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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我真不知該從何說起。但我還是選定了一個日子作為開頭,即某個星期三,地點是牧師寓所,這裏的人正在吃午餐。席間交談的內容大體與眼下之事無關,不過其中提到的一兩件事頗具啟發性,而且會影響後來的事態發展。

我切了一塊煮牛肉(順便說一句,牛肉硬邦邦的),然後回到座位上。我說,無論是誰殺了普羅瑟羅上校,他都為整個世界做出了貢獻。說這番話時的情緒與我的牧師身份極不相符。

我年輕的侄子丹尼斯立即接話道:

“如果那個家夥真被發現躺在血泊裏,就會有人用這句話指控你。瑪麗會作證的,對不對,瑪麗?她會描述你是如何揮舞著切肉的餐刀,擺出一副發誓要報仇雪恨的架勢。”

瑪麗是我家的女傭,但這份差事對她而言只是墊腳石,她真正的目標是獲得更好的職位,賺取更高的薪水。她沒理會丹尼斯的話,只是嚴肅地大喊:“青菜!”接著將一只有裂紋的盤子惡狠狠地推到丹尼斯面前。

我妻子用同情的口吻說:“他這個人是不是很討厭?”

我沒有立刻回答,因為瑪麗砰的一聲把青菜放在餐桌上,又把一盤濕乎乎的、令人食欲全無的水果布丁丟到我鼻子底下。我說:“不用了,謝謝。”但她還是把盤子“嘩啦”一聲放在桌子上,轉身離開了房間。

“真可惜,我是一個糟糕的主婦。”妻子的話中有一絲誠懇的遺憾。

我同意她的說法。我妻子名叫格裏塞爾達[1],這個名字對於一個牧師的妻子再合適不過了。但所謂的合適僅此而已,她的性格一點兒也不溫順。

我一向認為,神職人員就不該結婚。但我為什麽會在認識格裏塞爾達二十四小時之後就催著她嫁給我呢?這對我來說始終是個謎。我一直認為,婚姻是件非常嚴肅的事,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雙方都必須經過長時間的深思熟慮,而需要考慮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兩個人的品位和愛好是否合適。

格裏塞爾達比我小差不多二十歲。她是個漂亮的女人,美得令人目眩神迷。她好像從不認真對待任何事情。說實在的,她在任何方面都不適合我,尤其不適合一起生活。她把教區當成一個供她取樂的玩笑。我曾試圖改造她的思想,結果失敗了。於是,我愈發堅信,牧師適合獨身。我屢次向她暗示類似的想法,但她聽了只是笑。

“親愛的,”我說,“如果你稍微用心——”

“有時候我確實很用心,”格裏塞爾達說,“但結果總是適得其反。顯然,我生來就不是做家庭主婦的料。還是把家務交給瑪麗吧,我只要打定主意過一種不那麽舒適的生活,願意吃腌漬食品就行了。”

“那你丈夫怎麽辦,親愛的?”我用責備的口吻說,為了更有說服力,又效仿魔鬼引述《聖經》裏的箴言:“她觀察家務……[2]”

“你已經夠幸運了,想一想吧,”格裏塞爾達立刻打斷我的話,“沒被獅子撕成碎片,也沒被燒死在火刑柱上。吃得不太好,家裏的灰塵多一點兒,看見幾只死黃蜂,這些事真的不值得這麽大驚小怪。再跟我說說普羅瑟羅上校的事吧。無論如何,早年間的基督徒真幸運,沒有教會執事管著他們。”

“傲慢自大、人面獸心的老東西!”丹尼斯說,“怪不得他前妻離家出走了呢。”

“她不這樣,又能怎麽辦?”我妻子說。

“格裏塞爾達,”我厲聲道,“我不允許你這麽說。”

“親愛的,”我妻子溫情脈脈地說,“給我講講這個人吧!到底出了什麽事?是不是因為那個霍伊斯先生每隔一分鐘就招手、點頭、在胸前畫十字?”

霍伊斯是我們這兒新來的副牧師,剛來了三個多星期。他秉持高教會派的觀點,每逢星期五必齋戒。而普羅瑟羅上校極力反對任何形式化的宗教儀式。

“這次不是,雖然他確實順口提到過這一點。不過,這件麻煩事是由普賴斯·裏德雷夫人那張一英鎊的紙幣引起的。”

普賴斯·裏德雷夫人是一名虔誠的信徒。參加她兒子忌日的早禱時,她將一英鎊的鈔票投入了捐款袋。後來,在看張貼出來的捐款數額時,她痛苦地發現,其中提到的最大的面額是十先令。

她向我抱怨這件事,我很講道理地指出,一定是她搞錯了。

“我們已經不再年輕了,”我試圖巧妙地轉換談話的方向,“我們不得不接受年邁所帶來的懲罰。”

沒想到這句話竟然激怒了她。她說,這件事很蹊蹺,她很驚訝,我居然不這麽看。說完,她拂袖而去。我猜她是找普羅瑟羅上校訴苦去了。普羅瑟羅上校是一個逮著機會就小題大做的人。他確實小題大做了一番。遺憾的是,那天是星期三。我星期三上午正好在教會學校授課,結果這件事搞得我神經高度緊張,整日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