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按摩小姐的妓藝(第2/3頁)

“洪大律師,不想玩兒點兒啥?”

“我對這些都不感興趣。”

“那咱們去歌廳吧!”

“可以。”洪鈞唱歌還行。

鄭建中叫來黃板牙和少白頭,四人一起來到一樓的大歌廳。歌廳裏有一個酒吧台,十幾個或方或圓的餐桌,一個不太大的舞池和一個擺著電視機和麥克風的小演歌台。房頂中央有一個球形激光燈在不停地轉動,把五顏六色的燈光投向四方。他們坐在靠墻邊的一張餐桌旁,鄭建中點了些酒菜。洪鈞借著不太明亮的燈光觀察著歌廳裏的人們。他發現幾乎所有的人都穿著同樣的睡衣褲。他覺得這倒不錯,因為人們無法從服飾上區分高低貴賤。不過他又一想,能到這裏來的人,不是有權就是有錢!

人們一個接一個地登台演唱,其中既有唱得比較好的,也有扯著破鑼嗓子瞎喊的。不過,唱歌者都是大大方方,聽眾也都不分好賴地鼓掌,而且時不時地有人給唱歌者獻上一支鮮花。大概人們都很明白,到這裏來既非參加歌手大獎賽也非欣賞音樂會,就是為了宣泄情感和享樂人生。

鄭建中等人都推洪鈞去登台演唱。洪鈞雖然愛唱歌,但是對時下流行的歌曲有些陌生,就點了一首《故鄉的雲》。不過,洪鈞唱歌具有準專業水平,因此當他唱完之後,不僅掌聲雷動,還有人喊他“費翔”!在眾人鼓勵之下,他又唱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並得到歌廳小姐送來的一支紅色康乃馨。隨後,少白頭唱了一曲《新鴛鴦蝴蝶夢》,鄭建中則請一位歌廳小姐共唱了一曲《纖夫的愛》。洪鈞覺得,他們唱得都有滋有味。只有黃板牙未登台,大概他不願在舞台燈下顯露自己的尊容。

洪鈞覺得應該和鄭建中談談正事了,可是歌廳裏的環境實在太雜亂,便對鄭說:“鄭總,咱們找個清靜地方去談談?”

“可以。我已經定了包間,那咱們就過去。”鄭建中囑咐黃板牙和少白頭兩句,便起身和洪鈞一起走出歌廳。

這個包間有十四五平方米,三面靠墻放了一圈皮沙發,中間是個長茶幾,門邊的墻角放著一台大彩電。鄭建中和洪鈞坐在裏面的沙發上。這時,一位小姐推門進來,笑容可掬地問:“鄭總,現在要小姐麽?”

鄭建中說:“待會兒吧。我倆先歇會兒。”

“今天喝點兒什麽?”

“開瓶‘人頭馬’,八百多那種就行!”

“鄭總,你喜歡就開,我可喝不了洋酒!”洪鈞忙說。

“啥喜歡不喜歡,到這兒就得開。這叫基本消費!小意思。”

那位小姐很快就用一個托盤送來一瓶酒和兩個高腳杯。她把酒打開後往每個酒杯裏倒了半杯,然後拿著托盤退了出去。

鄭建中端起酒杯,“來,洪大律師,咱們幹一杯!”他喝了一大口,又說,“其實,這酒真不如二鍋頭好喝。可要在這地方點二鍋頭,準他媽得讓人笑掉大牙!這年頭,男怕沒錢女怕醜。男人沒錢是沒能力,女人醜也是沒能力。所以說,老爺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娘們兒愛叨嘮;老娘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爺們兒太花心。”

洪鈞用嘴唇微微沾了沾那酒,就把酒杯放回茶幾上,沒有說話。他覺得鄭建中的話就跟這洋酒的味道一樣怪異,他都不喜歡。

鄭建中看出了洪鈞心中的想法,就換了個話題,“洪大律師,這次去濱北還算順當吧?”

“還可以。”洪鈞先談了會見鄭建國的情況,他特別談了鄭建國痛哭的情景。他一邊說,一邊注意觀察鄭建中的反應。

“我老兄弟太可憐啦!”鄭建中低著頭,眼睛直直地盯著茶幾上的酒杯,過了好久,才長嘆一聲,“咳,別提他啦!還是說這翻案的事兒吧。上次你說,得等你調查之後才能給我個說法。我這可是等著哪!”

“我認為,這個案件可以提起再審,而且我對改判也很有信心。”洪鈞講了自己與韓文慶談話的情況,並簡單解釋了關於削蘋果皮的推論。鄭建中聽得很認真,口中還不時地念叨著,“對啊,我那會兒咋就沒想到呢!”

洪鈞看著鄭建中的眼睛說:“那把水果刀上的血痕是證明殺人兇手的重要證據,我準備請專家做DNA鑒定,就是你上次提到的美國律師使用的DNA指紋技術。你還記得吧?”

“記得。”

“這是非常先進的人身識別技術。它能準確地告訴我們那把刀上的血痕是誰留下的。”洪鈞使用了強調的語氣。

“你的意思是說,它不僅能證明我兄弟不是兇手,還能查出誰是真正的兇手。對不?”

“完全正確!”

“可那有啥用呢?”

“為什麽沒用?”洪鈞饒有興趣地注視著鄭建中。

“我覺著那真正的殺人兇手一準是肖雄。他早就去了美國,查出來又有啥用?”