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11頁)

露申除下皮革縫制的刀鞘,將鋒利的刀身暴露在葵面前。她兩手握住刀柄,以刀尖對準葵的眉宇,繼續說了下去。

“葵,請你回答我,為什麽在姑媽和白先生的案件中,你都是殺人現場的第一發現者?”

“那只是巧合罷了。”

“真的只是巧合嗎?那麽,讓我們回想一下姑媽遇害的那日早上發生的事情。那天你將我推入水裏,用言辭羞辱我,又撕破我的褻衣,我原本以為那些不過是你一時興起的惡作劇,可是現在回想起來,其實這一切都是有預謀的。你的目的就在於惹怒我,讓我先離開河邊,這樣你也就有借口和我一起回去了。”

“我又何苦一定要這樣做呢?”

“很簡單,如果你發現殺人現場時只有我一個人,你會比較容易得手——”

“得……手?”

“請不要打斷我。”露申無視葵的問題,繼續敘述她的推理,“後來,我為了甩開你就跑了起來,而你也窮追不舍。接近倉庫的時候,你跑到了我的前面。你那個時候為什麽要這麽做?”

“為什麽,只是單純地不想跑在你後面罷了,還能有什麽理由?”

“有!葵,你那個時候急著跑到我前面,是為了實施某個詭計——當時你懷揣著某個容器,裏面盛放著你事先準備好的血液。在你假裝跌倒的時候,將血灑在草叢上,再把容器收入懷中,制造了後來我們看到的殺人現場。之後,你裝出一副勘查現場的樣子,偷偷將容器丟進井裏,完成善後工作。”

“這都是你的想象,想逼我認罪的話,就去井裏把那個瓶子撈出來吧。”

“我只說是容器,你卻說出了‘瓶子’這個詞,這是只有兇手才知道的信息……於陵葵,果然殺害姑媽的人就是你!”

“隨便你怎麽想了,先把刀收起來好嗎?”

“我拒絕。”

“那麽,你繼續說你的推理吧。不過我想問一下,我何必費這麽大力氣、冒這麽大風險,當著你的面把血灑在那片草叢上呢?”

“為了洗脫你自己的嫌疑。通過將血液灑在那裏,就可以使人誤判作案的時間。如果那裏沒有一攤血跡,我們推開門發現了屍體,那麽,作案時間有可能是在江離姐她們經過之前,不,還很有可能是在我們第一次經過那裏之前——也就是說,兇案發生的時間可能遠比我們想象得要早。而通過灑下血液,案發時間就被鎖定在江離姐她們第一次經過之後、我們從溪邊折返之前,這段時間你一直和我在一起。通過這樣一個簡單的詭計,你就擁有了不可撼動的不在場證明。”

“如果假設兇手是我,我又是什麽時候作案的呢?”

“更早的時候——也就是說,在我醒來之前,你就已經殺害了姑媽!”

“那麽小休不會發現嗎?”

“她就算發現了也不會說什麽的,畢竟她如此忠於你,不可能提供對你不利的證詞。同樣的道理,江離姐遇害時你的不在場證明也是不成立的。因為小休即使沒有與你串通好,也會出於自己的判斷袒護你。經過幾天的相處,我可以判斷她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這一點你也承認吧?”

“的確,假使我是兇手,即使不命她做偽證,她應該也會提供對我有利的證詞。她確實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下面,我來分析一下白先生的命案。同樣,作案時間也在我醒來之前,你把白先生約到懸崖邊,在那裏將他推落。”

“那麽,白止水先生臨終時寫下的‘子衿’二字意義何在呢?我和這兩個字沒有什麽關系吧。雖然我聽說在東夷的語言裏‘青’和‘葵’的讀音是一樣的,所以或許可以用‘青青子衿’的‘子衿’二字來指代‘葵’。但白先生是楚人,他應該不會用東夷的語言玩什麽文字遊戲吧?”

“葵,我們之所以猜不透這兩個字的意義,原因很簡單,這兩個字本就毫無意義,它們根本就不是白先生臨終時寫下的!”

“你的意思是,我將白先生推落懸崖之後,不辭勞苦、披星戴月地摸索著自己不認識的山路走到澗底,在他身邊寫下虛假的死亡留言,再趕回住所、躺倒在你身邊,等你醒來和你一起若無其事地去參加小斂儀式?明明在你認識路的情況下,我們到澗底往返一次還用掉了半日的路程……”

“不必再裝傻了,葵,你早該明白我說的意思了吧?”

“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是說,走到澗底的時候,我搶在你們之前發現白先生的屍體,就是為了在那個時候寫下‘子衿’二字,是嗎?”

“正是。”

“那麽很奇怪啊,假設我是兇手的話,我何必多此一舉寫下這樣兩個無意義的字呢?我若真的想脫罪,豈不是應該寫下某個嫌疑人的名字,藉此嫁禍於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