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廳裏的叫聲

在我們調查魔術師謀殺案期間,紐約警局官方常常對於這些惡魔的藝術(例如巫術、魔法)厭惡至極。這案件令人實在煩惱不已,因為它留下了一堆完全無法解釋的謎團。

這個案件裏的許多線索,好像更適合出現在《西藏的禁地》【注:本書出版於1938年。】,或者是魔法、神秘、誇張故事的著名故鄉——印度。一個兇手,眾目睽睽之下穿過磚泥石膏的硬墻,從二樓的窗戶出去,漂浮在半空中,從犯罪現場消失。這種故事即使在拉薩或者海德拉巴,都會讓人覺得非常離奇。而在現代的曼哈頓區聽到這樣的故事,可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

兩百五十年前,當局平息類似事件的辦法,就是單單使用聲名狼藉的血腥刑具——手指鉗和拉肢架,從幾乎無辜的關系人身上得到一份巫師行為的供狀。但這種簡便方法我們已經無法使用。我們唯一所能依賴的與這不可思議的案件搏鬥的工具,就只有邏輯了。

加維甘探長一貫歡快堅定的藍眼睛裏寫滿了憤怒和憂慮,直到馬裏尼最終驅除了這些惡鬼,給出了解答。這個解答滿足了探長的所有需要,除了唯一的一點,就是他為何沒早看穿這些戲法。對此我感同身受,我和探長簡直就是一條船上的。我們所需要做的,用馬裏尼之口來說,就是要意識到所有這些疑犯的共同點,以及兩件只有疑犯中之一人能做到,而其他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除了兇手做過的一些手腳,這幕大戲始於星期一的晚上。為了布蘭登、鄧洛浦與哈維特公司一份瘋狂的廣告稿件,我工作了整個周末包括星期天的整晚,直到周一的淩晨五點。該死的克萊巴大廈裏的廣告代理商!

電話鈴響的時候,我正更衣要去赴晚宴。是保羅·鄧洛浦;沒等我說話,他便第二次提了價。在這些無休無止不可理喻又沒法睡覺的工作之後,我總是暗暗下定決心,告訴自己這絕對是最後一次了——但在這之後,我又總會考慮那些多賺的錢能夠讓我做許多其他的事情。

從廣告代理商那裏逃回來的時候,那些眼神迷離的工作人員和藝術家們仍在繼續工作著。在通宵咖啡店喝完一杯咖啡,我走過幾個街區,回到位於東四十大街的公寓。我淋了個熱水澡,朝著黎明的第一抹白光拉下百葉窗,便爬上了床。

等我起來,怒目金剛般瞄一眼鬧鐘,它那嘴角下垂,已經指向五點四十了。我伸出一只胳膊扯起百葉窗,在床上熱被窩裏又賴了一會兒,才不得不把臉湊近窗戶,迎接冰涼的空氣。溫暖的燈光隱約從對面公寓黑黝黝的表面照過來。我起了床,淋浴,刮臉,穿衣,到對面街角的小餐廳慵懶地吃飯,把一本書靠在盛糖的碗邊。回到公寓,我縮進安樂椅裏,享受著專心閱讀的快感。但不久,我發現剛剛經過了幾天緊張繁忙的工作,根本無法靜下心來。書讀起來也蒼白無味。我丟掉書,去廚房弄了杯蘇打水。

在起居室裏,我再次扭亮了書桌上的台燈,把眼鏡放在打印機一旁,撕開新的打印紙包裝,把打印紙卷曲著塞進打印機,然後點了一根煙。我從頂層的抽屜裏拿出一本活頁筆記本,撕掉了前面十幾頁,這些都是為某雜志胡亂塗寫的另一篇文章的草稿。一周前,我曾答應《格林圖書》的編輯戴夫·莫頓,要為他們寫一篇大概兩千字的有關現代偵探小說狀況的文章。在打印紙的頂部,我打著草稿的標題:《死亡攪拌著的周末》,接著又打了其他的兩個標題:《謀殺就像出租車》、《出版商手中的屍體》。我放著標題不管,開始著手寫文章的大綱——一系列我為什麽不寫偵探小說的理由。


偵探小說是一種獨特的文體,一種復雜的縱橫字謎,而寫起來卻並不至於非常復雜。它依靠的是幾乎類似數學的公式,是一場讀者和作者之間的智力決鬥。有關偵探小說的所有規條,狂熱的讀者們都熟記於心。如果作家的下一本書違反了哪怕很小的規條,都會被讀者鄙視。

這些規條要求偵探小說遵循規則的模式,依據標準的範式,且外表上能夠呈現多種多樣。但遵守這些規條卻很難。

最基本的要素包括如下幾點:偵探,謀殺的手段,線索,令人吃驚的解答。這些元素數目不多,彼此排列組合的可能性也很少。偵探小說對於某些作家曾經是個大金礦,但近十年來穩定的大量創作使得這個金礦瀕臨枯竭。如果所有絕妙的詭計我們都用過,所有的變化我們都試過,所有的謀殺手段都老掉牙,那我們還創作偵探小說幹嗎?

那麽,我們先以“偵探”來舉例。差不多按照年代的順序來排,有過這樣的人物:杜賓,巴克特探長,卡夫警探,勒考克,克莉斯,歇洛克·福爾摩斯,馬丁·赫威特,宋代克醫生,範列特·斯傳,克雷格·肯尼迪,凡·杜森教授,布朗神父,普雷斯利醫生,雷金納德·福瓊,瓦爾蒙特,赫爾克裏·波洛,哈納德,高爾上校,馬克思·卡裏多斯,角落老人,弗蘭克·斯帕戈,道森,羅列特比爾,阿伯納叔叔,亞森·羅賓,菲洛·萬斯,彼得·溫西爵爺,安東尼·吉林漢姆,菲利普·特倫特,帕戈裏奧利,托列弗雷先生,佩裏·梅森,瑞德,弗蘭奇警探,威爾遜警探,艾勒裏·奎因,查理·陳,安東尼·蓋斯林,羅傑·謝林漢姆,菲爾博士,森徹·考爾特,山姆·斯培德,瓦爾考警長,希爾德加德·威瑟斯,亨利·梅爾維爾,平克頓先生,尼洛·烏爾夫,等等等等……【注:這裏列舉的都是歐美著名偵探小說中偵探的名字。】現在,只好試圖去創造一個偵探形象,其個人的風格(據規則講這一點必不可少)獨出心裁而不異想天開,其推理方式原創而又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