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色白額馬(第6/11頁)

“有他們的消息嗎?你抓到他們了嗎?”她喘著粗氣問道。

“很遺憾,我們現在還沒什麽進展,斯特雷克太太。不過,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先生已經從倫敦趕過來了,他會幫助我們的。”

這時,福爾摩斯說道:“斯特雷克太太,我想就在不久前,我們應該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園見過面。”

“您一定弄錯了。”

“我敢發誓。你當時穿的是一件淡灰色鑲鴕鳥毛的外套。”

“我根本沒有那樣的衣服!”女人強調著。

“原來是這樣啊!”福爾摩斯連忙道歉,然後就跟著警長走出去了。沒多遠,他們就穿過荒原到了發現死屍的地點,坑邊是金雀花叢,大衣就是在那兒發現的。

“聽說,那晚似乎沒有風。”福爾摩斯說。

“沒有,只是雨很大。”

“既然如此,大衣應該不是被風吹到金雀花叢上的,應該是有人放到那裏的。”

“對,一定是人為的。”

“我發現這裏有許多足跡。也就是說,從星期一夜晚起,應該有很多人到過這裏。”

“我們曾經在屍體旁放了一張草席,然後,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我這兒有個袋子,裏面是菲茨羅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斯特雷克的一只長筒靴、銀色白額馬的一塊蹄鐵。”

“親愛的警長,您真厲害!”福爾摩斯拿過布袋,走到低窪的地方,他把草席拉到中間,然後伸著脖子伏身在草席上。福爾摩斯雙手托著下巴,認真檢查面前被踐踏過的泥土。“這是什麽?”福爾摩斯忽然大喊。原來是一根燒了一半的蠟火柴,上面還裹著泥,要是不仔細看,還以為是一根小木棍。

“難以想象,我竟然忽略了這點。”警長看起來很懊惱。

“它埋在泥土裏當然不容易被發現,我就是刻意在找它,所以能看到。”

“怎麽?難道您已經有了想法?”

“我想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

福爾摩斯從袋子裏拿出長筒靴和地上的腳印對照,又爬到坑邊,慢慢向羊齒草和金雀花叢間前進。

“恐怕這裏沒有更多的痕跡了,”警長說,“周圍一百碼以內我都認真檢查過。”

“確實如此。”福爾摩斯站起身說,“既然這樣,我想我也沒必要再檢查了。不過,在天黑之前,我很想在荒原上再看一看,也許明天我對這裏的地形就會熟悉很多了。為討個吉利,這塊馬蹄鐵就暫時放在我的衣袋裏吧。”

羅斯上校看了看表,也許他對福爾摩斯這種慢條斯理的做法並不認同,臉上出現了不耐煩的表情。接著,他說道:“我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回去,警長先生。有幾件事,我很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見。尤其是,我們是否應該公開這件事,銀色白額馬的參賽資格是否需要取消。”

“當然不需要,”福爾摩斯果斷地高聲回答,“我保證它能正常參賽。”

“聽你這麽說,我真的很高興!”羅斯上校說,“您完全可以在荒原上查看一下,之後您就到斯特雷克家找我們吧,我們一起坐車到塔維斯托克鎮。”

羅斯上校和警長先回去了,福爾摩斯和我仍然在荒原上散步。這裏的景色很美,夕陽漸漸隱沒,一望無際的平原上閃動著金光,晚霞的光輝落在羊齒草和黑莓上。不過,福爾摩斯根本無意欣賞美景,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偵破案件上了。

“這樣吧,華生,我們先暫時放棄尋找兇手,先把注意力放在找馬上。我們假設在悲劇發生的時候或是在悲劇發生以後,這匹馬脫韁逃跑了,你想它能跑到哪裏去呢?馬可是群居動物,以這種本性,它要不就回到金斯皮蘭馬廄,要不就是跑到梅普裏通馬廄,根本不可能在荒原上亂跑。如果那樣,會有人看到的。吉蔔賽人有什麽理由要拐走它呢?那些人聽到出了事情總會躲得遠遠的,最怕惹麻煩上身了。他們幾乎不可能去販賣那匹馬,因為要帶上那樣一匹馬,很可能要冒很大的風險而得不到一點好處。”

“那麽,馬能在哪兒呢?”

“我都說了呀,它不是在金斯皮蘭就是在梅普裏通。現在它不在金斯皮蘭,那就一定在梅普裏通了。我們就按照這個假想行動吧,看看結果如何。警長先生曾提起,這片荒原的土質很堅硬,又幹燥,可是,越向梅普裏通方向地勢就越低,我們能看到那邊是一個很長的低窪地帶,在星期一的夜晚,那裏一定很潮濕。如果我沒猜錯,那匹馬一定會經過那裏,而我們也能在那裏找到它的蹄印。”

我們一邊談話一邊走,感覺思路漸漸清晰,幾分鐘後,就來到了窪地。按照福爾摩斯的要求,我向右邊走,福爾摩斯則往左走。走了還不到五十步,就聽到他叫我,回頭一看,他正向我揮手。原來在他面前松軟的土地上出現了一些清晰的馬蹄印,福爾摩斯從口袋裏拿出馬蹄鐵與地上的蹄印對照,竟然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