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射箭手的時間表(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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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5    ┃警局內取得安士偉之 ┃               ┃

┃       ┃最後供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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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由以上所列的時聞和事實,毫無問題能認定真兇,等等雲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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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相當詳盡,”我評論道,一面瞪著他,“這就能讓我們知道些什麽嗎?還有,為什麽一直重復出現‘等等雲雲’什麽的呢?”

“哦,我不知道,只是我當時的感覺,”H.M.滿懷歉意地說,“只表示我已經接觸真相的邊緣。”

艾芙蓮又看了看那張清單。“呃,除非這又是你做了點假,否則還有個人可以排除掉的——我是說雷金納。你說已經證實他是在五點十五分離開洛契斯特的。洛契斯特距離倫敦有三十三哩吧,對不對?對。所以,就算理論上車子可能一小時開上三十三哩,但考慮交通狀況,尤其是市內的交通,我看不出他怎麽可能有時間趕到格魯斯維諾街去行兇。而你又已經排除了胡彌大夫的嫌疑。”

“排除了史本賽?”H.M.問道,“哦,不對,我的小女孩,一點也沒有排除。”

“可是你自己都承認他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場證明呀。”

“啊,不在場證明!”H.M.揮舞著拳頭咆哮。他站起身來,在房間裏搖搖擺擺地走著,粗聲大氣地說:“紅寡婦謀殺案的兇手有很好的不在場證明,不是嗎?那個犯下孔雀羽謀殺案的家夥也有個相當不錯的不在場證明。可是那還不是真讓我煩心的事。真正讓我傷腦筋的,是史本賽叔叔昨晚寫給胡彌家那女孩子的那封該死的信——發誓說他真的看到行兇過程,還說是安士偉下的手。他為什麽要寫那樣的信呢?如果他說的是謊話,那他到底為什麽要說謊呢?其中最陰險的一點是,暗示安士偉始終聲言清白的說法可能是真的:是他殺了胡彌,只是不記得了。哦,我的天啦!你們有誰聽過什麽人這樣引申狄更斯打算給《德魯德疑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是英國小說家狄更斯的最後遺作,並未完成。——注】安排結局的理論——賈士柏就是真兇,但不記得了,因為吸食了鴉片的緣故?威爾基·柯林斯在《月亮寶石》裏偷寶石的事也用過同樣的想法,所以我不應該感到驚訝的。要是我整個偉大而漂亮的推論就垮在這一點的話……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哎呀,這不合理;那羽毛的問題呢?我最先懷疑的人就是史本賽叔叔——”

“你只因為他有不在場證明就懷疑他?”我問道。

“跟你講話沒好處,”H.M.厭煩地說,“你不明白其中的難處,我認為即使他沒有真正行兇,也是他安排的——”

一個新的可能性出現了。

“我記得看過另外一個這類的案子,”我說,“可是是好久以前的事,我都記不得那究竟是真事還是小說了。有一個人顯然是因他殺而陳屍在海邊高塔上的一個房間裏。他的胸口給獵槍打爛了,可是兇器卻不見蹤影,唯一的線索是房間裏有支釣魚竿。不幸的是,高塔的入口有守衛,沒有見到人進出。唯一的窗子很小,在臨海的一面光滑墻上。是誰殺了他?兇器又到哪裏去了?謎底其實很簡單,是自殺事件。他把槍支架在窗口對準自己,退到幾呎遠處,以釣魚竿觸動靈敏的扳機,槍的後坐力使槍支由窗台上往後落進海裏。結果因為是他殺,家人獲得保險金。你是說在艾佛瑞·胡彌的書房裏也有什麽裝置,結果他誤觸機關,被箭射死嗎?還是到底是什麽意思?”

“不可能是那樣。”艾芙蓮抗議道,“如果不是你又在故弄玄虛的話,我們就要相信兇手當時真的在和胡彌說話了。”

“一點也不錯,”H.M.承認道。

“不管怎麽樣,”我說,“我們都偏離了最重要的一點。不論是誰行兇,動機是什麽呢?比方說,你總不能告訴我說,安士偉抓起一支箭來刺死了胡彌,只因為他相信他未來的嶽父在一杯威士忌酒裏下了安眠藥吧。當然啦,除非他就像他們打算把雷金納弄成的那樣瘋了。可是在這個案子裏,好像幾乎沒有談到動機的問題。誰有殺掉胡彌的動機呢?”

“你忘了遺矚的事嗎?”H.M.把無神的兩眼擡起來問道。

“什麽遺囑?”

“你在法庭上都聽到了。艾佛瑞·胡彌就像所有白手起家的人一樣,急著要有第三代,延續香火啦什麽什麽的。他正準備立下新的遺囑,將一切交付信托——注意,是所有的一切——留給未來的外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