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他們中的哪一個?

賈爾斯和格溫達沒有跟著拉斯特警官和肯尼迪醫生去與金博爾先生面談。七點鐘左右,他們到了家。格溫達面色蒼白,一臉病容。肯尼迪醫生告訴賈爾斯:“給她喝點兒白蘭地,吃點兒東西,然後上床睡覺。她是嚇壞了。”

“太可怕了,賈爾斯,”格溫達不停地說,”太可怕了。那個蠢女人,竟敢約殺人犯見面,還那麽自信滿滿地去——去送死,就像一只羊去見屠夫。”

“好了,別想了,親愛的。說到底,咱們知道了的確有那麽個人——有個兇手。”

“不,咱們不知道。現在還不是兇手,我是說那時候——十八年前。那件事不是特別真切⋯⋯興許這一切全都弄錯了。”

“哦,這證實了沒弄錯,你一直都是對的,格溫達。”

賈爾斯發現馬普爾小姐來了山腰別墅,非常高興。馬普爾小姐和科克爾太太正擔心地圍著格溫達。她不肯喝白蘭地,說這酒讓她聯想到英吉利海峽裏的渡船,倒是喝了些加檸檬的熱威士忌,然後科克爾太太又哄著她坐下吃了一個煎蛋卷。

賈爾斯打定主意談起了別的事,不過馬普爾小姐用賈爾斯也承認很高明的技巧,既和藹又客氣地談起了那樁罪案。

“非常可怕,親愛的,”她說,“當然相當令人震驚,不過也挺有意思的,必須得承認。而且,我上了年紀,死亡帶給我的震驚不像對你們的那麽大——只有沒完沒了的病痛,比如癌症,才會真的嚇到我。真正至關重要的是,這件事明白無疑地證實了可憐的海倫·哈利迪是年紀輕輕就被害了。我們之前只是這麽推想,現在我們是確切地知道了。”

“按照你的說法,我們應該去找出屍體在什麽地方。”賈爾斯說,“在地下室,我猜。”

“不,不,裏德先生。記得嗎,伊迪絲·佩吉特說她第二天早上就下去過了,因為她被莉莉的話弄得心神不寧,可她並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你知道,如果真正仔細地去找,總是能找到些痕跡的。”

“那是怎麽回事呢?用汽車搬走,再從懸崖上扔到海裏去了?”

“不是。得啦,親愛的,有什麽東西在你第一次到這裏來的時候就攫住了你,格溫達,應該這麽說。事實上,從客廳的窗戶那裏,本看不到下面的海。你感覺台階應該通向草坪,這感覺很正確——可那裏卻被種上了一叢灌木。後來你發現,台階最初就在那裏,可是在某個時候被移到了露台的盡頭。為什麽這樣移動呢?”

格溫達盯著她,開始有點兒明白了。

“你是說那裏⋯⋯”

“做這樣的改動必有緣故,而且這緣故似乎並不是真的很合理。坦白地說,把通向草坪的台階安排在那裏是很愚蠢的。不過,露台盡頭是個十分安靜的地方,除了一扇窗戶——一樓兒童房的窗戶,房子裏再沒有什麽地方可以俯瞰那裏。你不明白嗎?假如你要掩埋一具屍體,地上肯定會有被動過的痕跡,那就必須為動土找個理由。這個理由就是決定把客廳前的台階挪到露台盡頭去。我聽肯尼迪醫生說過,海倫·哈利迪和她的丈夫都非常喜愛這個花園,在這裏花了不少工夫,他們雇的花匠只是聽他們的吩咐幹活兒。假如他到了以後發現已經在做這樣的改動,一些石板已經被移開了,他只會認為是他還沒來的時候哈利迪夫婦就已經開工了。當然,這兩處都有可能是埋屍的地方,不過我想,我們可以相當肯定,屍體就被埋在露台盡頭而不是客廳窗戶的前面。”

“為什麽這麽肯定呢?”格溫達問。

“因為可憐的莉莉·金博爾在信裏說過——萊昂妮從窗戶向外看的時候看到了什麽,所以她就不再認為屍體埋在地下室了。這事非常清楚了,不是嗎?夜裏的某個時間,這個瑞士姑娘從兒童房的窗戶向外看,就看見了挖出來埋人的坑。說不定她也看見了是誰在挖坑。”

“可她就什麽都不跟警察說嗎?”

“親愛的,當時可沒人懷疑那裏發生了罪案。哈利迪夫人跟情人私奔了——這就是萊昂妮所知道的一切。無論如何,她可能不太會說英語。她的確跟莉莉提起過,她那天晚上從窗戶往外看的時候觀察到的怪事,也許不是當時,是後來才說的,這促使莉莉相信的確發生了一樁罪案。不過,我並不懷疑伊迪絲·佩吉特曾責備莉莉瞎說,那個瑞士姑娘會聽信她的說辭,而且當然不願意跟警察打交道。身在異國他鄉,外國人面對警察好像特別緊張不安。於是她回了瑞士,而且很可能再也沒有重新想過這件事。”

賈爾斯說:“要是她現在還活著⋯⋯要是能找到她⋯⋯”

馬普爾小姐點了點頭。“也許吧。”

賈爾斯問:“該怎麽入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