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第2/4頁)

“但是,不知是什麽原因,她們還舉辦了一個大規模的儀式。這說不通啊。”

“管它呢,咱們先離開這兒再說。”

“你幫我解開我就走。”我戲謔道。

“要是我能找到一個鋒利的東西就好了。”

“也許我能幫上忙。”我說。我把後背慢慢移到陳列櫃前。標本容器架子下面的擋板還開著。

“那些究竟是什麽東西?”格拉格問。

“一個古董陳列櫃。這個教團曾經出口過標本。”

“耶穌哭了。”

我把腿擺到擋板上,用腳後跟擊碎前面的玻璃,其厚度與燈泡相似,所以“哐啷”一聲,玻璃就碎了。

格拉格也搖搖晃晃地從石板地面上挪到我身旁。“見鬼!那是什麽東西?”

跟在玻璃棺材裏陳列的聖人遺骸一樣,一具幹屍俯臥在櫃子底部。但是,跟我所看到的任何聖人有所不同的是,該屍體全身赤裸,多處皮膚已經裂開,骨骼從不同地方伸出皮外。顱骨與莫娜的不同,未見塌陷,因此,很容易辨別似曾相識的一些特征:喉嚨被割斷,嘴唇、眼睛和耳朵均被割掉。扭曲的嘴中被塞上了一簇看上去易碎的冬青葉子和皺縮的漿果。看得出這些冬青放置的時間至多不超過一年;而今年聖誕,先前在屍體口中插放冬青的那個人,因忙於行兇而無暇顧及置換新的冬青了。

“這是從莫納什發現的另一具屍體,”我說,“這具屍體一個多世紀以前出現,但後來卻神秘地失蹤了。你可以看出,這具屍體是一個模板,是特雷諾和……”

我們同時聽到了說話聲,有人來到地穴裏。

“如果我們現在不趕快離開這裏,它早晚也會成為我們的樣板。”格拉格說。

“快!伸手向後夠,等你離玻璃不遠了,我會告訴你的。”

我指揮格拉格用手拿起一塊玻璃碎片,他一下就把它抓在手裏了。

格拉格向我進一步靠攏,直到我們背對背坐著。“我以前只在電影裏見過。”

“我還是不放心。”

“也不完全是,我們以前在培訓課上就曾經模擬過一回。”

“模擬過一回?那好多了。但是,小心點,別在割繩子的時候劃破了我的手。”

在他鋸尼龍繩的時候,我們聽到一聲咳嗽,洛希修女來到地穴裏。

“你,滾遠點!”她厲聲喝道。“別嚇著我們的客人。”

亨利一陣哀鳴。然後,我們聽到他喘息著在自己的窩裏翻找著什麽。格拉格停下手中的活兒,想等他平靜下來。

我的心怦怦直跳,聲音大得幾乎都可以聽見。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我開始讀陳列櫃裏銅牌上的內容。

〖1179年第三次拉特蘭會議令:

為支持國王亨利二世出於基督教之安寧,與神聖教宗亞歷山大三世和解,茲呼籲一切世俗親王予以擁護,摒棄邪惡。我們禁止並詛咒在國王陛下宮中和國土上任何人信仰異端邪說。若世俗領主未能肅清其領地之“貪欲”之徒,將被逐出教會,並呈報羅馬教宗,由教宗宣布其臣屬免於對其效忠。〗

“貪欲”之徒。正如我以前所認為的,不僅僅是指普通意義上的犯有貪欲罪的人,而是指一種邪教。“欲望異端邪說”與之更為接近。

茲批準安提阿之聖瑪格麗特教團負責舉報該地區危害一方之異教徒。國王將廟宇附近貪欲者之土地授予該教團修女。作奸犯科者一經宗教法庭定罪遂移交其世俗領主予以嚴懲。

正如我那一天在卓吉達教堂裏所猜測的那樣,莫娜是自己信仰的殉教者。“貪欲教”是否在紐格蘭奇建成之日起就已經存在了——而且一直延續到中世紀?那時他們是否對外卻皈依主流宗教,凱爾特教或者基督教?

國王規定,凡為“貪欲教”者將受如下懲罰:扼止其呼吸,其血液將被排幹,將主之聖血象征物置於其身旁。其後,包括在地獄,禁止其使用唇、眼或耳冒犯我主。將其葬於非神聖之地。以上為對“貪欲”教徒之懲罰。

原來如此:這就是莫娜以及其他無數人的悲慘命運。這部分是因為歐洲當時的政治和宗教騷亂,就像菲尼安所猜測的那樣。英國國王亨利因殺害托馬斯·貝克特而失寵於教宗亞歷山大,為贏得對方的信任,便不擇手段地迫害愛爾蘭的“異端邪教”——一個顯然繁榮了四千多年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