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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感到憤怒在臉上熊熊燃燒。還沒反應過來自己在幹什麽,我就抓起電話按下快捷鍵,撥通了布雷克·富蘭克林的電話。

“喂,法官大人。我正打算今天給你打個電話呢,想問問你跟你的新女友雅各布斯議員處得怎麽樣?”

“跟雅各布斯無關,”我簡短地說,“我正在看阿波提根案的原告提交的一份抗議,上面說阿波提根和巴納比·羅伯茨多年來一直贊助你的競選運動。是不是真的?”

“嗯,差不多吧。”他說。

“差不多?”

“好吧,沒錯,是真的。但你為什麽聽起來這麽驚訝?給我提供贊助的又不只是阿波提根一家,還有其他各大主要的制藥公司。拜托,我可是‘健教勞養’的成員哎。你知道‘健’代表的是‘健康’吧?你難道從來沒看過我的贊助人名單嗎?”

“那不是我負責的領域。”

“好吧,好吧,我可以肯定,我的確是拿了阿波提根的錢。”

“而且是數百萬。”我說。

“我不知道有沒有那麽多,但這是公開的記錄。如果你願意,你隨時都可以查到具體金額。你為什麽對此大驚小怪的?”

“天哪,布雷克,阿波提根是我手頭有史以來最大案件的被告方。他們就算不是你的最大贊助方,也是最大贊助方之一了,你難道就不能提一句嗎?”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這麽問也許會很傻,不過,為什麽?”

“為什麽?你難道沒看出來這其中有那麽一點兒利益沖突嗎?”

“但是,你已經不再為我工作了。這都已經過去四五年了吧?誰規定你一輩子都是我的手下啊?”

“那無關緊要,布雷克。是你提名我擔任法官的。而且,你還邀請我去參加各種募捐派對。你是愛瑪的教父,人人皆知我們是朋友。你在華盛頓待了這麽久,應該知道,即便只是表面上顯得有利益沖突也已經夠糟糕的了,人們根本不在乎究竟實際上是否有利益沖突。”

“噢,真是的。臭小子,你說話的口氣越來越像《華盛頓郵報》[1]那夥人了。”

“別再開玩笑了,布雷克。你給我打過電話,問過關於這個案子的問題。當初我剛批準禁令時,你就在電話中試圖套我的話。之後,你是不是立馬就給巴納比·羅伯茨打電話了?哦,或者你是等了兩分鐘,抽完煙再打的?”

“你這是想暗示什麽?我不喜歡——”

“我沒有暗示。我是在明確地說,你早就被巴納比·羅伯茨收買了,而你現在正按他的要求行事。”

“等等,你有點兒太過分了。我收巴納比·羅伯茨和阿波提根的錢,是因為我必須這麽做。這就是政治,難道還用我給你解釋嗎?如果我覺得收了他們的錢就要任憑他們擺布,那我肯定叫他們趁早拿著錢滾蛋。你還不了解我嗎?你為我工作了那麽長時間,真的認為金錢能令我折腰嗎?”

“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是為一個什麽樣的人工作過了。”

“好吧,那我就說得明白點兒:我沒有被他收買,也沒有被任何人收買,而且我非常痛恨——”

“三周前,你有沒有跟巴納比·羅伯茨一起吃飯?”

他沉默了一會兒,我能聽到他的呼吸聲變得非常微弱。

然後,他用一種比剛才小了許多的聲音說:“是的。三周前,或者一個月前,差不多就這個時間吧。你……你是怎麽知道的?”

“美聯社的記者拍下了你們兩個進餐的照片。這也是原告方提交的證據之一。”

他沉默得更久了。於是我便補充道:“上周我向你問起過羅伯茨,但是你說你跟他不熟。”

“我跟他的確不熟。天哪,斯科特,我是跟他吃了頓早飯,又不是跟他上了床。”

“你有沒有跟他談過這個案子?”我問。

他沒有說話。

“你有沒有跟他談過我?”我問。

他說:“我們談了什麽,根本不關你的事。但是我還是要告訴你,不論是有關訴訟案還是你本人的話題,我們都沒有涉及。我們只是談了一些市場監管方面的問題,那是一次非常得體非常光明正大的交談,就算是在《華盛頓郵報》或者聯邦選舉委員會[2]面前,這樣的談話也沒有任何不妥。法官閣下,不知你是否了解,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3]保障公民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有些人請的願怕是比別人多吧。”我說。

“噢,聽聽你自個兒說的這叫什麽話!我們談完了吧?不管你指責我什麽,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沒錯,談完了。”

“好。”說完,他就掛了電話。

[1]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一份美國的日報,是華盛頓特區流傳最廣的報紙,始發於1877年12月6日,是該地區歷史最悠久的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