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奎因父子推測案情(第2/6頁)

“那就暫且允許你假設一下吧。”

“好極了。如果兇殺是在寓所內發生的,而不是在櫥窗裏,那麽,屍體顯然是從寓所被移到了櫥窗裏,然後又被塞進了壁床。”

“按你的假設,應該是這樣。”

“但我自問:兇手為什麽要這麽做?為什麽要把屍體移到櫥窗裏?為什麽不把她留在寓所內?”

“為了使寓所看起來不像是謀殺現場?但這根本說不通,因為——”

“是的,因為兇手根本不想遮掩弗倫奇夫人留下的痕跡,比如‘本克’紙牌和口紅——不過,我更覺得留下口紅是他的一時疏忽。所以,很顯然,轉移屍體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謀殺現場,而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聲咕嚕道。

“這其中當然牽扯到時間因素。”埃勒裏說,“兇手肯定知道,櫥窗展覽每天十二點整準時開始,而在十二點前,櫥窗一直都鎖著,絕不會有人進去。我一直在琢磨兇手轉移屍體的原因,後來突然想到,直到午後,屍體才有可能被發現,這可能就是答案。出於某種原因,兇手希望推遲罪行曝光的時間。”

“我不明白為什麽”

“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原因,但我們可以先做一個直接推測。如果兇手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屍體在正午前不被發現,那麽,這意味著他早上有事要辦,如果屍體被提前發現,他可能就辦不成這事。明白嗎?”

“有道理。”警官讓步了。

“繼續前進!”埃勒裏說,“如果屍體提前被發現,兇手就沒法完成要幹的事,乍一看,這事簡直就是個難解的謎。然而,我們也掌握了一些事實。例如,不管兇手是如何進店的,他肯定在店裏待了一夜。他可以通過兩條途徑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進店裏,但殺完人後,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難了。他可能先藏在店裏的某個地方,等到商店關門後,再偷偷地溜進寓所;他也可能是從三十九街的那個夜間貨物入口溜進店裏的。但他絕不可能從雇員出口出來,因為奧弗萊厄蒂整夜都在那兒守著,如果有人出來,他肯定會看到的,但奧弗萊厄蒂沒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從貨屋的門溜出去,因為那扇門晚上十一點半就鎖上了,而弗倫奇夫人十一點四十五才到。如果他從貨屋的門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這是明擺著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殺前半小時,貨屋的門就關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裏待一夜。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在第二天早上九點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九點開門營業,這時,他可以裝成一名早到的顧客離開商店。”

“那麽,他為什麽又不嫌麻煩地將屍體藏進櫥窗裏,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發現呢?他為什麽那麽做?”警官問,“如果九點時他能離開商店,再說他還有事要辦,那他為什麽不能當時就去辦事呢?他根本不用擔心屍體會被發現,因為九點後他可以立刻去辦該辦的事。”

“確實如此。”因為激動,埃勒裏的聲音聽著有些尖銳,“如果九點時他能出去,並且能一直在外面待著,那麽他根本沒理由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但是,埃勒裏,”警官反駁道,“他確實推遲了發現屍體的時間!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麽。

“非常正確。”埃勒裏嚴肅地說,“如果我們的兇手和商店有著某種聯系,那麽,一旦東窗事發,而他不在場,人們肯定會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這個危險。所以,他把屍體藏到了一個在正午前絕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這樣,他就可以在早上找個機會溜出去,辦他該辦的事

“當然了,還有別的問題。兇手是否事先就計劃好了在殺害弗倫奇夫人後,把屍體藏在櫥窗裏?這一直就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倒覺得,場所的轉換並非是在作案前就計劃好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天早上十點左右才有人去寓所。韋弗有他自己的辦公室,而弗倫奇直到十點後才來。因此,兇手在制定原始計劃時,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後,把屍體留在那兒。這麽說吧,他可以在九點時離開商店,十點前趕回來,時間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屍體被發現前幹完早上的罪惡勾當,他就平安無事了。

“但在進入寓所後,或可能是在行兇後,他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使他意識到必須把屍體移到櫥窗裏。”埃勒裏停了停,“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份藍色備忘錄文件。整個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擱著,而且韋弗發誓說,周一晚上他下班時,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還在原地擱著。因此,兇手肯定看到它了。備忘錄上寫明了韋弗周二早上九點到寓所! 這是一份會議通知,一份簡簡單單的備忘錄,但它卻令兇手驚恐萬分。盡管我們目前還不知道他早上必須去辦什麽事,但如果九點時有人進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機會去辦他該辦的事,而這事顯然又是非辦不可的。因此,他把屍體移到了櫥窗裏,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