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柯林·藍姆的敘述(第2/3頁)

“你說你要回屋裏,因為你的手套忘拿了。你那天沒有戴手套。那是九月的溫暖的一天。我從沒見你戴手套。然後,你回到屋裏,拿了那個鐘表。不要再對我撒謊。你確實拿了,對嗎?”

她沉默了一會兒,搗碎了盤子裏的司康餅。

“好吧。”她用很小的聲音說著,幾乎是低語。“好吧。是我做的。我拿了那個時鐘,並把它胡亂塞進了我的包裏,然後才走出去。”

“但是為什麽你要那麽做?”

“因為那個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是‘Rosemary’,不是希拉?”

“兩個都是。羅絲瑪麗·希拉。”

“就因為這個?就因為你的名字和其中一個時鐘上寫的名字是一樣的嗎?”

她聽出了我的懷疑。但是她堅持說就是這個原因。

“我受了驚嚇,我告訴過你。”

我看著她。希拉是我喜歡的女孩,我想和她在一起,想要保護她。但是不管對她心存什麽念想都是沒有用的。希拉在說謊,而且可能要永遠說下去。這是她求得生存所需的方法——口齒伶俐,善於否認。這是孩子的武器,而她也許永遠都沒法甩掉了。如果我想要和希拉在一起,我就必須接受她的一切。一起支撐這就在眼前的不幸。我們都陷入了被動。

我下定了決心,決定再進一步追擊。這是唯一的辦法。

“那是你的時鐘,對嗎?”我說,“它屬於你?”

她深吸了一口氣。

“你怎麽知道?”

“告訴我這一切。”

這個故事就這樣慌亂地被講了出來。在她的生活裏一直都有這個時鐘的陪伴。在六歲之前,她一直叫羅絲瑪麗,但是她憎恨這個名字,寧願別人叫她希拉。最近這個鐘表總是出故障。她準備把它放到一個鐘表修理店去修理,就在離打印社不遠的地方。但是她卻把它落在了什麽地方,也許是公交車裏,或者是奶品店,她常在午餐時間去那裏吃三明治。

“這事距威爾布拉漢新月街19號謀殺案發生的時間有多久?”

大約一星期,她想。她不想太麻煩,因為這個鐘表很破舊,還總是出故障,買一個新的會更好。

她接著說:

“剛開始我沒有發現,”她說,“走進屋裏時,我沒有發現。接著我發現了那個已經死去的男人,當時就驚呆了。我走上前去觸摸他,站在那裏眼睛睜得大大的,我的鐘表正對著我放在壁爐旁的圓桌上。我的鐘表。我的手上全是血,然後她進來了,我忘記了一切,因為她就要踩到他了。然後我沖了出來。逃離了現場,這就是當時發生的全部。”

我點了點頭。

“然後呢?”

“我開始思考。她說她沒有打電話給我,那麽是誰?誰安排我去了那裏,並把我的鐘表放在那裏的?我說我忘了拿手套,然後回去,把表塞進包裏。我想,我很愚蠢。”

“沒有比你更傻的人了。”我告訴她。“從某方面來說,希拉,你做的這些事沒有任何意義。”

“但是,有人想要陷害我。那張明信片肯定是知道我拿走了鐘表的人寄來的。明信片是從老貝利街發出的。如果我的爸爸是一個罪犯——”

“關於你的父母,你知道些什麽?”

“我的父母很早就死於一場意外事故,那時我還是一個嬰兒。這是我的姨媽告訴我的,她告訴我的只有這些。但是她從來都不提他們,她從來沒有跟我講過有關他們的事。有時,曾經有那麽一兩次,我問她,她告訴我的事卻跟以往她講過的不一樣。所以我知道,她肯定有事瞞著我。”

“繼續。”

“所以我想我的爸爸也許是一名罪犯,甚至於,也許是一名謀殺犯。或許我的媽媽是一名謀殺犯。人們一般不會說你的父母死了,或者對他們避而不談,除非真正的原因是——有什麽特別殘忍的事不想讓你知道。”

“所以你就努力猜想。事情可能很簡單。你僅僅是一個私生子而已。”

“我想是這樣。人們總是試圖在孩子還小時就隱瞞這種事。真是太笨了。告訴他們實情會好得多。現如今這種事也不是那麽重要了。但關鍵是,你明白,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事情背後的情況。我為什麽會叫羅絲瑪麗?這不是家族姓氏。它代表著緬懷與記憶,對嗎?”

“可能是一個好的意思。”我分析道。

“是的,它可能……但是我想應該不是。不管怎麽說,在那天探長問了我一些問題後,我就開始思考起來。為什麽有人想讓我去那裏?讓我去見一個已經死了的男人?或者是這個死了的男人想在那裏見我?他是,也許是,我的爸爸,他想讓我為他做些事?但是有人跟蹤他,然後將他殺害了。或者是一開始就有人故意設計讓我成為兇手?噢,我現在完全糊塗了,感到恐懼。似乎一切事情的矛頭都在指向我。安排我去那裏,一具死屍,有我的名字的鐘,羅絲瑪麗。然而鐘本來不在那裏。所以我陷入了恐慌,做了正如你說的一些愚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