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我離她有6英寸遠;我幾乎能感受到她的氣息。我感到她的手指觸摸著我的左手,看著她把手舉到我的面前。“你的傷疤。”她說道。
然後她把我的手打開,放在她的臉上。手掌靠著臉頰,手指斜放在她的眼睛到太陽穴的地方。我能摸到組織上的硬塊。
“我們必須去找外科醫生。”我說道。
“不行,還不行。”
“因為我們要找到你兒子?”
“是的,是的,我們要找到蒂姆。在找到蒂姆之前,我什麽都不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