過沒想到他第二天就來了——”

“啊哈,原來,在案發的那個禮拜六他畢竟還是在倫敦,是吧?”H.M.說道。他停了下來,望著對方下巴的動作幾乎到了在做鬼臉的程度,等著他回答。“你是什麽時候見到他的?”

“大約是禮拜六傍晚六點過十分的時候。他把車子開進那排公寓後面他們停車的地方。周圍沒有別人,所以我告訴他說胡彌先生昨天來過,偷走了他的槍。”

“他怎麽說呢?”

“他有一陣子表情很怪異,好像在想什麽心事;然後他說:‘謝了,這很有用。’就給了我半個克朗,把車子掉個頭又開走了。”

“小子,注意聽好了。在被告口袋裏所發現的那支手槍——就是這支槍——這支說是他在禮拜六晚上帶去準備對付胡彌先生的槍——實際上是胡彌先生本人在禮拜五就已經由那間公寓偷出去了,是這樣嗎?”

“這事就跟上帝造了小蘋果一樣實在,”證人回答道,一面朝H.M.伸出的手指將身子由證人席上俯了出去。

H.M.坐了下來。

葛拉貝爾是個很自傲又饒舌的證人,可是所提供的證詞卻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我們知道馬上就要有一場爭辯了,在那位檢察總長還沒開口說話之前,在證人和華特·史東爵士之間湧現的敵意就已經顯然可見。倫敦人在代表國家法律和其他深植心中一切的紅袍法官面前,本能地就會感到畏懼和尊敬,葛拉貝爾對法官的態度可以說是柔順到謙卑的地步;但他對檢方卻沒有這種看法,他們在他眼裏顯然只是來把你幹掉的家夥。葛拉貝爾想必在站上證人席的時候,就注意著他們,而且隨時會豎起毛來。而華特爵士那種——絕非故意的——傲慢的眼光全無安撫作用。

“啊……葛拉貝爾。你告訴我們說你從胡彌先生手上拿了十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