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射箭手的時間表

我們等著下午開庭的空當在密首客棧樓上那間低矮小房間的那番討論,始終像這個案子的其他一切東西一樣留下鮮明的印象。火光映照在一排排白镴大啤酒杯、H.M.那雙巨大的皮鞋、他的眼鏡,以及他滿足歡愉神色的臉上。艾芙蓮盤坐著,身子俯向前方,一手托著下巴,那對榛子色的眼睛流露出H.M.讓每個女人都會感受到混合了愉悅和懊惱的眼光。

“你明明知道我們並沒有看出來,”她說,“別一徑坐在那裏一面笑,一面搖晃著身子,扮著鬼臉,像托涅·維勒在想怎麽對付史的金斯【典故出自狄更斯名著《匹克威克外傳》,史的金斯是個食杯貪財的牧師,最後被當車夫的大維勒先生踢出家門。——注】似的。你知道,有時候你簡直是最最讓人生氣的人——哎!你為什麽這麽愛讓人摸不著頭腦?只要馬斯特司探長也在的話,那就完美了,是吧?”

“我才不愛呢,該死的!”H.M.發著牢騷,而且還真的相信這個說法,“只是有人讓我上當就開心得要命,所以我也要小小回報一下,”他安撫地說,“你們還是辦正經事吧,來,把時間表看完。我只是問你們:如果吉姆·安士偉不是兇手,那麽是誰?”

“不用了,謝謝你,”艾芙蓮說,“我以前就碰過這種情形,而且是常常碰到。你在法國幹過這種事,也在德文郡幹過。你列出一大張嫌犯名單讓我們選;結果總是別有真兇。我敢說在這個案子裏你會證明謀殺案其實是華特·史東爵士或那位法官犯下的。”

“這話是什麽意思?”H.M.問道,一面由眼鏡上方看著她。

“意思就是這個。你要我們注意那張時間表,這就是最可疑的跡象。你好像把注意力集中在兇案發生時真正置身現場附近的人身上。可是其他的人呢?”

“什麽其他的人?”

“至少還有三個人。我說的是雷金納·安士偉、瑪麗·胡彌以及胡彌大夫。比方說,那位檢察總長今天‘告訴’胡彌家的女孩說雷金納根本不在倫敦,他在洛契斯特,一直到將近半夜才到倫敦。你沒有反駁他——至少,沒有再詢問證人。呃,他在哪裏呢?我們知道發生兇案那天晚上的某個時間他在那棟房子裏,哪怕是很晚;我聽到他本人這樣說過。當時他正在老貝利的樓梯上往下走。瑪麗·胡彌也在那裏,時間也很晚。最後,就是那位大夫了,他現在失蹤了。起先你表示那位胡彌大夫有不在場證明;昨天晚上,肯告訴我說,他寫了封信,指天誓日他親眼看到謀殺案發生的經過。你準備怎麽解釋呢?”

“只要你們把剩下的時間表看完——”H.M,咆哮道,“有些地方真讓我擔心,”他沉思道,“你們知道吧,法院下令捉拿史本賽了?盡管他已經跑掉了,巴梅·包德金卻不肯放過。要是他們逮到了他,巴梅就會以故意蔑視法庭的罪名把他關進大牢。我覺得華特·史東有點過分輕易地放棄了那個證人,他應該要求暫緩審判。華特想必早知道他已經跑掉了,可是巴梅也知道呀。哎呀,我在想會不會……算了。你有沒有什麽想法,肯?”

我的立場很單純。“我沒多少社會正義的感覺,我不那麽在乎是誰殺了他,倒想知道是怎麽殺的。我像馬斯特司一樣:‘不用管動機了:讓我們聽聽行兇的方法。’一共有三種可能:一是歸根到底還是安士偉殺了他;二是胡彌自殺,或者是意外身亡;三是另外有一個不知名的兇手以某種方法殺了他。H.M.你能不能不支吾回避或模棱兩可地直接回答一兩個問題呢?”

他的表情舒緩下來。

“當然可以,孩子,說吧。”

“照你的說法,真兇是由猶大之窗進入的。是真的嗎?”

“是的。”

“是以十字弓行兇的,這是你的說法?”

“不錯。”

“為什麽?我是說,為什麽要用十字弓?”

H.M.考慮了一下。“這是邏輯問題,肯。那是唯一合於這個罪行的武器。而且,這也是最容易用到的武器。”

“最容易用到的武器?你給我們看的那個又大又笨的東西?”

“容易,”H.M.斬釘截鐵地說,“一點也不大,孩子。很寬,不錯;記住了;可是不長。你自己親眼看到的,那一支短‘腿’十字弓。容易呢?你聽到傅來明自己承認說,如果是在很近的距離,就算不是射箭高手也不會打不中。”

“我正要問到這點,箭是在多遠的地方射出的?”

H.M.翻著眼睛由眼鏡上方用一副不悅的表情打量我們。“法庭上的態度真是有傳染性,就像一位醫界人士在一次審判中所說的:‘這就像是在誓言下所做的大學考試。’關於這一點,肯,因為你要我那樣該死的精準,我卻沒法說得誤差只在一兩吋之間。可是,以防萬一你又說我支吾回避,我可以給你這個答案——最遠不超過三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